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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语文高频试题、高中语文题库汇总-压中真题已成为一种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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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语文基础知识《文学类文本阅读》高频试题特训(2017年最新版)(一)
2017-07-31 20:48:50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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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沙坪的美酒
丰子恺
①胜利快来到了。逃难的辛劳渐渐忘却了。我住在重庆郊外的沙坪坝庙湾特五号自造的抗建式小屋中的数年间,晚酌是每日的一件乐事,是白天笔耕的一种慰劳。
②我不喜吃白酒,味近白酒的白兰地,我也不要吃。巴拿马赛会得奖的贵州茅台酒,我也不要吃。总之,凡白酒之类的,含有多量酒精的酒,我都不要吃。所以我逃难中住在广西贵州的几年,差不多戒酒。因为广西的山花,贵州的茅台,均含有多量酒精,无论本地人说得怎样好,我都不要吃。
③由贵州茅台酒的产地遵义迁居到重庆沙坪坝之后,我开始恢复晚酌,酌的是“渝酒”,即重庆人仿造的黄酒。
④我所以不喜白酒而喜黄酒,原因很简单:就为了白酒容易醉,而黄酒不易醉。“吃酒图醉,放债图利”,这种功利的吃酒,实在不合于吃酒的本旨。吃饭,吃药,是功利的。吃饭求饱,吃药求愈,是对的。但吃酒这件事,性状就完全不同。吃酒是为兴味,为享乐,不是求其速醉。譬如二三人情投意合,促膝谈心,倘添上各人一杯黄酒在手,话兴一定更浓。吃到三杯,心窗洞开,真情挚语,娓娓而来。古人所谓“酒三昧”,即在于此。所以吃酒决不是图醉。所以容易醉人的酒决不是好酒。巴拿马赛会的评判员倘换了我,一定把一等奖给绍兴黄酒。
⑤沙坪的酒,当然远不及杭州上海的绍兴酒。然而“使人醺醺而不醉”,这重要条件是具足了的。人家都讲究好酒,我却不大关心。有的朋友把从上海坐飞机来的真正“陈绍”送我。其酒固然比沙坪的酒气味清香些,上口舒适些;但其效果也不过是“醺醺而不醉”。在抗战期间,请绍酒坐飞机,与请洋狗坐飞机有相似的意义。这意义所给人的不快,早已抵销了其气味的清香与上口的舒适了。我与其吃这种绍酒,宁愿吃沙坪的渝酒。
⑥“醉翁之意不在酒”,这真是善于吃酒的人说的至理名言。我抗战期间在沙坪小屋中的晚酌,正是“意不在酒”。我借饮酒作为一天的慰劳,又作为家庭聚会的一种助兴品。在我看来,晚餐是一天的大团圆。我的工作完毕了;读书的、办公的孩子们都回来了;家离市远,访客不再光临了;下文是休息和睡眠,时间尽可从容了。若是这大团圆的晚餐只有饭菜而没有酒,则不能延长时间,匆匆地把肚皮吃饱就散场,未免太少兴趣。所以我的晚酌,意不在酒,是要借饮酒来延长晚餐的时间,增加晚餐的兴味。
⑦沙坪的晚酌,回想起来颇有兴味。那时我的儿女五人,正在大学或专科或高中求学,晚上回家,报告学校的事情,讨论学业的问题。他们的身体在我的晚酌中渐渐高大起来。我在晚酌中看他们升级,看他们毕业,看他们任职。就差一个没有看他们结婚。在晚酌中看成群的儿女长大成人,照一班的人生观说来是“福气”,照我的人生观说来只是“兴味”。这好比饮酒赏春,眼看花草树木,欣欣向荣;自然的美,造物的用意,神的恩宠,我在晚酌中历历地感到了。陶渊明诗云:“试酌百情远,重觞忽忘天。”我在晚酌三杯以后,便能体会这两句诗的真味。我曾改古人诗云:“满眼儿孙身外事,闲将美酒对银灯。”因为沙坪小屋的电灯特别明亮。
⑧还有一种兴味,却是千载一遇的:我在沙坪小屋的晚酌中,眼看抗战局势的好转。我们白天各自看报,晚餐桌上大家报告讨论。我在晚酌中眼看东京的大轰炸,莫索里尼的被杀,德国的败亡,独山的收复,直到波士坦宣言的发出,八月十日夜日本的无条件投降。我的酒味越吃越美。我的酒量越吃越大,从每晚八两增加到一斤。大家说我们的胜利是有史以来的一大奇迹。我的胜利的欢喜,是在沙坪小屋晚上吃酒吃出来的!所以我确认,世间的美酒,无过于沙坪坝的四川人仿造的渝酒。我有生以来,从未吃过那样的美酒。即如现在,我已“胜利复员,荣归故乡”;故乡的真正陈绍,比沙坪坝的渝酒好到不可比拟,我也照旧每天晚酌;然而味道远不及沙坪的渝酒。因为晚酌的下酒物,不是物价狂涨,便是盗贼蜂起;不是贪污舞弊,便是横暴压迫。沙坪小屋中的晚酌的那种兴味,现在已经不可复得了!唉,我很想回重庆去,再到沙坪小屋里去吃那种美酒。
