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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阅读题 (12分)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后面的题目。
夜色下的玫瑰
女人家有个不大的院落。
院落里盛开着娇艳的玫瑰花。
她的丈夫为救一个落水儿童,永远地离开了她。
她本是一挡车女工,现在,厂里说垮就垮了。
居家过日子,柴米油盐针头线脑儿,哪儿都离不了钱。女人把日子过得捉襟见肘。她还有个上小学的儿子,正是长个头的时候,菜也好,汤也好,女人总想做的可口些。世上的好事只能想,做起来可就不那么顺手了。有热心肠的邻居给女人介绍了个丧偶的男人。
好说歹说女人总算是跟人家见了面。
人还说得过去,会一手好油漆手艺。
男人说话也直来直去:我没啥呼风唤雨的大能耐,但我会把你和儿子当做我的亲人。不会再让你为吃喝花钱的小事劳心就是了。
花钱也是小事?女人想,有手艺的人说话就是跟没手艺的人说话不一样。
回来后,邻居问女人到底是啥意思,说出来,好给人家回个话儿。
女人说:让我想想,让我想想。
女人其实早就早想好了,能有个人来帮衬着把儿子养大,还能陪她说说话,这比什么都好。女人不显山不露水地把这件事透给了儿子。当时,儿子正在吃饭,一听这话,小脸一下子就急成了紫茄子。
儿子问:那我要叫这个人爸?
你不想叫,就叫他叔叔好了。
他算哪路英雄,要到咱家来管着我?我不喜欢陌生人来咱家指手画脚。
儿子摔了筷子,眼泪婆娑地拎着书包上学去了。
女人手里拿着一样东西出了门。那是件很好看的丝织披肩,是那个男人让邻居转送给她的。
女人敲开邻居家的房门,把那件艳丽华贵的披肩塞到了那位热心的大姐手里。
女人没说儿子不原意。
女人说:我想等几年再说。
邻居家的大姐问:等到人老珠黄吗?
女人垂了头。
女人再抬起头时,眼里就有了雾一样的东西。
女人仍去做钟点工。做一天就给一天钱;不做,就没有一分钱。有时一连几天都没有人找她做钟点工,有时十天半月也没有人找她。女人就这样靠断断续续做钟点工的钱来打发紧紧巴巴的日子。
那件披肩又被邻居家的大姐送了回来。
大姐说:你看看,你看看,多知疼知热的一个男人。人家回了话儿说不成也没啥,留下做个念想吧。
女人闲下来时,就会从衣柜里拿出披肩看呀看。女人一次也没有舍得披在身上。女人每次端详完披肩时,样子都是痴痴的。那段时间,老师传过话来,说儿子最近上课时精力不集中。现在初中生早恋是最让老师头疼的事情。女人跟往常一样做给儿子吃,洗给儿子穿。儿子也没有什么不对头的地方。该上学上学,该做作业做作业。到了夜深人静的晚上,儿子神神秘秘在写什么。女人一走近儿子跟前,儿子就又捂着又盖着不让母亲看。女人只好说些弦外有音的话给儿子听,无非是劝儿子把心思用在学习上。
儿子倒也懂事。母亲说什么,他就点头应承下什么。可等母亲转向离去了,他就又神神秘秘地写个没完没了。
老师第二次来找女人时,说有同学反映常给邻班的一个女同学写求爱信。而且两人来往密切,躲在走廊里说个不停。
女人是个做事沉得住气的人,可这次真有点儿坐不住了。她牢牢地记下了那个女同学的名字。她不想先找儿子来谈这件事,她想只有先和那个女学生多接触几次,才能再来做儿子的工作,男女之事,妇人多多少少是懂的。
女人更不想把这事在学校里闹得沸沸扬扬。她等女学生下午放学后,约女学生到学校外的公园里坐坐。可是女人在横穿马路时,因心里装着事儿,心思就不那么专注,竞被迎面而来的一辆大卡车撞倒在地。倒下了,就再没起来。
