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乙企业拒绝支付垫资的利息合法。根据规定,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无权请求支付利息。
(5)约定吊车的日常维修保养由丙公司负责合法。根据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6)吊车转让不造成租赁合同解除。根据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7)约定戊公司应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合法。根据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8)此处涉及最高额抵押的概念。
最高额抵押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情形。
(9)丙公司有优先受偿权。根据规定,如果同一财产有抵押权与《合同法》第286条规定的优先受偿权(即,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并存时,《合同法》第286条规定的优先受偿权优先于抵押权。
(10)如果戊公司有优先受偿权,不可以就乙企业所欠的600万元运输费全部优先受偿。根据规定,抵押权人实现最高额抵押权时,如果实际发生的债权余额高于最高限额的,以最高限额为限(本题为500万元),超过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
【该题针对“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知识点进行考核】
3. 【正确答案】:(1)房屋租赁合同部分有效。根据规定,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不合理。根据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该承租人没有得到出租人的同意自己进行装修,违反法律的规定,因此要求出租人支付一半的费用是不合理的。
(3)没有解除。根据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和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4)责任应当由出租人承担。根据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根据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不需要经承租人的同意。但应当提前通知承租人。根据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该题针对“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知识点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