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阅读题 阅读下面这首诗,完成第1-3题。
?无题
邹获帆
?我们将仆倒在这大风雪里吗?
是的,我们将。
而我们温暖的血
将随着雪而融化
被吸收到大树的根里去
吸收到小草的须里去
吸收到五月的河里去。
而这雪后的平原
会袒露出来,
那时候
天青
水绿
鸟飞
鱼游
风将吹拂着我们的墓碑……
1、找出与第一行“仆倒”一词意思相呼应的词,体会它们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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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想一想,“我们温暖的血”“被吸收到大树的根里去”“小草的须里去”“五月的河里去”,意味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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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天青/水绿/鸟飞/鱼游”描绘出一幅怎样的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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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1.诗最后一行的“墓碑”即与“仆倒”意思一致,是牺牲之意。
2.意味着烈士们的鲜血唤醒了祖国大地上千千万万的人们,他们形成一股巨大的革命洪流。烈士的牺牲换来蓬蓬勃勃的革命生机。
3.这四个词内容包括了天上、地下有代表性的事物,都是主谓式结构,谓语富有色彩感和动感,描绘出一幅美好宁静、令人向往的画面。这画面也是烈士们为之抛头颅、洒热血的理想世界。
本题解析:
本题难度:一般
2、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途中
梁遇春
今天是个潇洒的秋天,飘着零雨,我坐在电车里,看到沿途店里的伙计们差不多都是懒洋洋地在那里谈天,看报,喝茶──喝茶的尤其多,因为今天实在有点冷起来了。到了北站,换上去西乡的公共汽车,雨中的秋之田野是别有一种风味的。外面的蒙蒙细雨是看不见的,看得见的只是车窗上不断地来临的小雨点同河面上错杂得可喜的纤纤雨脚。外面的景色,既没有像春天那娇艳得使人们感到它的不能久留,也不像冬天那样树枯草死,好似世界是快毁灭了,却只是静默默地,一层轻轻的雨雾若隐若现地盖着,把大地美化了许多,我不禁微吟着乡前辈姜白石的诗句,真是“人生难得秋前雨”。
其实我是个最喜欢在十丈红尘里奔走道路的人。我现在每天在路上的时间差不多总在两点钟以上,这是已经有好几月了,我却一点也不生厌,天天走上电车,老是好像开始蜜月旅行一样。我们有一句古话:“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读书是间接地去了解人生,走路是直接地去了解人生,一落言诠,便非真谤,所以我觉得万卷书可以搁开不念,万里路非放步走去不可。