那天,儿子去参加一个数学比赛,回家时,夭就快黑了,家里空荡荡的,母亲不在家,儿子以为母亲是去做钟点工,一边写作业,一边静静地等母亲回来。等呀等,一等不来,二等不来。
他和那个邻班的女同学说好的,今晚邻班的女同学要来看那条披肩。
儿子把母亲在家常看披肩的事,还有母亲每次看完披肩失魂落魄的样子,都描绘得有声有色。他要先把这些写出来,感动这位女同学,然后求女同学帮忙,告诉她那位油漆手艺的父亲,他的一条披肩,一直被一个女人完好地保存着。儿子希望女同学的父亲和自己的母亲结百年之好。每当儿子看到母亲生病时孤苦伶仃的样子,就有些后悔当初不该阻挡母亲嫁人。
……
儿子一个人坐在院落里。
夜风把院落里的玫瑰花轻轻地摇落,袅袅娜娜飞到儿子手里那条披肩上。一片,又一片。
小题1:文章为什么以“夜色下的玫瑰”为题?请简要说明。(4分)
小题2:这篇小说在情节上安排了两重误会,请分别用一句话筒要概括构成误会的情节。两处误会的安排在内容和形式上各有什么作用?(4分)
小题3:说说你对小说中母亲最终没有改嫁这件事的看法。(4分)
参考答案:
小题1:玫瑰花既象征着生命,也象征着爱情。小说开始时玫瑰花盛开是主人公生命的象征,也是其新的爱情的象征。末尾夜色中玫瑰的凋零,象征主人公生命和爱情的消逝。作品以“夜色下的玫瑰”为题,给人一种遗憾忧伤之感。
小题2:小说在情节上安排了两重误会,儿子因为误会母亲的用意而毁了两家的幸福,母亲因为一个误会行动而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文中的误会内容上揭示了社会底层人士一种人生的无奈与遗憾,令人扼腕叹息。结构上使行文跌宕起伏,扣人心弦。(2分)
小题3:可以歌颂伟大的母爱。母亲打算再嫁,是为了更好地抚养儿子,决定不嫁时为了不让儿子受委屈,都是以儿子为中心而牺牲自己的高尚行为。
也可以批评母亲的行为。一个人只活一辈子,完全牺牲自己的幸福不可取,更何况油漆匠是个负责任的好人,嫁给他既可以获得自己的幸福,也可以让孩子获得更好的教育。
本题解析:
小题1:对小说标题的赏析,一般从含义和作用两方面来分析。从小说的情节来看,玫瑰花和情节并没有多大关系,那么为什么以此为题,就只有从其含义上去寻找答案了。玫瑰花长久以来就象征著美丽和爱情,从这个角度出发,再结合小说的主题,应该不难找到答案。
小题2:题目提示得很明确,在答题步骤上按部就班就行。结构上的作用,一般从悬念、起伏、照应等角度来考虑,内容上的作用,和小说的主题联系起来考虑。
小题3:这道题没有固定的答案。对母亲没有改嫁的看法,可以赞成和歌颂,也可以不赞成和批评,但不管是哪种看法,一定要结合小说的情节来分析,不能尽是空话。
本题难度:一般
2、阅读题 阅读下面一段文字,然后完成下面问题。
银河系还有其他文明世界吗
一些科学家认为,即使将来能征服太阳系乃至移居银河系,人类将仍是孤独的,因为银河系中并不存在众多的文明世界。持此观点的人主要从三个方面来论述自己的主张。首选,他们认为,地球上之所以能孕育出人类,乃是许多特殊条件相结合的产物,这些条件只要稍有变更,生命便难以出现,文明则更是无望。也就是说,今天的地球以及人类本身都是很特殊的。
其次,他们还对先进文明作了如下分析:
人类文明诞生至今尚不足万年,掌握核能不过半个多世纪,就具备了将宇宙飞船送出太阳系的能力。只要再加上适当的控制器和火箭,它们就可以用来探测太阳系以外的目标了。鉴于从地球上把指令传到飞往其他行星系统的宇宙飞船需要好多年时间,所以飞船探测器必须有充分的自主权和自我修理能力,它应由一台高智能的计算机控制和管理。具有这种能力的机器,实质上几乎已经具备了自我复制能力。对这样的机器来说,只要有正确的指令,它们就能制造出任何东西。美国物理学家普勒——他是对存在地外文明大唱反调的一名重要成员——把此类装置称作“冯·诺伊曼探测器”,以纪念最先研究和分析这类机器的著名美籍匈牙利数学家约翰·冯·诺伊曼。
冯·诺伊曼探测器一旦抵达其他恒星的行星系统,可以立即就地取材复制一批自己的“拷贝”,并把它送往别的星球。这样,一代又一代的冯·诺伊曼探测器最终会遍及银河系中的每一个行星系统。它们将把探测器的信息发送给发射第一台探测器的那个母文明。如果在某一行星系统中发现了当地的“土著”文明,冯·诺伊曼探测器就会想方设法与他们接触;如果找不到智慧生命,它们也会把情况报告回去。
利用相当初级的火箭技术以渡越两颗恒星之间的平均距离,大概需要10万年。如果探测器进行一次自我复制要花1000年的时间,那么一台冯·诺伊曼探测器子孙后裔充斥整个银河系所需的时间大致是3亿年左右。这要比银河系本身的年龄(100亿年)短得多,甚至也比地球的年龄(46亿年)短得多。
如果一个先进文明在其本土行星形成以后50亿年开始发射冯·诺伊曼探测器,再加上其后代约需花费3亿年才能到达地球,那么我们就应该遇到许许多多老于53亿岁行星系统发来的冯·诺伊曼探测器。但事实上我们却一个都没有看到。这很可能意味着在银河系中年龄大于53亿岁的全部恒星周围连一个文明都不存在。
考虑到银河系中年轻恒星的数目并不比老年的恒星多,所以我们又可以进一步推测,银河系中的文明世界很可能只有我们自己这一家。
最后,迄今为止对地外生命、地外智慧生物的所有实际探索,从未得到过肯定的结果。对此,不赞成存在地外文明的人认为,这类实验再进行下去也是徒劳,因为你是在寻找根本不存在的目标。(节选《自然与科技》170期)
1.下面有关对“冯·诺伊曼探测器”的描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冯·诺伊曼探测器是地球人为探索地外文明而设想的飞船探测器。
B.冯·诺伊曼探测器配备适当的控制器,具有充分自主权和自我修理能力。
C.冯·诺伊曼探测器抵达其他恒星的行星后,可以就地取材复制一批自己的“拷贝”。
D.冯·诺伊曼探测器会把探测到的信息发送给第一台探测器的那个母文明。
2.下面不属于人类在银河系中“仍是孤独”的依据的一项是(? )
A.冯·诺伊曼探测器功能再强大,技术再先进,也有可能找不到地外文明。
B.人类生命的出现是许多特殊条件相结合的产物,人类本身是很特殊的。
C.地球上从来没有发现类似冯·诺伊曼探测器的东西,很有可能地外文明不存在。
D.人类迄今为止对地外生命、地外智慧生物的探索,从来没有一个肯定的结果。
3.根据对文章的意义理解,下面推断错误的一项是(? )
A.冯·诺伊曼探测器无论是发现了“土著”文明还是找到智慧生命,都会把情况报告回去。 B.冯·诺伊曼探测器有充分的自主权和自我修理、自我复制能力,它有可能成长为一种新的文明。
C.认为地外有文明存在的一方对认为地外不存在文明的一方,可以提出一大堆颇难答复的问题。
D.地外有无文明,目前双方仍是没有强有力的证据,因而“地外文明之争”将长久地继续下去。
参考答案:1.D
2.A
3.B
本题解析:
本题难度:一般
3、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老北京的小胡同?
