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国有产 权时,职工安置方案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而非备案)。 (4)由甲企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清产核资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转让所出资企业 的国有产权导致转让方不冉拥有控股地位的,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组织清产核资。 (5)按资产评估价格的80%确定实际交易价格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在产权交易过程中,当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的“90%”时,应当暂停交易,在获得相关产权转让批准 机构同意后方可继续进行。 (6)决定在A市市级报刊上公告有关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信息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转 让方应当将产权转让公告委托产权交易机构刊登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经济或金融类报 刊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网站上。 (7)产权交易机构在公告后10个工作日,做出同意转让方取消所发布信息的决定不符合 规定。根据规定,转让公告期自报刊发布信息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产权转 让公告发布后,转让方不得随意变动或无故提出取消所发布信息。 由产权交易机构事先规定受让方的登记数量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在对意向受上方的 登记过程中,产权交易机构不得预设受让方登记数量或者以任何借口拒绝、排斥意向受 让方进行登记。 (8)转让价款的支付期限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受让方首期付 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 合法的担保,并应当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 小得超过1年。----------------------------------------2、 2006年6月,中国证监会在对甲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进行检查,发现以下情况: (1)2006年1月,甲公司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公司采取募集设立的方式 设立。 (2)2006年2月,甲公司拟申请股票上市。当时,甲公司的股本总额为人民币2000万 元,拟发行股份总数为2000万股,其中拟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总数为400万股。 (3)甲公司的股票成功上市后,该公司财务总监王某当年转让了其所持有的该公司的部 分股票。 (4)2006年4月,甲公司为其控股股东A公司的200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甲公司 股东大会对该担保事项进行表决时,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的表决权总数为1 5000万 股,其中包括A企业所持的6000万股。A企业未参与表决,其他股东的赞成票为5000 万股,反对票为4000万股。 (5)连续90日以上持有甲公司股份18万股的股东李某,认为该公司董事王某在执行公 司职务时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且给公司造成了损失,于是,于2006年5月20日向监事 会提出书面请求,请求其向法院提起诉讼。6月18日,李某还未收到监事会的答复,遂 以公司的名义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6)为甲公司出具2005年度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陈某,在2006年3月10日公司年度 报告公布后,于同年3月20日购买了甲公司2万股股票,并于同年4月8日抛售,获利 3万余元;E证券公司的证券从业人员丁某认为A公司的股票具有上涨潜力,于2006年 3月15日购买了A公司股票1万股。 (7)B公司将以协议收购方式收购甲上市公司。具体做法为:B公司与甲公司的发起人 股东F国有企业(本题下称“F企业”)订立协议,受让F企业持有的甲公司51%的股 份。在收购协议订立之前,甲公司必须召开股东大会通过此事项。在收购协议订立之后, F企业必须在3日内将收购协议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及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收 购协议在未获得上述机构批准前不得履行。在收购行为完成之后,B公司应当在30日内 将收购情况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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