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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全国自考中国法制史标准预测试卷(四)(四)
2011-03-01 19:44:36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五个程序才能生效。“经官给据”是指报告官府并得到批准,“先问亲邻”即亲邻享有优先购买权,“签押文契”指出卖人写m文契,由监护人、引进人、中介入或者见证的亲友等一起签押,“印契税契”即书面契约必须加盖官印、缴清交易税和契税,“过割赋税”要求应将附着在所交易的田地上的赋税义务转移给新业主。

元代关于契约关系主要规定了买卖契约、典当契约、借贷契约、租佃契约。不动产买卖和典当必须经过“经官给据”、“先问亲邻”、“签押文契”、“印契税契”、“过剖赋税”五个程序才能生效。“经官给据”是指报告官府并得到批准,“先问亲邻”即亲邻享有优先购买权,“签押文契”指出卖人写m文契,由监护人、引进人、中介入或者见证的亲友等一起签押,“印契税契”即书面契约必须加盖官印、缴清交易税和契税,“过割赋税”要求应将附着在所交易的田地上的赋税义务转移给新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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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简述《大清新刑律》的变化。

参考答案: 《大清新刑律》分为总则、分则两编,共53章411条,另附“暂行章程”5条。与《大清律例》相比,新刑律从内容到形式均有较大突破,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改变了旧律体制,抛弃了“诸法合体”的编纂形式。删除了与刑律无关的条文,采用近代西方专门刑法典体例,取消附例,改为“总则”和“分则”两编。(2)确立了新的刑罚制度。取消流刑、遣刑,将刑罚分为主刑和从刑两类。主刑由重到轻分为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罚金五种;从刑分为褫夺公权与没收财产两种。存死刑中废除了斩刑,一律改为绞刑,并将在闹市执行改在监狱内执行。(3)减少死刑条款,减轻刑罚。原《大清律例》中涉及死刑的条款有四百多条,《大清新刑律》保留了40条.对数罪并发的量刑,实行限制加重主义,注意对罪犯实行感化教育,使其改过自新。为此,采用了“缓刑”与“假释”制度,对刑事责任规定了追诉和执行的时效,过了规定期限。可免予追诉或处罚。(4)采用了近代西方的刑法原则,实行罪刑法定主义。删除了比附制度,规定“法律无正条者,不问何种行为,不为罪”;强调刑罚不溯及既往,废除了“八议”及“减”、“请”、“官当”制度,取消了“十恶”;采用了许多近代法律术语,如缓刑、假释、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等。《大清新刑律》较多吸取了西方刑法思想和原则,采用了西方刑法的体例、结构、基本规范和刑制,足巾国传统刑法的一次质的飞跃,是中国法制近代化过程中的标志性法典。

《大清新刑律》分为总则、分则两编,共53章411条,另附“暂行章程”5条。与《大清律例》相比,新刑律从内容到形式均有较大突破,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改变了旧律体制,抛弃了“诸法合体”的编纂形式。删除了与刑律无关的条文,采用近代西方专门刑法典体例,取消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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