萧乾
(1)我是在北京的小胡同里出生并长大的。由于我那个从未见过面的爸爸在世时管开关东直门,所以东北城角就成了我早年的世界。四十年代我在海外漂泊时,每当思乡,我想的就是北京的那个角落。我认识世界就是从那里开始的。
(2)还是位老姑姑告诉我说,我是在羊管(或羊倌)胡同出生的。七十年代读了美国黑人写的那本《根》,我也去寻过一次根。大约3岁上我就搬走了,但印象中我们家好像是坐西朝东,门前有一排垂杨柳。当然,样子全变了。九十年代一位摄影记者非要拍我念过中学的崇实学校(今北京二十一中),顺便把我拉到羊管胡同,在那牌子下面只拍了一张。
(3)其实,我开始懂事是在褡裢坑。10岁上,我母亲死在菊儿胡同。我曾在小说《落日》中描写过她的死,又在《俘虏》中写过菊儿胡同旁边的大院——那是我的仲夏夜之梦。
(4)母亲去世后,我寄养在堂兄家里。当时我半工半读:织地毯和送羊奶,短不了走街串巷。高中差半年毕业(1927年冬),因“学运”被变相开除,远走广东潮汕。1929年虽然又回到北平上大学,但那时过的是校园生活了。我这辈子只有头17年是真正生活在北京的小胡同里。那以后,我就走南闯北了。可是不论我走到哪里,在梦境里,我的灵魂总在那几条小胡同里转悠。
(5)啊,胡同里从早到晚是一曲动人的交响乐。大清早就是一阵接一阵的叫卖声。挑子两头是“芹菜辣青椒,韭菜黄瓜”,碧绿的叶子上还滴着水珠。过一会儿,卖“江米小枣年糕”的车子推过来了。然后是叮叮当当的“锔①盆锔碗”的。最动人心弦的是街头理发师手里那把铁玩意儿,嗞啦一声就把空气荡出漾漾花纹。
(6)北京的叫卖声最富季节性。春天是“蛤蟆骨朵儿大甜螺蛳’,夏天是莲蓬和凉粉儿,秋天的炒栗子炒得香喷喷粘糊糊的,冬天“烤白薯真热火”。
(7)我最喜欢听夜晚的叫卖声。夜晚叫卖的特点是徐缓、拖尾,而且当中必有段间歇——有时还挺长,像”硬面——饽饽”,中间好像还有休止符。比较干脆的是卖熏鱼的或者“算灵卦”的。
(8)另外是夜行人:有戏迷,也有醉鬼,尖声唱着“一马离了”或“苏三离了洪洞县”。这么唱也不知是为了满足一下无处发挥的表演欲呢,还是走黑道发怵,在给自己壮胆。
(9)那时我是个穷孩子,可穷孩子也有买得起的玩具。两几个钱就能买支转个不停的小风车。去隆福寺买几个模子,黄土和起泥,就刻起泥饽饽。春天,大院的天空就成了风筝的世界。阔孩子放沙雁②,穷孩子也能用秫秸③糊个屁股帘儿。反正也能飞起,衬着蓝色的天空,大摇大摆。小心坎儿可乐了,好像自己也上了天。
(10)夏天,我还常钻到东直门的芦苇塘里去捉蛤蟆,要么就在坟堆旁边逮蛐蛐——还有油葫芦。蛐蛐会咬架,油葫芦个头大,但不咬。它叫起来可优雅啦。当然,金钟更好听,却难得能抓到一只。这些,我都是养在泥罐子里,每天给一两颗毛豆、一点水就成了。
(11)北京还有一种死胡同,有点像上海的弄堂。可是弄堂里见不到阳光。北京胡同里的平房,多么破,也不缺乏阳光。