了解自然,便是非走路不可。但是我觉得有意的旅行倒不如通常的走路那样能与自然更见亲密。旅行的人们心中只惦着他的目的地,精神是紧张的。实在不宜于裕然地接受自然的美景。并且天下的风光是活的,并不拘泥于一谷一溪,一洞一岩,旅行的人们所看的却多半是这些名闻四海的死景,人人莫名其妙地照例赞美的胜地。旅行的人们也只得依样葫芦一番,做了万古不移的传统的奴隶。这又何苦呢?并且只有自己发现出的美景对着我们才会有贴心的亲切感觉,才会感动了整个心灵,而这些好景却大抵是得之偶然的,绝不能强求。所以有时因公外出,在火车中所瞥见的田舍风光会深印在我们的心坎里,而花了盘缠,告了病假去赏玩的名胜倒只是如烟如雾地浮动在记忆的海里。
我生平所最赏心的许多美景是从到西乡的公共汽车的玻璃窗得来的。我坐在车里,任它一上一下,一左一右地跳荡,看着老看不完的十八世纪长篇小说,有时闭着书随便望一望外面天气,忽然觉得青翠迎人,遍地散着香花,晴天现出不可描摹的蓝色。我顿然感到春天已到大地,这时我真是神魂飞在九霄云外了。再去细看一下,好景早已过去,剩下的是闸北污秽的街道,明天再走到原地,一切虽然仍旧,总觉得有所不足,与昨天是不同的,于是乎那天的景色永留在我的心里。自己培养有一个易感的心境,那么走路的确是了解自然的捷径。
因为“行”是这么会勾起含有诗意的情绪的,所以我们从“行”可以得到极愉快的精神快乐,因此“行”是解闷销愁的最好法子。我们有时心境染了凄迷的色调,散步一下,也可以解去不少的忧愁。
我们从摇篮到坟墓也不过是一条道路,当我们正寝以前,我们可说是老在途中。途中自然有许多的苦辛,然而四围的风光和同路的旅人都是极有趣的,值得我们跋涉这程路来细细鉴赏,除开这条悠长的道路外,我们并没有别的目的地,走完了这段征程,我们也走出了这个世界,重回到起点的地方了。科学家说我们就归于毁灭了,再也不能重走上这段路途。主张灵魂不灭的人们以为来日方长,这条路我们还能够一再重走了几千万遍。将来的事,谁去管它,也许这条路有一天也归于毁灭。我们还是今天有路今天走罢,最要紧的是不要闭着眼睛,朦胧一生,始终没有看到了世界。
(选自《与大师感悟人生》,有删改)
小题1:作者描写自己上班途中的见闻是要表达什么样的观点?作者的这个观点是如何由有关看风景过渡到有关人生的?(4分)
小题2:文章使用什么描写手法描写上班路上的风景?描写了秋景的什么特点?(4分)
小题3:解释下面两句话的含意。(4分)
(1)这些好景却大抵是得之偶然的,绝不能强求。
(2)我们还是今天有路今天走罢,最要紧的是不要闭着眼睛,朦胧一生,始终没有看到了世界。
小题4:结合全文,说说你对作者的观点“了解自然,便是非走路不可”的看法。(6分)
参考答案:
小题1:(1)提醒人们要养成随时随地观察生活的习惯,不要虚度年华。(2分)
(2)作者开篇写自己坐在车上观察到的秋天的美景,然后引出“了解自然,便是非走路不可”的观点;接着通过对比写旅行的缺点,以引出“行”的重要性;最后写人生短暂,要学会鉴赏人生路途上的风景。这样就用象征的手法,由上班看风景过渡到了人生。(2分)
小题2:手法:侧面描写和正面描写相结合的手法。(对比、衬托也可)(2分)特点:秋雨蒙蒙,秋景朴实又充满生机,很有美感。(2分)
小题3:(1)美好的事物是我们在不断的观察中在某时某地得到的,而不是制定目标后刻意追求而能获得的。(2分)(2)把握现在,细心体会人生的美好,不要浑浑噩噩地过一辈子。(2分)
