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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全国自考中国法制史标准预测试卷(四)(三)
2011-03-01 19:44:36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家庭中的一员。这是第一次正式向世界宣告。中国是一个有自己完整领土主权的、独立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反映了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的立场与决心,也深入体现了孙中山的“五族共和”、民族团结的思想。第三,规定国家机关采取“三权分立”的原则。参议院为立法机关,行使立法权;临时大总统,副总统和国务员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法院是司法机关,行使司法权。第四,明确了人民的民主权利和义务。规定了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人民享有人身、居住、财产、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通信和信教的自由,还拥有请愿、诉讼、考试、选举及被选举等权利;同时,有纳税、服役等义务。并明确,有认为增进公益、维护治安或者紧急状态时,可依法对人民之权利进行限制。第五.明确了保护私有财产和私营工商业的原则。根据新兴的资产阶级的发展要求,《临时约法》以法律形式确认对私有财产的保护和经营企业权利的保护,规定“人民有保有财产及营业之自由”,打破了自洋务运动以来封建官僚“官办”、“官督商办”对民族资本主义的排挤和压制,极大地促进了民族工商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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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简述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形式的变化。

参考答案: 汉朝的法律形式主要为律、令、科、比,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形式有新的变化,为后来隋唐形成以律、令、格、式为主的法律形式开了先河。首先,“律”与“令”有了明确的区分。其次,“科”的变化及“以格代科”。再次。“式”也发生变化。在云梦秦简中,已发现有《封诊式》,是有关司法审判T作的要求及诉讼文书的程式的法律文件。汉朝时有“品式章程”,是具有行政法规性质的法律文件,西晋颁布有《户调式》,是有关户调制、占田制、课田制等方面的法律。西魏大统十年(544)编订成《大统式》,使“式”上升为当时主要的法律形式.为隋唐所继承,成为唐朝主要的法律形式之。

汉朝的法律形式主要为律、令、科、比,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形式有新的变化,为后来隋唐形成以律、令、格、式为主的法律形式开了先河。首先,“律”与“令”有了明确的区分。其次,“科”的变化及“以格代科”。再次。“式”也发生变化。在云梦秦简中,已发现有《封诊式》,是有关司法审判T作的要求及诉讼文书的程式的法律文件。汉朝时有“品式章程”,是具有行政法规性质的法律文件,西晋颁布有《户调式》,是有关户调制、占田制、课田制等方面的法律。西魏大统十年(544)编订成《大统式》,使“式”上升为当时主要的法律形式.为隋唐所继承,成为唐朝主要的法律形式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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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简述元朝不动产买卖和典当的必经程序。

参考答案: 元代关于契约关系主要规定了买卖契约、典当契约、借贷契约、租佃契约。不动产买卖和典当必须经过“经官给据”、“先问亲邻”、“签押文契”、“印契税契”、“过剖赋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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