(12)胡同可以说是一种中古民用建筑。我在伦敦和慕尼黑的古城都见到过类似的胡同。伦敦英格兰银行旁边就有一条窄窄的“针鼻巷”,很像北京的胡同。他们舍得加固,可真舍不得拆。新加坡的城市现代化就搞猛了。四十年代我两次过狮城,很有东方味道。八十年代再去,认不得了。幸而他们还保留了一条“牛车水”。我每次去新加坡必去那里吃碗排骨茶,边吃边想着老北京的豆浆油炸果。
(13)但愿北京能少拆几条、多留几条胡同。
①[锔(jū)]用锔子连合破裂的陶瓷器等。
②[沙雁]做工精细的风筝。下文中的”屁股帘儿”是一种自制的简易风筝。
③[秫秸(shú jie)]去掉穗的高粱秆。
小题1:品味第(9)段中“大摇大摆”一词,结合上下文,谈谈你对这个词的理解。(4分)
小题2:作者回忆了北京小胡同的哪些事情?(6分)
小题3:作者写到北京的死胡同时,也写了其他地方的胡同,这样写有什么作用?(6分)
小题4:这篇文章寄寓了作者丰富的思想感情,就你感触最深的一点,结合文章谈谈你的理解。(6分)
参考答案:
小题1:写出“屁股帘儿”飞起时摇摇晃晃的样子,表达了“我”兴奋与满足的心情。(4分)
小题2:(1)胡同里是一阙动人的交响乐,从早到晚,一刻不停;春夏秋冬,各有特性;夜晚则徐缓,拖长,而且当中必然有间歇——有的还挺长。(2)儿时买小风车,刻泥饽饽,放风筝。(3)捉蛤蟆,逮蛐蛐。(6分)
小题3:(1)作者通过北京死胡同与上海弄堂对比,写出了北京胡同里的平方多么破也不缺乏阳光;(2)与伦敦、慕尼黑等地的胡同相比,突出了北京小胡同的独特魅力。(3)这样对比写更突出了作者对小胡同的怀念与留恋。(6分)
小题4:“感触”(6分)
示例一:表达了作者对胡同生活的难以割舍的深切情感。
示例二:有悠久历史文化的城市应当保留它的文化传统。
示例三:对城市建设中不适当拆除胡同的做法表示遗憾
本题解析:
小题1:这道题目应从分析人物的身份入手。由文章我们可以发现,正因为那时作者是一个穷孩子,所以他的自尊心格外强,不管做什么,他都不能让自己显得比别人差。所以看到不花什么钱的屁股帘儿也能飞起,衬着蓝色的天空,大摇大摆,一点也不比阔孩子花钱买的精致的沙雁风筝差,心里自然十分满足,因此答案应为:写出“屁股帘儿”飞起时摇摇晃晃的样子,表达了“我”兴奋与满足的心情。
小题2:本题考查对文章内容的分析概括。文中(5)—(10)段是写回忆中的北京小胡同。主要包含两方面内容:胡同里的交响乐,儿时的乐趣。
小题3:本题考查表现手法及作用。文中(11)—(12)写了上海弄堂、伦敦、慕尼黑等地的胡同,运用对比手法。突出了北京小胡同的独特魅力,更突出了作者对小胡同的怀念与留恋。
小题4:写出感触最深的一点;能结合文章加以分析;语言通顺、有条理。
本题难度:简单
4、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迟子建访谈录
记者:评论家认为你的小说是“本色写作”,你是一个人如其文和文如其人的“本色作家”。你认同评论家对你所做的这个归类吗?
