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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模拟30(十六)
2011-05-04 19:37:11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C公司的买卖合同中,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2001年5 月20日,C公司在与D公司的买卖合同中,将其质押给D公司。C公司在汇票上记载 “质押背书”字样并在汇票上签章。2001年5月25日,D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E公 司,E公司为善意的、支付对价的持票人。 2001年7月12日,持票人E公司提示付款时,承兑人甲银行以A公司未能足额交存票款 为由,拒绝付款,并于当日签发拒绝证明。2001年7月20日,E公司向A公司、B公 司、C公司发出追索通知。A公司以B公司发来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为由,拒绝承担 票据责任;B公司以E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发出追索通知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任;C 公司以D公司无权背书转让汇票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任。 要求:根据《票据法》的有关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B公司于4月10日向甲银行提示承兑的时间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2)E公司于7月12日向甲银行提示付款的时间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如果 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示付款,其法律后果是什么? (3)如果持票人E公司未能出示拒绝证明,其法律后果是什么? (4)E公司于7月20日向A公司、B公司、C公司发出追索通知的时间是否符合法律规 定?并说明理由。如果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发出追索通知,其法律后果是什么? (5)如果E公司于2002年4月1日才向B公司发出追索通知,其追索权是否丧失?并说 明理由。 (6)如果E公司于2003年7月5日才行使票据的付款请求权,对承兑人的票据权利是否 丧失?并说明理由。 (7)如果E公司于2003年7月25日才行使票据的付款请求权,则E公司对出票人或者 承兑人的民事权利是否丧失?并说明理由。 (8)C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D公司时,如未在汇票上签章,是否构成票据质押?并说 明理由。 (9)A公司拒绝E公司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10)B公司拒绝E公司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11)C公司拒绝E公司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12)甲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如果甲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不成 立,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13)对A公司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未能足额交存票款的行为,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是 什么?

参考答案: (1)B公司提示承兑的时间符合规定。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对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之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在本题中,提示承兑期限为4 月1日一4月30日。 (2)E公司提示付款的时间符合规定。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 付款和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在本题中,提示付款期限 为7月10日~7月20日。如果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示付款的,则丧失对前手的追索 权;但承兑人或付款人的票据责任不能解除。 (3)如果持票人未能出示拒绝证明、退票理由书的,则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但承兑 人或付款人的票据责任不能解除。 (4)E公司发出追索通知的时间不符合规定。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如果持票人未在 法定期限内(3日)发出追索通知的,持票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但因延期通知给其前 手或者出票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该损失的赔偿责任,但赔偿的金额以汇票金额为限。 (5)如果E公司于2002年4月1日才向B公司发出追索通知,其追索权丧失。根据《票 据法》的规定,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在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在本题中,持票 人E公司于2001年7月12日被拒绝付款后,应当在6个月内行使追索权,否则该权利归 于消灭。 (6)如果E公司于2003年7月5日才行使票据的付款请求权,其票据权利并未丧失。根 据《票据法》的规定,持票人对(见票后定期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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