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法律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非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收回后,是否还能够获得建筑物剩余残余价值,不一定。如果有残余价值,应该予以考虑。
方法二:(建筑物收益扣除法)
土地价值=(房地产纯收益-建筑物纯收益)/土地资本化率 (5-8)
建筑物纯收益=建筑物现值×建筑物资本化率
(4)单独评估建筑物的价值
建筑物价值=(房地产纯收益-土地纯收益)/建筑物资本化率 (5-10)
特别注意:
⑴ 特别注意:这里公式(5-5)(5-6)(5-8)(5-10),计算的都是无限年限的价值,而实际评估中基本上都是有限年限(n)的土地使用权价值等,应该将上面的公式(5-5)(5-6)(5-8)(5-10)中的加下划线的相应的除以各自资本化率,改为(P/A,r,n)、(P/A,r1,n)、(P/A,r1,n)、(P/A,r2,n)
⑵房地产的总费用不包括折旧费
3.土地评估的假设开发法(亦称剩余法,教材188-194)
(1)基本思路:
评估待估土地价格时,将待估土地上的开发后的房地产预期价值,扣除其正常的开发费用、销售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