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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语文高频试题、高中语文题库汇总-压中真题已成为一种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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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语文复习资料《文学类文本阅读》高频考点特训(2017年必看版)(一)
2017-08-08 21:09:57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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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阅读题  兄弟
  他和小虎在一个院子里长大,上同一个小学,中学,一起逃课去游泳。十四岁的时候,他们学武侠小说里的样子,结拜兄弟。小虎问他,我们现在是兄弟,你会怎么对待我?他说,如果有人用刀砍你,我就替你挡着。小虎说,你尽拿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发誓,谁一辈子老遇到刀砍啊?他想一想,就说,如果你死了,我就替你养你爹妈和你弟弟。小虎于是和他笑着打成一团。
  没想到成了真的。他医学院毕业,当医生的第二年。有天深夜,有人敲门,他打开门,门口站着小虎的弟弟小江,浑身是伤,缠着绷带,小江告诉他,他们全家人,包括小虎在内,在这天早晨去郊游的时候,遇到了车祸,只有小江幸存,从此,他在这世界上没有亲人,也没有人可以投奔,只有来找他。十二岁的小江,带着他的游戏机,还有一双破球鞋,来投奔他。他大哭着,留下小江。那一年,他二十四岁。
  他的女朋友问:“这个孩子什么时候走?”他大怒:“他还能到哪里去?”温室长大的女孩子,没有被人这样吼骂过,转身离开,再也没回来。他没去追她,从此下定决心,如果要结婚,就必须是个能将接受小江的女子。此后的十六年,他没有遇到这样的人。
  他爹妈接受了这个孩子,但是很多问题,还是要他解决。他真没想到,家里添个半大上学的孩子,真不是添双碗那么简单。他拼命加班,生活还是紧张。有天他去学校看小江踢球,这孩子穿着一双绽了口的球鞋,已经破了很久,不敢跟他要新的。他转身去卖血,用那钱买了五双球鞋。那年,他二十八岁。
  小江高中毕业,死也不肯考大学,怕给他增添负担。他绑着小江,把他送进考场。那一年,他三十岁。小江快要毕业的时候,他得到一次机会,去美国进修。他放弃了。这一年,他三十四岁。
  电视台和报社知道了他们家的事,要他上一个“人间真情”之类的节目,他拒绝了:“我把弟弟养大,很正常啊,怎么就要上电视了?”这年,他三十六岁。
  小江有了女友,带回家给他看,那女孩子明知道他的身世,事后却还问他:“你这个所谓的哥哥怎么还不结婚,是不是有问题?”小江站在街上,悲哀地看看这个纯洁清白的女孩子,转身离开,任她在背后连哭带叫。小江从此下定决心,一定要找一个能够接受哥哥的女子做妻子。这一年,小江二十五岁。
  终于遇到一个善良的女孩子,是一年后。在二十八岁那年,小江结婚。这个女孩子和小江本不打算举行婚礼,但是,他不愿意,他拿出他十年来积攒下的所有加班费、手术费,为他们操办了婚事。婚礼上,新娘和小江慎重地叫他“哥哥”。全场安静了整整一分钟。那天晚上,他被闹新房的人灌醉了,新人让他睡在新房里。恍惚中,他觉得自己真是老了。这一年,他四十岁。
1、在小说的情节中作者为什么反复交代两人的年龄?有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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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①“他大哭着,留下小江” ②“他大怒:‘他还能到哪里去?’” 两句中他“大哭”“大怒”的原因是什么?体现了人物什么性格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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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小说的题目具有怎样的含义?在全文中有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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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阅读题  现代文阅读,完成后面习题。(17分)?