小题4:观点一、支持作者的观点。(1分)作者认为自然的美景在路上,了解自然要不断的观察,享受途中的美好。人生也一样,大家都最终会死去,所以没必要想死后的事情,要认真观察人生的沿途的风景,获得精神的愉悦。(5分)观点二、不赞成作者的观点。自然的美丽在于景物本身的美丽,旅游就是到最美丽的地方,看得到大家认可的景物。人生也一样,有了理想就应该朝着理想奋勇前行。不管周围的环境是否美丽,一心一意来实现自己的理想才是最重要的。
本题解析:
小题1:此题要在整体理解文章内容大意的基础上,概括出作者描写上班途中见闻的目的或者观点。从所描写的景物感受及下文对人生的感悟可知,作者此处描写途中所见目的是要提醒人们要多观察生活,欣赏风景,不要虚度时光。作者先写秋天美景,再引出自己的感悟或者观点,再通过对比,来引出“行”的重要性,最后写出自己对人生的感悟。
小题2:在思考时,要理解作者把秋景与春景和冬景进行对比描写,以春景和冬景来衬托秋景的美,答题时,可把这种对比衬托的表现手法答出来,或者用正面描写和侧面描写相结合的方法答出来。在分析秋景的特点时,要在对比中得出答案,如没有春天的娇艳,可想到秋的朴实,没有冬的枯草毁灭,可想到秋的生机,由“把大地美化了许多,”可想到秋的美感。还要把正面描写秋雨蒙蒙答出来。
小题3:此类题要通过反复品读语句,抓住关键词进行理解。如第一句要理解“偶然”“强求”,偶然是在不断的观察中偶然得到的,强求意思是不能刻意去追求。第二句,“今天有路今天走”意思是要珍惜人生,把握现在,“不要闭着眼睛,”意思是要学会观察生活,体会人生的美好;“朦胧一生”意思是不要虚度年华,浑浑噩噩的度过一生。
小题4:此类题首先要明确观点,是否赞成。然后结合着文章具体内容及自己的理解进行阐述。如要支持作者的观点,可以从欣赏风景,珍惜时光等方面阐述;若不赞成作者观点,可以从景物的美丽本身和理想与追求的角度阐述自己的理解。
本题难度:一般
3、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文后各题
屋檐(节选)
就建筑而言,屋檐是被利用的产物,从属于建筑学的范畴。建筑材料发达了,摩天大厦主体很少有在天顶盖凸出于边沿的屋檐。俗话说,别人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现代建筑已经让这俗话成为化石。
现代建筑物是矿物凝结的巢穴。它们不怕雨,屋檐萎缩了,不管该建筑物看上去如何金碧辉煌,它永远是一只被剪了尾巴而伤残了体魄的鸡仔,奔跑在另外一条没有雅致韵味的水泥道上。从造型上看,传统的屋子,屋檐绝不是简单的三角几何的累赘,而是屋子的裙摆,是它的神韵所在,给房子增添了三分精神。屋子给泥墙撑伞,泥墙给屋子撑腰,互利互惠,相得益彰。这是一种互为牵制达成共生平衡的美。这是表面的。而它的隐含的意义远大于建筑学上的意义。
当你在流浪途中需要别人的屋檐的时候,并且能找到屋檐,“低头”就是你的门票,你得到的是庇护和关怀。这在乡村还存活着,乡村会收留那些需要屋檐的人,假如你流落乡村而不是流浪在城市,这是你的造化。在乡下,虽然这种庇护和关怀是时候是不尽如人意的。我上初中时,每个星期总要在山路上遇雨,一顶斗笠只能负责个头部,如果不躲雨,那就要淋湿身子。而二十里山路只有中途有座荒废破落的山神庙,余留几处摇摇欲坠的屋檐,下面就是过往行人歇脚的地方。我有时算计不准,在大雨来临的时候,破屋檐或过之或不及,急急忙忙而不可得,只能借助近处虎蹲之势的岩石,取其歪斜向外伸展的部分权为“屋檐”,也有应急之妙。那时候不是低头的问题,而是找不到让自己低头的屋檐。即便有个低矮的屋檐,蛛网蒙尘,也胜过遥远的天堂。
