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2012证券基础知识精要-第二章、股票(二十三)
2012-09-23 15:37:19 来源: 作者: 【 】 浏览:1762次 评论:0
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在支付普通股票的红利之前,应按如下顺序分配: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任意公积金。行使剩余资产分配权先决条件:第一,解散之时。

第二,法定程序: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3、其他权利。第一,查阅,建议或质询。第二,转让。第三,优先认股权或配股权。

Tags: 责任编辑:91kaoshiwang
】【打印繁体】【投稿】【收藏】 【推荐】【举报】【评论】 【关闭】 【返回顶部
上一篇2012证券基础知识精要-第三章、债.. 下一篇2012证券基础知识精要-第一章、证..

相关栏目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网站客服QQ: 960335752 - 14613519 - 48225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