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认股权是当股份公司为增加公司资本而决定增加发行新的股票时,原普通股票股东享有的按其持股比例、以低于市价的某一特定价格优先认购一定数量新发行股票的权利。
目的:一是保证股东原有的持股比例。二是保护原股东的利益和持股价值。
股东有三种选择:第一,认购。二是,权利转让。三是,不行使听任失效。
是否具有优先认股权,取决于认购时间与股权登记日(多选)。股权登记日前,享有;之后不享有。前者含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