前些日子,我外出活动,时近午夜,归途中狂风肆虐,飞沙扬尘,空中撕开几道耀眼炫目的闪电,迅雷震荡,各路灯火立时熄灭,豆大的雨点敲着路面冒起一层水雾,车灯映衬出周围浓墨一般的黑幕。发现路边有座旧式民房,遂弃了摩托车跑到屋檐底下,大雨即倾盆而下。这时候,这样巧。我突然感觉到屋檐的温暖和可爱,眼前重现几十年前上中学时代寻找岩崖避雨的情景。平常的时候,奇岩怪崖成为路人眼中的冰冷坚硬的风景,是传说中鬼怪出没的地方,但谁能估计到几万年几百万年以来,有多少生命得到它的亲抚?我每每发现巨石之下岩鼠攀爬的路径,小虫子吹砂的窝点,以及一些无家可归的动物歇夜的痕迹。而这一道屋檐非岩崖堪比,这好比莺雀装备了苍鹰的翅膀,护墙有余,明显的宽阔。它紧邻公路,是为了应付将来的路面拓宽,还是土木建筑师醒悟之后在耳边回响师傅的叮嘱所至?我相信几十年的光阴里,或秋行夏令,或冬行春令,难免风雨无常,总有缺少雨具的路人,进屋不方便,赶路又不合时宜,就可以在屋檐底下得到一点便利。而且,身后有一个小窗子,我嗅到特别的气味,里面应该是个卖糖饼酱醋香烟火柴的店铺。这地点莫非是乡民的娱乐聚会的场所?谈论妖魔鬼怪吗?还在更小的村庄,我见过屋檐底下摆放着条石,方便人们就座,场所虽然不是城市茶吧酒吧那样讲究铺张和蓄意,但是很踏实和随意。在那儿躲避风雨,抽一支烟,放松一下手脚,也是很闲适和安静的,其间似乎有点逍遥的趣味。
雨下得有些疯狂。不时有小车飞驰而过,明亮的车灯光映射着麻密的雨帘,我看到了没有雨具的行人,若无其事地行进;也看到骑自行车的,车后架还载着撑伞的女人,艰难地移动在雨幕里;也有冒着雨骑摩托赶路的勇敢的年轻人。各人忙着各人的事。我回城里去,而他们从城里出来,我知道他们一下在路边找不到屋檐,同样找不到什么岩崖巨石,甚至大树也没有。大概这样迅猛的暴雨普通雨具是不起作用的反正淋湿了,就不要再考虑避雨的选择了。
借助一晃而过的灯光,我仰望着屋檐,雨水就在一步之外,如果不是风的搅动,它不会溅湿我的鞋子,多好的屋檐,没有屋檐的房子那叫房子吗?我的心中随即产生一种对屋主的感激之情。
雷声隆隆,雷雨不停,还可以隐约听到相当远的地方有几道汽车防盗器不安分的声音。
小题1:在作者看来,“屋檐”有哪些方面的用途?请分条列举。(4分)
小题2:文章不惜笔墨写“我”在疯狂的雨中避雨的情景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5分)
小题3:有人说,本文是小题大做、无病呻吟,是个人情感的宣泄;;也有人说,本文是借对“屋檐”作用的交待,表达对保护与承传民族传统文化的思考。你是怎样认识的?请说明理由。(6分)
参考答案:
小题:(共4分)(1)屋檐可以保护泥墙,(1分)
(2)成为房屋最好的装饰,(1分)
(3)可以给流浪途中遭遇风雨的人庇护和关怀。(2分)
小题:(共4分)在疯狂的雨在才真正感受到“屋檐”的温暖、可爱,(1分)可以充分享受落魄时的闲适与安静,(1分)生发对“屋檐”及其主人的感激之情。(1分)从而进一步突出了“屋檐”的作用。(1分)
小题:(共6分)是表达对保护与承传民族传统文化的思考。因为在文中,“屋檐”是民族传统文化的象征,屋檐的消失触发了作者内心的感慨。作者是想能过描写屋檐的作用,感受屋檐给人带来的温暖,表达对民族文化深深的眷恋和对保护与承传民族传统文化深沉的思考。(学生观点鲜明、分析合理,能自圆其说即可得分,学生如果认为是前者或有其他认识,只要言之有理,持之有据,也可适当给分)
本题解析:
小题:无
小题:无
小题:无
本题难度:一般