小题1:从文章结构上看,第二节写到“广西的山花”、“贵州的茅台”,有什么作用?(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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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2:通观全文,作者对于真正的“陈绍”,持何种态度?(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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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3:解释文中划线句子的含义。(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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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4:作者在第⑧节中讲“所以我确认,世间的美酒,无过于沙坪坝的四川人仿造的渝酒。”请探究其中的深刻意蕴。(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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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问题。 (共24分)
天职
许行
海尔曼博士的诊所远近闻名,在布拉沙市没有不知道他和他的诊所的。这个倔老头子,像他那把用最好的钢材做成的手术刀一样坚硬、锋利。
一天夜里,一个小偷撬开他的诊所,将一点现金和几样珍贵的药物,放在提兜里准备带走。不巧,他在慌忙中撞倒了吊瓶支架,又被氧气罐绊倒,摔折了大腿,要跑也爬不起来了。这时,海尔曼和助手从楼上下来,助手说:“打电话让警察把他带走吧!”
“不,在我诊所的病人不能这样出去。”
把小偷抬上手术台,海尔曼连夜给他做了接肢的手术,并打上了石膏,直到在诊所里把他彻底治好才交给了警察。
助手说:“他偷了您的财物,你怎么还如此给他治疗呢?”
“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
这件事一时传为佳话。
又一天,一个女人护送一位在车祸里受重伤的人来到诊所。
海尔曼一愣:“呵,是她!她早已徐娘半老,怎么还这般漂亮?”这是他被人夺去的爱妻。直到今天她在他的眼里,仍然具有不可代替的魅力。
女人泪流满面地说:“海尔曼,亲爱的海尔曼,你还恨我吗?……为了拯救他的生命,我不得不来求你,你是全市惟一能给他做手术的人。”
受重伤的人是他原来爱妻的后夫,就是这个人把她夺去了,当时就差未同他进行古老的决斗。
海尔曼曾经受过他们的侮辱。现在这种场合的重逢,使他不由心潮起伏,思绪万千。他始终一言未发,只冷冷地反问一句:“列夫斯基夫人,你忘记我常对你说的话了吗?”
“噢,你是说,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
一个修补头颅骨的手术,让海尔曼站了十个多小时,最后晕倒在手术台旁。
列夫斯基在伤愈后,夫妻俩在海尔曼面前忏悔地说:“如您不嫌弃,我们愿意为服侍您而献出余生。”
“这是上帝的安排。医生的手术室里记住的只是他的天职,忘记的是个人的恩怨。”
这件事更赢得了人们的敬重。
这年,德国发动第二次世界大战,占领了布拉沙。一个盖世太保头目,被波兰地下战士一枪打中了胸部。随军医生没人能给他做开胸这样的大手术,便把他化了装送到海尔曼的诊所。海尔曼一搭眼就认出了这个最凶残的德国刑警队警官,在这个城市里不知有多少波兰人丧生在他的枪口下。他心中猛然一震,暗自喟叹,这也是上帝的旨意呵!