迟子建:不太认同。小说是用文字搭建的想象世界,而作家是会思想的人,内心世界可以说是既复杂又单纯的,用文字反映出来的世界是既客观又离奇的,在一定程度上透露了作家的性情,却不可能完全浸透作家所有的情感。所以说,一个作家不可能做到完全“本色写作”。每个作家都有自己丰富的内心世界,而这不可能通过作品完全展现出来。
记者:还有评论家说,你的小说都是在向后追寻人类的精神家园,是一个在追忆中怀想的“逆行的精灵”。你觉得这种评判恰当吗?
迟子建:应该说,评论家作这样的评判是有他自己的道理的,也是有根据的。但可能每个人对历史的理解有偏差。我的小说是写到历史,但并不是向后看。其实,我们所经历的每一分每一秒都在不断逝去,不断地成为当下的历史。昨天的事是历史,即便我的作品在关注当下,完成时也变成了关注历史。只不过,我对远的历史比对近的历史更感兴趣,因为我认为有距离的历史可以看得更客观;而在写近的当下时,历史的客观性容易受到主观因素的影响。
记者:其实,你很多的中短篇都是在关注当下。
迟子建:是的,我的中短篇几乎都是当下题材的。评论家说我在向后回溯,是因为大家对历史出发点的判断不一样,在理解上有偏差。
记者:你的小说多以故乡东北为故事背景,你也曾经说过,故乡是你最大的创作源泉。不知道在你以后的创作中,是否还会固守在故乡的土地上?
迟子建:一个作家,如果能把自己熟悉的地方写深写透,写到八十岁能写完就很不错了。很多作家在评论家的影响之下,总想求大求全,多方突围,到头来可能反而没有一样能做得好。而评论家也常担心作家以某个固定的地方为写作背景,题材会枯竭。我觉得,完全不必有这种担心。就像挖一口深井,当井水源源不断地冒出来之后,就永远都不会枯竭。
我有一部分作品并非写故乡,但如果评论家把我的所有作品都归入与故土有关的写作,我也不否认。我的写作会有渐变,不同的作品会呈现不同的风貌,但不会刻意求变,更不会脱离我的故土去写作。
记者:在你的小说中,可以看到你作为一个女性作家独特的感受力,这种感觉的敏锐性非一般人能比。这是不是你一直保持高产写作的原因?
迟子建:有一定的关系吧。文学写作是一种安慰心灵的方式,也是一种对内心感受力的推动。这种感受力我想是与生俱来的。我从小就对万事万物的变化特别敏感。这种能力,应该是无法拷贝的。
记者:你的小说,总是由小人物的具体生活构成,即便是《伪满洲国》这样以一段历史为题材的长篇,也坚持“以日常生活去展现历史”。但到了《额尔古纳河右岸》,虽然你并未放弃过去的风格,却讲述了鄂温克民族上百年的兴衰史。它触及的是民族文化的题材,可以说是宏大题材,你是有意向宏大题材靠拢吗?这是否是你今后写作的一个转向?
