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406(P165-166):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合格投资者应当委托境内商业银行(1个)作为托管人托管资产,委托境内证券公司(可分别在上海和深圳委托3个)办理境内的证券交易活动。中国证监会对合格投资者实施监督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合格投资者实施外汇管理。 境外投资者的境内投资应遵循:(1)单个境外投资者持一家上市股票不超过总股份的10%;(2)所有境外投资者持一家上市股票总和不超过总股份的20%。但战略投资的持股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上海所有合格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挂牌交易A股数额达到总股本的16%及其后每增加2%时,要公开该持股信息。若比例超出,5个交易日减持到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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