海尔曼支走了所有助手和医护人员,他洗手,刮脸,重新穿好上教堂才穿的那套西服,罩上一件最新的白外套。然后拿起他最大的那把手术刀,一下子剖开了他的胸膛。他没有去找子弹,而是把手术刀插在他的心上……
审判海尔曼时,德国人说:“你玷污了你的手术刀。”
“没有,它用得其所。”
“你忘记了医生的天职。”
“没有,此时此刻反法西斯就是最高的天职!”他一字一顿,字字千钧,全市人都听到啦。
海尔曼牺牲了。可城市到处都张贴着“天职”两个大字,不用再加其他文字,它就成了一条具有巨大号召力的反法西斯标语。时至今日,布拉沙还在最高的楼宇上,挺举着“天职”两个大字,谁都明白人们赋予了它更深远的含义。(原文略有删改)
小题1:下面对这篇小说的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4分)(?)(?)
A.小说中两次提到“上帝的安排”“上帝的旨意”,这里的“上帝”就是海尔曼心中最高的信念——反法西斯。
B.小说首段中用“手术刀”作喻体来形容海尔曼的性格,既生动形象,又切合人物身份,显得浑然天成。
C.小说末段可视为故事的尾声,与许多小说的尾声一样,它使故事情节更完整,人物形象更,也深化了小说的主题。
D.“他一字一顿,字字千钧,全市人都听到啦。”这句话使用夸张和比拟的手法,突出了海尔曼声音的宏亮高亢和他精神的感召力。

E.这篇小说立意深刻,构思精巧,人物形象鲜明,在这么短的篇幅里达到了这么好的艺术效果,实属难能可贵。
小题2:在这篇小说中“天职”一词被赋予了两重含义。请对这两重含义分别加以阐释。(6分)
小题3:简要分析小说中“海尔曼”这个人物形象。(6分)
小题4:在写主人公除掉法西斯头目这一中心事件前,小说先写了他救助“小偷”和“情敌”这两件事。这对刻画人物形象和文章主旨有什么作用?请作简要分析。(8分)



3、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问题。
鹰的飞翔
(丹麦)彭托皮丹
  这是关于一只年轻的鹰的故事。它还是黄嘴雏鹰的时候,被带到教区牧师的家里。在那儿,好心的人悉心照料它,就像童话故事中的丑小鸭一样,小鹰在嘎嘎叫的鸭子、咯咯叫的母鸡和咩咩羊中间长大。人们给它起了个平民的名字叫克劳斯。
  它通常在靠近猪圈的一处旧篱笆上歇息,坐在那儿等着女佣。只要老多萝茜一出现,它就会一下子窜到路面上,摇摇晃晃地、以背麻袋赛跑似的滑稽步伐走向装满的食槽。这种步伐是苍穹之王在地面行走时所特有的。
  然而有一天,当新鲜的南风吹来了春天,鹰像从前一样,栖息在篱笆上,沮丧地做着梦,突然一阵懵懂的对自由的渴望令它张开翅膀飞翔,这回它不像通常那样掉在地上,而是一下子被升到了空中。一开始它还小心试探着。终于,伴随着一声快乐、野性的尖叫,它扶摇直上,在高高的天上盘旋了一圈。一下子,它明白了做一只鹰意味着什么。
  村庄、森林和被阳光照耀的湖泊从它下面经过。鹰向着苍穹越飞越高,飘然陶醉于广阔的地平线和自己翅膀的力量。
  突然它停了下来,周围浩大的虚空令它害怕,它落在一处可以歇息的地方。在它的头上矗立着层层岩石,陡峭光秃的石墙上没有一处可用来避风。西方,太阳正置身于猩红的晚霞之中,这预示着风暴与暗夜。
  当傍晚的薄雾笼罩了河谷,一股强烈的孤独感袭上了这只高贵的鸟儿心头。沮丧之余,它看到一群牛伴着尖叫声走在回圈的路上,前面就是人类舒适的住所。它收紧翅膀,把喙深深插进胸前的羽毛中,孤零零地立在沉默、荒凉的岩石上。
  突然头顶上传来振翅飞翔的声音,一只白喙的雌鹰正在它和傍晚红色的天宇之间盘旋。
  年轻的鹰在原地待了一会儿,伸着脖子考虑着这番奇怪的景象,但它的犹豫立刻便烟消云散了。在健壮的两翼有力的拍击下,它冲向高空,一会儿便接近了它的同伴。于是开始了一场群山之上野性的追逐。雌鹰总是在前面高飞,克劳斯尽力赶上,尽管它更沉重而且气喘吁吁。
  雌鹰是不是永远也不会停下来?它想着,它快筋疲力尽了,翅膀感到又累又重。
  雌鹰飞得越来越高,离深红色的山峰越来越远,呼唤着,诱惑着它跟随。它们来到一片广漠的石头荒野,凌乱的巨石相互颓倾在一起。猛然间它们面前的视野敞开了,流动的云端上,如幻景般,绵延着常年积雪的诡秘地域,那里从未被众生污染,是鹰与寂静的家园。白昼的最后一抹光线似乎在皑皑的白雪上歇息安睡了。它的后面,暗蓝的天幕升起,满是宁静的星星。
