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考试《民法学》试卷(部分)
参考答案与解析
一、选择题
1.【答案】D。解析:我国的民事立法上,确立了以下几项民法的基本原则: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公序良俗原则、守法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等。由此选D。
2.【答案】C。解析:空间效力是指法律在多大的地域范围内适用,C 项为正确答案。
4.【答案】A。解析:依民事权利的效力范围不同,民事权利可以分为绝对权与相对权。绝对权又称对世权,是指其效力及于一切人。其义务人是不特定的任何人,即任何人均负有不妨害权利人实现其权利的义务。各种人格权、知识产权、所有权和其他物权等都属于绝对权。
5.【答案】B。解析: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他人或本人的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对不法侵害者造成一定损害的自卫行为。B 项正确。
8.【答案】C。解析: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是在意思表示当中附有决定该行为效力发生或者消灭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所谓的条件是指将来发生的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不确定的事实。所以本题选C 项。
9.【答案】B。
10.【答案】A。解析:地役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用益物权;我国担保物权包括留置权、抵押权和质权,其中只有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本题选A。
11.【答案】D。解析:《合同法》第14 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该法第15 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故本题选D。
12.【答案】C。解析:乙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行为,在无权代理的情况下,如果经过本人追认或者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无权代理人所为代理行为的法律效果归属于被代理人,视为有权代理。所以乙的代购行为属于效力待定。关键看甲是否会追认。故本题选C。
13.【答案】D。
14.【答案】B。解析:单务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只负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
17.【答案】D。解析:《产品质量法》第43 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
18.【答案】B。解析:《侵权责任法》第9 条规定,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故只有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监护人才承担责任。本题选B 项。
19.【答案】C。解析:《民法通则》第136 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据此可知C 项符合题意。
二、判断题
31.【答案】×。解析:我国是大陆法系,并没有判例法,但习惯是我国民法的渊源之一。
32.【答案】×。解析:宣告公民死亡与公民自然死亡的效力相同。
33.【答案】√。
34.【答案】√。解析: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甲取500 元是基于其与银行之间的存储关系,多得的100元没有合法根据,构成不当得利,甲应当予以返还。
35.【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