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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全国自考知识产权法标准预测试卷(二)(一)
2011-02-22 18:33:11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1、乙的作品与甲在先创作并已发表的作品基本相同。甲在某期刊上发现乙的作品后.便认为乙的作品是对其作品的抄袭,于是就此与乙交涉。 问:乙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参考答案: 独创性是衡量作品能否依法产生著作权的实质条件,即只有具有独创性的作品才能依法产生著作权,受法律保护。因此,乙为了维护自己权利的措施主要是举证证明作品是自己独立创作完成的。

独创性是衡量作品能否依法产生著作权的实质条件,即只有具有独创性的作品才能依法产生著作权,受法律保护。因此,乙为了维护自己权利的措施主要是举证证明作品是自己独立创作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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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乙的商标能否被核准注册?为什么?

参考答案: 问题一:分以下情形进行讨论: (1)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的商标不能被核准注册: ①他人在家具及其类似商品上享有对“温馨”商标的专用权; ②他人在家具及其类似商品上的注册商标“温馨”因违反商标法而被撤销或注销尚未超过一年; ③盗用他人的姓名; ④乙不具备申请人资格,或者乙申请使用商标“温馨”的商品家具超出了其核准经营的范围。 (2)只有在不出现上述情形,乙的商标才可能被核准注册

问题一:分以下情形进行讨论: (1)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的商标不能被核准注册: ①他人在家具及其类似商品上享有对“温馨”商标的专用权; ②他人在家具及其类似商品上的注册商标“温馨”因违反商标法而被撤销或注销尚未超过一年; ③盗用他人的姓名; ④乙不具备申请人资格,或者乙申请使用商标“温馨”的商品家具超出了其核准经营的范围。 (2)只有在不出现上述情形,乙的商标才可能被核准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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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若乙的商标被核准注册后,甲能否在家具上继续使用其“温馨”商标?为什么?

参考答案: 甲不能继续在家具上使用“温馨”商标。

甲不能继续在家具上使用“温馨”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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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何协调商标的注册与使用的关系,才能更好地发挥商标的作用?

参考答案: (1)一个申请人而言,只要符合商标法规定,即可被核准注册。 (2)先使用原则 (3)同时使用的,先申请原则 (4)恶意抢先注册的应被撤销

(1)一个申请人而言,只要符合商标法规定,即可被核准注册。 (2)先使用原则 (3)同时使用的,先申请原则 (4)恶意抢先注册的应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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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乙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详细说明。

参考答案: 乙可以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主张甲侵犯了其技术秘密权,要求甲停止侵害,赔偿损失。与此同时,乙应尽可能快地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

乙可以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主张甲侵犯了其技术秘密权,要求甲停止侵害,赔偿损失。与此同时,乙应尽可能快地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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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的该项技术能否取得专利?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甲的公开实施行为超过6个月才被乙发现,乙的该项技术丧失新颖性,将不能获得专利权; (2)未超过6个月,未丧失新颖性。此时,乙的该项技术若还能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其他条件,则可能获得专利权。

(1)甲的公开实施行为超过6个月才被乙发现,乙的该项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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