  克劳斯吓坏了。它停下来歇息在一块石头上,因寒冷和不适而颤抖。看着这白色的幽灵般的大地,它回忆起温暖的篱笆和舒适的家禽院。它还想起了老多萝茜,每当教堂的钟声宣告太阳升起,她就会从厨房里出来,带来热腾腾的食物。
  雌鹰的呼唤透过寒冷的空气传来。但是克劳斯无声地鼓起翅膀,偷偷地回去了,开始还有些踌躇,但很快变得迅速而急切,被它的恐惧、它的热望、它甜蜜的渴盼所追逐——家——家——家!
  经过一夜执拗的飞翔,直到第二天早上,那可怜的鸟儿才到达牧师的住宅。它在它所爱的家上空盘旋了一段时间,似乎是要确信下面一切如常。
  然后它缓缓降落。
  但灾难发生了。一个雇工正巧发现了它,而且他也未曾听说克劳斯不见的消息。他赶快跑进屋子里取了枪,藏在一棵树后面,准备在这个被当做家禽窃贼的东西靠近时开火。
  枪响了。
  天空中飘荡着一些羽毛,死鹰像石头一样笔直地落在粪堆上。如果它是在家禽院子里长大的话,那么即使是鹰的后代也是徒劳无益的。
1.第3段说“它明白了做一只鹰意味着什么”,请简要解释这句话的含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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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这只年轻的鹰在飞离家禽院后内心犹豫矛盾。请分条概括它的这种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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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这篇文章还写到一只雌鹰,请分析说明作者写这只雌鹰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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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请根据你对这篇文章的理解,用自己的话揭示这篇文章所蕴含的人生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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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宜居,重在环境保护,它虽然也是环境美学肯定的,却又是环境保护学、环境生态学所共同的,并不是环境美学的特殊性所在。利居,重在环境开发,仍然没有摆脱将环境当作资源的观念,明显地在利用环境,而环境一旦成为利用的对象,它与人的关系就存在某种对立。只有乐居,人与环境的关系才不是对立的,而是和谐的,而且,这种和谐具有亲缘性、情感性、文化性。亲缘性,说明环境与人共生的关系,人与环境命运相共,真所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情感性,宜居,重在生态,利居,重在功利,只有乐居,才重在情感,而众所周知,情感是人之为人的最为深刻的心理因素,是人之为人之根本。文化性,说明乐居是具有丰富而又深刻的文化意味的,它建立在人类创造的全部文明的基础上,而且它浓缩提炼了人类文明的精华。在某种意义上,乐居这一概念是与幸福概念相通的,而且它就是幸福的代名词。环境美学将乐居作为环境美的最高功能,实际上它成为人类文明建设的重要理论。
人性化,或者说以人为本,在环境建设上如何落实?笔者认为,就要落实在乐居这一层面上。宜居、利居,均也是以人为本的,但不是最高层面,因为在宜居和利居的层面上,人性没有充分地肯定,只有到达乐居层面,人性才获得充分地肯定。人在环境方面的全面需要才得以满足。
