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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厂签订协议,支付费用。 甲厂看到乙厂的声明后,十分不满,认为:A产品系甲厂试制并首先牛产,并已在国外 注册,虽由于各种原因一直未在国内进行商标注册,但已生产多年,在国内外均具有良 好的信誉,属于知名产品,现乙厂要求包括甲厂在内的其他厂家未经乙厂同意一律不得 再使用A产品商标,显然是侵犯了甲厂的合法权益;乙厂应将声明收回,甲厂使用A产 品不必经乙厂同意。 丙商店是甲厂多年的客户,一直在销售甲厂牛产的A产品,其小知道乙厂注册了A产品 的商标,直到工商部门根据乙厂提供的情况进行检查时,才得知乙厂足该产品的注册商 标权人。 丁厂在乙厂就A产品商标已注册并作出声明后,继续使用A产品的注册商标。由于其生 产的A产品存在着质量问题,消费者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反映情况,工商部门经过调查 发现,丁厂在生产过程中,不仅使用了A产品的注册商标,而且还在产品的生产厂家处 注明乙厂生产。工商部门发现上述情况后,立即依法作出处理。 根据上述事实,请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乙厂是否有权在声明中禁止他人未经乙厂同意擅自使用A产品商标?为什么?甲厂 能否以优先权的规定获得A产品的商标注册?为什么? (2)如甲厂不经乙厂同意继续使用A产品商标属于什么行为?乙厂怎么办? (3)甲厂如按乙厂的要求,与乙厂协商并获乙厂同意继续使用A产品商标,须办理什么 手续?甲、乙厂的主要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4)丙商店是否应向乙厂承担赔偿责任? (5)丁厂的行为如何定性?应当如何处理?_______ 参考答案: (1)乙厂有权声明要求他人不得擅自使用其注册商标。因为,乙厂已将A产品商标注册,乙厂是A产品注册商标的所有人;虽然甲厂生产和使用A产品的商标在先,但我国《商 标法》规定的商标注册的原则为先申请原则。所以,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乙厂有权声明,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使用其注册商标为侵犯商标专用权。 甲厂不能以优先权为由获得对A产品商标的注册。根据《商标法》规定的优先权原则的 要求,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 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可以依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 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相承认优先权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显然甲厂已经 超过了申请优先权的时间。 (2)甲厂如不经乙厂同意继续使用A产品商标,其行为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乙厂可以向甲厂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 起诉。 (3)甲厂应与乙厂签订注册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由乙厂在合同中明确允许甲厂使用其注 册商标;乙厂在合同签订后,应在规定期限内将许可合同副本送其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 管理部门报商标局备案。 甲、乙厂签订注册商标许可合同后,甲厂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产品的质量,乙厂应 当监督甲厂使用其注册商标的产品质量。 (4)丙商店无须向乙厂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商标法》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 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丙商店的行为符合上述法律规定。 (5)丁厂的行为已构成了不正当竞争,属于欺骗性市场交易行为。一是假冒他人注册商 标;二是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丁厂的行为已经损害了乙厂的名誉和经济利益,因此, 丁厂首先应向乙厂承担民事责任,赔偿乙厂的经济损失;其次依照《商标法》和《产品 质量法》的规定承担行政责任;最后,如果该行为已构成犯罪的,应承担刑事责任。 (1)乙厂有权声明要求他人不得擅自使用其注册商标。因为,乙厂已将A产品商标注册,乙厂是A产品注册商标的所有人;虽然甲厂生产和使用A产品的商标在先,但我国《商 标法》规定的商标注册的原则为先申请原则。所以,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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