迟子建:我个人认为,《伪满洲国》才是宏大题材,而《额尔古纳河右岸》写的是一个弱小民族。但不管如何,坚持“以日常生活去展现历史”的风格没有改变。我之所以选择了这个题材,是因为我熟悉这个民族的一切。在我亲眼看到的事实中,我深切感受到,在全球化的进程中,一些文化在丧失,一些文化被人以文明的名义扼杀掉。因此,我特别想把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感写下来。在一百年的历史中,我感受到苍凉和悲凉。历史不是断裂的,一百年前的生活,依然还在延续着。虽然它在现实中退缩,但历史和现实并没有严格的分割。评论家把它看做是一个宏大题材,或许是站在静止的角度来看待历史了。其实,一百年并不一定就宏大,而一天也可能是宏大的。正如我在这本书的后记中所说,我讲述的是这支部落式微的过程,是一首挽歌。(选自《作品》,有删改)
(1)下列对访谈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评论家认为迟子建是个“本色作家”,但迟子建认为,客观世界既客观又离奇,她不可能做到完全“本色写作”。
B.“逆行的精灵”的意思是,迟子建的小说以追忆历史为主要内容,写得精彩,犹如精灵一般令人喜爱。
C.迟子建认为,写近的历史时,历史的客观性容易受到主观因素的影响,而写有距离的历史则可以避免这种弊端。
D.迟子建以挖井为喻,说明自己在今后的小说创作中,将挖掘新题材,扩大写作范围,让自己的写作源泉永不枯竭。
E.作为一个女性作家,具有独特的感受力是迟子建能够保持高产写作的重要原因,而且这种感受力是天生的。
(2)从文中看,迟子建认为自己的小说具有哪些特点?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从文中看,记者和迟子建本人对《额尔古纳河右岸》的评价有什么不同?为什么会有这种不同?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文中说“其实,一百年并不一定就宏大,而一天也可能是宏大的”,这句话给了你怎样的人生启示?请结合文章内容进行探究。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参考答案:(1)BC
(2)①带有自己的性情和情感;②关注现实;③写与故土有关的题材;④坚持“以日常生活去展现历史”的风格。
(3)记者认为《额尔古纳河右岸》写的是宏大题材,迟子建认为这篇小说写的是一个弱小民族,不属于宏大题材。原因是两人对历史的看法不同。记者从静止的角度看待历史,认为这篇小说写了一个民族上百年的兴衰史,那就是宏大题材。迟子建从联系的角度看待历史,认为历史和现实是不能分割的,一百年前的生活,现在依然还在延续,所以这篇小说依然是“以日常生活去展现历史”,不属于宏大题材。
(4)是不是宏大并不能以时间的长短来衡量。有的人浑浑噩噩,一事无成,寿命虽长却虚度一生。有的人或努力进取,无私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或为民族利益赴汤蹈火,万死不辞:这些人或许生命不长却光照史册,青史留名。我们应该在有限的生命中尽可能地创造最大的人生价值,这样才能无悔于人生。(意对即可)
本题解析:
本题难度:一般
5、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问题。
小事比天大
从玉华
第一次到温哥华时,王力没觉得这儿有什么特别的好。不过,待上半个月后,他咀嚼出了这个城市“淡淡的味道”。半年后,这位在国内企业声名很高的某研究所所长带着妻子和儿子移民了。打那以后,他和儿子王一男开始用相机记录这个城市的细节。2007年。他们挑出其中的200多张,每张图配上几段话,出了一本书,书名叫《天大的小事》。
如今,父子俩回到了北京,四处“推销”这些带给他们无数次触动的“巨大的细节”。
温哥华人真事儿!事儿得厉害!
王力手中这张照片看起来着实有些暗淡,背景模糊一片。
那是一个晚上,王力散步到温哥华斯坦利公园附近的一处工地边,突然看到脚底下一条条亮亮的东西。原来,这儿的工人将护栏的支脚都涂上了醒目的荧光漆, 。
在温哥华,红绿灯是醒目的黄色底座,而不像国内的是黑色,事实证明,“黄色是事故率最低的颜色”;人行道的路牌悬挂在路中间,而不是路旁,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很醒目;公厕指示牌上,都注明了“距离多少街区、多少米”。
温哥华几乎看不到“牛皮癣”般的小广告,他们把电线杆的下面局部加粗,专门用来粘贴小广告。这比国内“乱贴广告,罚款5万!”的硬招儿有效多了。
王力发现,在温哥华,哪怕一个人的工地,也有临时的流动厕所,而且再简陋的厕所也会装上纸。
有一次,他们站在一栋普通的红砖高楼前琢磨了好久,发现面对街道的所有窗帘都是白色的,终于忍不住进去问公寓的管理员,管理员一脸愕然地拿出一份足有一本书那么厚的售楼合同。在合同里,光是“窗帘怎么挂”,就写了近一页纸。合同还规定,“每户人家能养几只狗、几只猫,狗的身高不能超过多少”、“一栋楼有多少个名额可以出租房屋”。
出了门。爷俩感慨:原来“裤衩晾外头,会招警察的”!“温哥华人真事儿!事儿得厉害!”