从以人为本的维度来看环境建设,山水园林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是最能满足人性的,而且也是最能令人乐居的。
山水园林城市,首先是是自然较一般城市多,它有山,有水,能充分满足人对自然的需要,人本来自自然,然当人们为了功利的需要,涌进城市以后,这城市为了满足人对功利的贪欲,不得不削山填水,城市是原有的青山没有了,碧水没有了,有的只是成片的钢筋水泥森林。生活这样的森林里,人的内心是极度恐慌的。山水园林城市,将已经被人们赶出的自然请了回来,这就满足了人的亲和自然的本性。山水园林城市虽然自然山水多,但是它并不缺少现代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山水园林城市中的山水不是原生态的山水,而是按照艺术原则,加工过建设过的山水。由于山水园林城市全面满足人对自然、对文明的需求,因此,它是人类最为理想的生活场所,是乐居的首选之地。(选自《学术月刊》2010年第7期,删减)
小题1:下面有关“宜居、利居、乐居”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3分)
A.宜居重在环境保护,利居重在环境开发,乐居强调人与环境是和谐的。
B.宜居、利居、乐居都是以人为本的,三者同处在一个平面上。
C.宜居关乎人的生存,利居关乎人的发展,乐居关乎人的生活质量。
D.宜居重在生态,利居重在功利,乐居重在情感。

小题2:下面对文章有关内容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3分)
A.把环境作为资源来看,就会去利用环境,于是造成环境与人的关系不和谐。
B.人与环境的和谐具有亲缘性、情感性、文化性,其中情感性是第一位的。
C.令人乐居的环境是山水园林城市,因为它满足了人亲和自然的本性。
D.山水园林城市中的山水是按照艺术原则加工过、建设过的山水,是乐居的首选之地。
小题3:请结合文本,简述乐居是人类对环境的最高要求。(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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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阅读题  阅读下面这篇微型小说,完成下面的题。
海?龟
张抗抗
  D有一个可爱的3岁女儿,对女儿一向有求必应。他的工作单位离家近两小时路程,为了减少往返,他总在周末才回家。每次回家,女儿在晚上临睡前必要让他讲个故事。一年过去,什么大灰狼小白兔,他肚子瘪瘪塌塌早已被搜刮干净。
  女儿却不肯善罢甘休,抱着他的膝不肯上床,连妻也哄她不好。
  他满心焦虑。虽是周末,晚上他还得赶写一篇文章,研究所的头儿亲自点名让他在一个学术会议上发言,他将有机会在同行面前充分展示自己的实力与才华。 ?"爸爸讲故事呀”,女儿纠缠不休。
  讲什么呢?他真没有时间。发言关系到对他实际水平和个人价值的确认,听说很快就要评职称了。
  他突然记起在当天报纸上看到的一则趣闻。当时无意瞟了几眼,现在倒可以用来对女儿滥竽充数一番。
  “从前,在一个海岛上……他开始尽量耐心委婉地对女儿娓娓道来。“那儿的人家家户户养着一种大海龟。海龟像一只小桌子那么大,有很硬的壳和很粗的爪子。那个海岛上没有汽车,没有自行车,也没有小毛驴,这个人要到岛上另一个人家去串门,就骑着海龟去。海龟最爱吃大香蕉,它的主人就坐在海龟背上,用一根细杆子拴上一根绳,香蕉就悬在海龟脑袋上,离它只有几步远,海龟想吃香蕉,就开始往前爬,可它一爬,那背上的人手里的香蕉也往前走了,它怎么也够不着,于是它就拼命往前爬,它爬香蕉也爬,就这样它背上的人就顺利到达了目的地……”
  女儿不知什么时候已睡着了,腮上挂着浅浅的酒窝。
  他连续昼夜伏笔奋战。发言很成功,获得大家的好评,文章将被收入当年的年会专集。
  有人私下议论,说他虽然是助研,实际上相当于副研究员的水平。
  转眼又到了星期六,他去幼儿园接女儿回家时,才想起这一星期忙得昏头昏脑,竟然又忘了给女儿准备故事。
  出乎他意料,女儿临睡前忽然对他说:“爸爸,今天你还讲那个大海龟好不好?”