4、阅读题 论述类文本阅读: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9分,每小题3分)
能防子弹的人造皮肤
用蛛丝来防弹,这种听上去天方夜谭的说法,在今天也许会成为现实。荷兰艺术家杰勒·埃瑟迪从羊奶中提取出蛛丝纤维,织成了一块巴掌大的“布料”,并利用它培育出一层人造皮肤。这张巴掌大、含有蛛丝蛋白的人造皮肤,很可能就会给现代战争带来巨大变革。
蜘蛛产生的每根蜘蛛丝的抗拉强度是钢材的五倍,弹性也比人造纤维好得多,如蜘蛛网可以延伸到原长的十倍,而尼龙一旦延展到原长的20%就会发生断裂。这些超乎寻常的特性,也引发了人类对其利用的欲望。历史上的希腊人已经利用它的强度和韧性制作渔网以及包扎伤口的绷带。利用蜘蛛丝的特性,埃瑟迪做了这样大胆的实验,并在视频网站Youtube上公之于众:他把这块巴掌大的人造皮肤固定在枪靶上,然后用一支22毫米口径步枪,将子弹以329米/每秒的速度猛烈地倾泻在上面,但皮肤依然保持完好,高速摄像机忠实地记录了这一切。
美国犹他州大学的兰迪·里维斯给埃瑟迪提供了强韧的蛛丝纤维。兰迪通过基因改造,使得蚕丝含有了蛛丝蛋白,而通过基因改造的羊奶中也含有了同样的物质,经过特殊的溶剂萃取,科学家可以得到大量的蛛丝纤维。通过这两种途径得到的蛛丝纤维,强度和弹性虽然还比不上天然蛛丝,但已经让人叹为观止了。
埃瑟迪没有辜负兰迪的支持,她把这些蛛丝纤维与人体皮肤细胞交织,培育出新的皮肤细胞,形成一块“人造皮肤”并成功阻止了子弹的射击。她的这项计划同样得到了欧洲一项基因艺术奖提供的丰厚的资金支持。
最初,当兰迪收到埃瑟迪的这项计划邀请时也曾犹豫过,对他来说埃瑟迪的想法太超前了。不过,好奇心最终让兰迪接受了。而且埃瑟迪的这次生物艺术实验,也让兰迪对自己这项研究的前途充满希望。虽然兰迪披露实验中子弹没有穿透皮肤,只是陷入皮肤2英寸,依然会损伤到皮肤下面的肌肉组织。
实际上,埃瑟迪并不是唯一一个打蛛丝主意的科学家。2011年7月,德国汉诺威医学院的科学家汉娜·温特作为第一作者发表了一篇论文,论文内容也是利用蛛丝纤维编织人造皮肤。她希望这种人造皮肤未来可以应用到医学领域,如烧伤等需要移植新皮肤的病人身上。不过温特说,人造皮肤需要足够强韧能取代失去的皮肤组织,并且能够保护伤口直到新生皮肤长出来。目前还没有找到一种方法完全替代从人体其他部位取用皮肤来移植,于是温特想到了古希腊人用来制作绷带的蜘蛛丝。她发现,只要提供其适当的营养、温度和空气,人体皮肤细胞在蛛丝网的网状结构中就可以获得新生。这种方法与兰迪他们使用的基本类似,而且这种方法可以使两种类型的皮肤细胞——保护皮肤的角质细胞和有弹性的纤维细胞同时生长。
如果说温特的研究是修复人们受伤的皮肤,那么埃瑟迪的设想更进一步,是希望人类的皮肤可以强大到免受伤害,甚至能够保护人的生命。
(摘自2011年9月16日出版的《环球》杂志第18期)
小题1: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说法的一项是: ( )
A.得到蛛丝纤维有两种途径,埃瑟迪的蛛丝纤维是从通过基因改造的羊奶中经过特殊的溶剂萃取出来的。
B.蛛丝纤维的研究与实验离不开不同国家科学家、艺术家和相关组织相互合作与支持。
C.温特的研究被称为给皮肤病人的礼物,因为她通过纤维制造的人造皮肤应用到了烧伤等需要移植新皮肤的病人身上。
D.蛛丝纤维与人体皮肤细胞交织,经培育形成“人造皮肤”后才能成功阻止子弹的射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