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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攀枝花2014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一)
2014-07-01 22:15:04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攀枝花市公安局

关于2014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9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攀枝花市公众信息网www.panzhihua.gov.cn、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scpzh.lss.gov.cn、攀西人才网www.pxrc.com.cn、攀枝花公共招聘网pzh.sc91.org.cn/pzhzp发布):

一、招考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及范围: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报考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面向全国招考,大专及以下学历人员限本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0周岁(198371日—199671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即197871日以后出生)。报考特警的人员年龄不超过25周岁(即198871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8.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9.现役军人;

10.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11.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2014年攀枝花市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攀枝花市公安局招录人民警察99名。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471日至6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职位表》了解有关政策和要求,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且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4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471日至7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4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咨询。

(二)确认缴费

经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14788:00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每科各50元,《心理素质测试8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77日前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到攀枝花市人事考试中心(攀枝花市东区机场路学府广场3号楼3楼,市政务中心旁)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

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或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统一安排,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职位,由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我市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有关情况将及时在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攀西人才网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于2014722日—26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30%

特警职位加试专业测试,笔试和专业测试成绩各占总成绩30%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30%

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

(一)笔试和特警专业测试科目及分值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分别占总成绩的35%35%

特警职位加试专业测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各占总成绩的15%,专业测试占总成绩的40%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4727日(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特警专业测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满分100分,时间安排在728日至30日,具体时间、地点及测试方法在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攀西人才网另行公告。

测试内容:

1)特警一职位:100米跑、1500米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推铅球。

2)特警二职位:100米跑、800米跑、1分钟仰卧起坐、立定跳远、推铅球。

3)特警三职位:手枪、狙击步枪精度射击。

  (4)特警四职位:高楼外墙攀爬。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加分

1)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在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在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2)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在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3)“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同时符合上述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考生折合后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14728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交市公安局705办公室(攀枝花市东区新源路110号)初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后,在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攀西人才网公示。

5.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148月中旬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申请查分,查分结果于8月下旬在该网站公布。

笔试折合(含特警专业测试)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8月下旬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公布,考生通过攀西人才网进行查询。

6、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 +《申论》成绩×35% +笔试加分

特警职位加试专业测试,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15% +《申论》成绩×15% +《专业测试》成绩×40% +笔试加分

(二)心理素质测试

心理素质测试2014727日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步考录程序。

心理素质测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公安局具体负责。2014829日前,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特警含专业测试)总成绩,按照招录职位名额的3倍,在心理素质测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有缺考科目或违纪行为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比例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参加笔试(特警含专业测试)且心理素质测试合格者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在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攀西人才网公告。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2014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身份证、毕业证、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下列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2. 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3. 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在职教师需出具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咨询电话:028-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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