真是无声胜有声。
第一次在温哥华坐公交车,给王力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那天下着小雨,10多个人排着队,其中有一个坐着轮椅的残疾人。车慢慢驶来,停稳,车门打开,自动翻出一个踏板,正好对接高出的地面,司机下来连残疾人带车推上去,然后把车固定在专门的位置上,最后大家再上车。王力一看表,三四分钟都过去了。所有人都在雨里默默地等,没人说话,那场面,真是“此时无声胜有声”。
过了两站,一个妈妈推着婴儿车上来了,又花了好几分钟,车内没有一个人显得不耐烦,相反,车里人都会对孩子笑笑,摸摸她的小绒帽。王力不禁感慨:“在人人都微笑的环境里长大的孩子,跟人人显得急躁的环境里长大的孩子,能一样吗?”
在温哥华的公寓里,会在地下室里设上一间二三十平方米的小作坊,叫“情趣室”,不仅钳子、锤子等常用工具应有尽有,同时钉子、板子等建材也一应俱全。谁家里用不完的材料。
也都放进来。有的人会买桶油漆,放把旧椅子,留张纸条:本人不会油漆,谁能帮忙?几天后就会无声无息地出现一把漆好的新椅子。
王力说。他觉得自己一家移民移对了。
将“温哥华的细节”移植到中国。
在温哥华,学生上化学实验课、当义工擦玻璃,都会发一副护目镜。王一男想到春节期间中国的花炮外伤事故层出不穷,而且多为儿童的眼外伤。他希望这个“温哥华的细节”能移植到中国。
春节前,他给全国所有的省长、市长发了封建议信,希望这些父母官能提醒公众“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尽量佩戴防护镜”。广东省省长黄华华复了亲笔信,重庆市市长王鸿举作了重要批复。
但是,有不少官员的态度却让王一男失望,甚至有人对父子俩质疑:吃饱了闲的,政府的事,关你们个屁事!
不过,让父子俩欣慰的是,想补上这门课的官员,也还大有人在。北京市城管局把王力请去,给全市l300多名副科级以上的干部讲城市管理的细节。北京市地税局原局长王纪平,邀请王力给全市地税系统的数百名副处级以上的干部讲课。事后,老局长给王力留言:我一定尽可能让我的下属共同为纳税人做几件天大的“小事”。
如今,年近六旬的王力,移民已是有名无实,他最大的愿望是:不拿任何报酬,为中国的一座城市做宜居规划,希望“大家也能早一天像温哥华人一样过宜居生活”。(选自2009年11月11日《中国青年报》,有删改)
1.王力父子认为温哥华是一座宜居的城市,他们这样判断的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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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文中“真事儿!事儿得厉害!”这句话有什么内涵?表达了怎样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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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新闻往往会引起社会多方反响,这篇通讯可以引发管理者、普通公民和新闻工作者怎样的积极思考?请从上述三类人中选择两类来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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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1.(1)城市管理严格细致而富有人性化。
(2)居民素质具有高度的文明。(意对即可)
2.温哥华人把看似鸡毛蒜皮的事都当作天大的事来认真对待,表达了王力父子对温哥华人的由衷咱们之情。(意对即可)
3.管理者示例:可以引发管理者对管理观念的思考,唤醒他们人性化、服务性管理的意识,尽心尽责抓好管理中的每一个细节。
普通公民示例:可以引发普通公民对社会责任的思考,使其不一味指责社会的不足,而是像王力父子那样,以高度的社会责任心和热情,为社会和谐出谋献策。
新闻工作者示例:可以引发新闻工作者对自身特殊使命感的思考,激励他们以敏锐的洞察力和良好的专业素质,用心报道民生民情。(意对即可)
本题解析:
本题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