  他松了一口气,却纳闷女儿何以对这大海龟如此感兴趣。
  “……就这样,骑着海龟的人顺利到达了目的地。”
  他敷衍了事地讲完了故事。他发现自己根本没有同女儿亲近的情绪。他心里实际上还在惦着自己的职称。如果这次能评上副研,他一家三口就有希望分到一套两居室的住房,?工资也可增长几十块钱,这可是个不小的数目。昨天上头又给了他新的任务,他必须在一个月内,评出一部有关w理论的200页的专著,三个月内编出一部新的辞典,六个月内与人合写出一部有关w理论的评述…”他不知道他如何才能做完这些事。
  “那骑海龟的人到地方了以后,到底怎么样了呢?”女儿竟然破例没有睡着,眨着黑葡萄似的眼睛看着他问。
  他说:“骑海龟的人到地方了以后,就把海龟整个儿翻过来,一翻过来它就不能逃跑了,只能乖乖等它的主人去办完事,再把它翻回来骑它回家。”
  女儿似还要问什么。他不耐烦地拍拍她的脑勺,把她交给了妻。
  为了不受干扰地在规定时间内全部完成以上任务,真正奠定他在学术界的地位,他索性把铺盖搬到了研究所,黑夜白天泡在图书馆资料室里,不这样做就对不住自己也对不住领导对他的信任。一个几百人的研究所,老的老,小的小,真正能顶用的还是他这样的中青年骨干。但无论怎么辛苦,他觉得前面总还有个盼头……
  半年后他第一次疲惫不堪地回家:心里如释重负。女儿见到他,目光转向妈妈,那句话没问出来:这个人是谁呀?临睡前,破天荒第一回并不缠他讲故事,大眼睛骨碌碌转了几回,终于问:“我想起来,上次你讲的大海龟,后来到底有没有给它吃香蕉呢?”
  他一愣,含糊回答可能是给了。女儿却不满意,又问他到底给了几个,他说一串,女儿又问是不是每次都给,他茫然……
  星期一上班得知职称名额已定,他因年限不够,没有希望晋升;工资不动,住房当然暂时也不能动了…“他感到浑身骨骼疏松……
  不知怎么他想起了那只海龟,他如果告诉女儿,人并没有把香蕉给海龟吃,对女儿来说未免太残酷了,他不忍心。
1.文中有两个悬念,分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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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这篇小说以“海龟”为题,有什么作用?清结合全文,简要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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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这篇小说用叫线和暗线相交织的方法来安排情节,明线写海龟的故事,暗线写父亲的故事。有人说,这种安排是最佳选择,如果你同意这种说法,请申述你的理由。也有人说,不如用单线来展开故事情节,例如从写父亲的故事,海龟的故事作为陪衬,如果你同意这种说法,也请申述你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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