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了不低于企业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4)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 10、下列关于企业享受安置残疾职工工资100%加计扣除应同时具备的条件包括( )。 A.安置残疾人员在企业实际上岗工作,并签订了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B.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 C.残疾人员创造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10% D.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 参考答案:[A, B, C]答案解析: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1、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中特别纳税调整相关规定表述正确的有( )。 A.企业发生关联交易以及税务机关审核、评估关联交易均应遵循独立交易原则,选用合理的转让定价方法 B.再销售价格法通常适用于再销售者未对商品进行改变外型、性能、结构或更换商标等实质性增值加工的简单加工或单纯购销业务 C.预约定价安排适用于自企业提交正式书面申请年度的次年起3至5个连续年度的关联交易 D.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参考答案:[B, D]答案解析: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12、下列关于居民纳税人缴纳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的表述中,说法正确的有( )。 A.企业一般在实际经营管理地纳税 B.企业一般在登记注册地纳税 C.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在登记注册地纳税 D.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在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纳税 计算题 (每小题5分,共10分)参考答案:(1)2009年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财务费用=220-30+300×6%=208(万元)(2)2009年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90×60%=114(万元)扣除最高限额=2300×0.5%=11.5(万元)本期业务招待费的扣除为11.5万元。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所以本期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可以税前扣除额=260-(190-11.5)+(380-80)=381.5(万元)(3)本期会计利润=2300+50+180-1100-380-50-220-260-53.52=466.48(万元)捐赠的扣除限额=466.48×12%=55.98(万元),实际捐赠额49.52万元,可以据实扣除,不做调整。合同违约金不属于行政罚款,可以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营业外支出53.52万元。(4)2009年应纳税所得额=466.48+220-208+380+260-381.5-50-180=506.98(万元)(5)经济特区,原适用低税率15%政策,同时,享受2免3减半,根据规定,2009年1月1日起,执行20%税率,同时,2免3减半政策执行完毕为止。所以,税率为10%2009年应纳所得税=506.98×10%=50.70(万元)(6)2009年企业应补缴纳企业所得税=50.70-18.43=32.27(万元) 答案解析: 1、经济特区某香烟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为我国的居民企业,2005年开业。2009年企业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取得产品销售收入2300万元、购买国库券利息收入50万元、从境内投资公司分回税后利润180万元;(2)发生产品销售成本1100万元;发生销售费用380万元,其中广告费好业务宣传费80万元;发生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50万元;(3)发生财务费用220万元,其中:1月1日以集资方式筹集生产经营性资金300万元,期限1年,支付利息费用30万元(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6%);(4)发生管理费用260万元,其中含业务招待费190万元; (5)“营业外支出”账户记载金额53.52万元。其中:合同违约金4万元;通过民政局对灾区捐赠现金49.52万元。其他相关资料:该企业2007年属于减半政策执行第二年,本年预缴所得税18.43万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以万元为单位):(1)计算2009年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财务费用;(2)计算2009年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3)计算2009年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营业外支出;(4)计算2009年应纳税所得额;(5)计算2009年度企业应纳所得税总额;(6)计算2009年度企业应补缴纳企业所得税。 参考答案:(1)应补缴的增值税=10×17%=1.7(万元)补缴的消费税=10×30%=3(万元)补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1.7+3)×7%=0.33(万元)补缴的教育费附加=(1.7+3)×3%=0.14(万元)应补缴的流转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1.7+3+0.33+0.14=5.17(万元)(2)实际支付的工资72万元,可据实扣除。工会经费1.44万元未上缴,纳税调增1.44万元。职工福利费纳税调增=15.16-72×14%=5.08(万元)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限额=72×2.5%=1.8(万元),由于企业实际使用1.08万元,不需要纳税调整。工资及三项费用调增金额=5.08+1.44=6.52(万元)(3)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720+10)×5‰=3.65(万元)<15×60%=9(万元),只能按3.65万元扣除。为股东支付的商业保险费5万元,不得在税前扣除。管理费用纳税调增金额=15-3.65+5=16.35(万元)(4)对化妆品制造、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业务宣传费、广告费扣除限额=(720+10)×30%=219(万元),实际发生数30万元,不用调整。(5)2009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属于免税收入,应该依法调减所得。20+(10-5.17)+6.52+16.35-30=17.7(万元)所得为17.7小于30万元,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不超过1000万元,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题目提示企业已经取得所得税优惠的审批,则可以确定其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按20%征收企业所得税。2009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17.7×20%=3.54(万元) 答案解析: 2、某市一内资化妆品生产企业于2008年10月成立,年底职工共30人,企业的资产总额为300万元,企业2009年销售收入720万元,投资收益为30万元,销售成本和税金520万元,财务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共计210万元,企业自行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0万元,当年度新增职员35人,资产总额增加到800万元。企业已经按规定到税务机关备案,取得所得税优惠的审批。在汇算清缴时经会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