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被告人胡某贪污一案由某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胡某有期徒刑15年,宣判后被告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对此上诉案件审理行将结束时,原一审法院提出:本院院长发现此案认定事实有误,已提交审判委员会决定按审判监督程序再次审理。二审法院接到此报告后,停止审判,将案卷退还原审法院,原审法院宣布改判胡某有期徒刑5年。 问:此案审理是否合法?为什么? 参考答案: 此案审理不合法,因为胡某贪污一案正在第二审之中,尚未发生法律效力,而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前提是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案原一审法院在原判决没有生效时,就提起审判监督程序,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本案二审法院中止审理,将案卷退回原法院同样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此案审理不合法,因为胡某贪污一案正在第二审之中,尚未发生法律效力,而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前提是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案原一审法院在原判决没有生效时,就提起审判监督程序,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本案二审法院中止审理,将案卷退回原法院同样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规定。----------------------------------------1、试论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特征。 参考答案: 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主要有以下特征:第一,它是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行使职权,强制剥夺或者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人身自由的方法。剥夺意味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限制是指没有被羁押,仍有一定的人身自由,但受到一定的限制。这一权力只能由国家机关依法行使。其他任何机关和个人均不得行使这一权力,否则就是违法。第二,它是上述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采用。第三,它的适用对象是特定的。只能对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采用。第四,它的主要目的是保障侦查和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继续发生社会危害和人身危险。第五,它必须严格依法采用。法律对每一种强制措施适用的条件、程序等均作了明确的规定,司法机关采用强制措施,必须严格依法进行,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自由。 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主要有以下特征:第一,它是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行使职权,强制剥夺或者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人身自由的方法。剥夺意味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限制是指没有被羁押,仍有一定的人身自由,但受到一定的限制。这一权力只能由国家机关依法行使。其他任何机关和个人均不得行使这一权力,否则就是违法。第二,它是上述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采用。第三,它的适用对象是特定的。只能对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采用。第四,它的主要目的是保障侦查和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继续发生社会危害和人身危险。第五,它必须严格依法采用。法律对每一种强制措施适用的条件、程序等均作了明确的规定,司法机关采用强制措施,必须严格依法进行,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自由。----------------------------------------1、什么是弹劾式诉讼?这种诉讼形式有何特点? 参考答案: 弹劾式诉讼是一种不告不理,当事人双方地位平等、可以互相辩论,法官处于消极仲裁者地位的诉讼形式或模式。弹劾式诉讼是人类最早出现的一种诉讼形式。弹劾式诉讼的特点主要表现为:第一,实行不告不理,即没有被害人的告诉,法官不主动追究犯罪。这是弹劾式诉讼的最主要特点。第二,当事人的地位是平等的,并且可以在法庭上互相辩论。第三,法官在诉讼中处于消极仲裁者的地位。第四,诉讼是通过言辞辩论的方式进行。 弹劾式诉讼是一种不告不理,当事人双方地位平等、可以互相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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