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 36.简述行政处罚职能分离原则。 37.简述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 38.简述行政裁决的特征。 五、论述题(10分) 39.论可诉性行政行为的特征。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40.王迪,甲地户籍,2000年由甲地转入乙地实验小学就读。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突出,学习成绩优异。2004年王迪小学毕业,申请参加本校保送生资格考试。但该校根据乙地教育局2003年58号文件规定的“外地户籍生不享有保送资格”,作出了取消王迪保送生考试资格的决定;王迪不服,遂请求乙地教育局撤销58号文件的规定和实验小学的决定,但乙地教育局一直未作答复。 问:(1)王迪对乙地教育局不予答复的行为能否申请行政复议?(2分)为什么?(3分) (2)王迪能否对乙地教育局58号文件提出审查申请?(2分)为什么?(3分) 41.2000年7月2日泰国公民叶某乘坐中国民航班机从曼谷抵达南京机场。他随身携带40万元人民币,经南京机场海关旅检大厅入境,未进行入关申报,而选择“无申报绿色通道”入关。通关时,海关人员查获叶某携带的巨额资金中有39.4万元未经申报(根据规定,叶某可以随身携带6000元人民币并无须申报),南京海关根据对叶某的现场查验记录、询问笔录、现金罚没收据及相片,认定叶某走私巨额资金,遂扣留了这笔资金;并告知叶某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旅客通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细则》第三条(二)项、第五条第一款(二)项的规定,决定没收叶某走私入境的人民币39.4万元,并告知诉权。其后叶某以南京海关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为由提起行政诉讼。 问:(1)本案中哪级法院行使一审管辖权?(2分)说明理由。(2分) (2)本案的举证责任如何分担?(2分)说明理由。(4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