野花为谁而开
曾纪鑫
①一行人走在初秋寂寞而蜿蜒的天柱山山道上,没有风声、虫声、鸟叫,静谧笼罩山野。我们也沉默着,静静地感受着周围的一切。空谷足音清晰地回荡袅绕,别有一番情趣与韵味。
②突然,我见到了道旁的一朵野花,不觉一声惊叫,赶忙跑了过去,蹲下身子认真地观赏起来。这是一朵叫不上名字的深蓝色小花,它开在一根长长的细茎顶端。四周是草丛、树木、藤蔓,就只有这么一朵盛开的野花卓然独立,是那么热烈蓬勃、生动可爱,充分展示着生命的灿烂。特别是它的深蓝色彩,恰如头顶湛蓝的秋空,高远而深邃,神秘而肃穆,令人心旌摇荡,神思翩跹……
③这时,一声叫喊将我从欣赏与陶醉中拉回现实,挚友邓君正站在前面向我招手。抬眼望去,大家已然走出好远。我瞧瞧野花,舍不得就此撇开离去,便狠狠心,将那细茎掐断,如获至宝般地拿在手中,跑步赶上前行的队伍。
④邓君见了野花,情不自禁地赞叹它的艳丽,同时惋惜它的就此夭折,声讨我对它的“专政”与“暴行”。我分辩说,野花得感谢我才是,它寂寞地开着,又将寂寞地凋谢,是我发现了它的美丽,其生命之价值才得以实现。说着,猛然想起陆游词作《卜算子·咏梅》,不觉吟诵道:“驿外断桥边,寂寞开无主,已是黄昏独自愁,更著风和雨。无意苦争春,一任群芳妒。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又将野花凑近鼻端,深深地吸了一口。一股淡雅的馨香顿时充盈胸腹,于是,不由得反问自己,难道没有我的发现,野花的存在便真的失去意义了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在我没有见到之前,它已经展开花瓣存在着,显示出生命的圆满;我的发现反使它惨遭“厄运”,只落得个“身首异地”的下场。从这一角度来看,是我斩断了它的生命之源,使它的价值化为乌有……
⑤就这么一朵野花,不觉使我心思烦乱,理不出个明晰的头绪来。它开在深山野地,没有同伴,没有竞争,自然也就没了嫉妒与恭维。那么,它到底为谁而开放呢?既不为人类,也不为同伴,难道为那些野花树木、藤蔓岩石、秋虫小鸟、野兔猴子,抑或秋云、风雨吗?显然都不是!它盛开着,孤孤单单、寂寂寞寞,却又旺盛饱满、热热闹闹,真可谓蓬蓬勃勃、轰轰烈烈了。不在乎环境,不在乎观众,不在乎对象,作为一种生命,它曾经生存过,怒放过,辉煌过,既不为别人,也不为自己。没有强迫,没有诱惑,自自然然孕育,自自然然盛开,又将自自然然凋零。一切顺乎自然,圆融而完满。这,难道不是一种天地之大道,一种永恒的呈示么?由此观之,生命的意义,正在于生命本身,在于生命那展开的过程之中。
⑥于是,不禁想到了一则佛教故事。传说释迦牟尼在灵山会上说法时,一言不发,只用一只手拈起一朵鲜花微笑。弟子们顿时寂然,用心揣摩他的用意,但都不甚明了,只有弟子迦叶心领神会,突然破颜微笑。于是,释迦牟尼便将心印法门传给了迦叶。这一法门,有别于正统佛教,它微妙无相,不立文字,教外别传,直指人心。传至我国,后来发展蔓延为影响深远的中华禅宗,演奏出无数缤纷灿烂的千古绝唱。
⑦谁说释迦牟尼当时拈着的那朵鲜花,不就是一朵艳丽无比的野花呢?不就是那释迦牟尼和迦叶的微笑呢?
小题1:第一自然段写出了天柱山山野什么特征?作者是怎样来描写的?(3分)
小题2:如何理解作者引用陆游词作《卜算子·咏梅》的作用。(4分)
小题3:第四自然段划线的句子中两个“价值”的含义相同吗?为什么?(4分)
小题4:第七自然段作者把“微笑”和“野花”相联系,结合全文用自己的话谈谈一个人在生命过程中应持什么态度。(6分)



3、阅读题  (四)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22——25题(14分)
善于舍弃
①现代社会充满了各种诱惑,这就需要我们在选择中善于舍弃。
②“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鱼和熊掌都能得到,当然是最理想的,但这种可能往往是最小的。一般情况下需要在鱼和熊掌中做出选择,即使仅得到鱼。也是一种成功;如果哪一个都不愿舍弃,盲目地追求鱼和熊掌“二者得兼”。最后什么都没有得到,那才是悲剧。
③合弃需要勇气,也需要智慧。
④号称“飞禽之王”的欧洲金雕,一窝只生两只幼鸟。有时由于食物不足,两只幼鸟就会“手足相残”,强壮的一只便把弱小的一只挤出巢穴,摔死在崖下。金雕妈妈面对饿死两只幼鸟,还是保全一只幼鸟的现实,别无选择,只能容忍这种残酷的“舍弃”。东北狼被猎人的铁央央住后,面对断腿和丧失生命的两种选择,毅然把被夹的那条腿咬断,然后退生。东北狼凭着这种痛苦而果断的“舍弃”,保存了生命。
⑤世界顶尖级科幻小说作家艾萨克?阿西莫夫,曾从事生物化学研究和教学。在研究和教学中。他发现自己有创作科幻小说的天才.于是他对自己作出了冷静客观的分析:我不大可能成为第一流的科学家,但我可能成为第一流的科幻小说家。阿西莫夫觳然告别了大学课堂和实验室,回到家里,专门从事写作。
⑥阿西莫夫这一聪明的舍弃,成就了他一生创作480部科幻著作的辉煌业绩,也为他赢得了世界上最负盛名的科幻小说家的荣誉称号。舍弃有时是痛苦的。但如果不能忍受一时的痛苦,就有可能招柬终生的痛苦。阿西荚夫当时选择合弃自己朝夕相处的实验室和讲台内心无疑是痛苦的,但正是因为他挺住了一时的痛苦,而成就了后来的大业。不做出舍弃,那可能会造成阿西莫夫终生的痛苦和悔恨。也是世界的一个遗憾。阿西莫夫聪明的舍弃,是他本人的幸福,也是读者和世界的幸运。
⑦阿西荚夫的事例告诉我们,如果你本来在某些方面没有优势,却一再地坚持,总想将弱势变成优势,就很有可能一事无成。舍弃自己的短项,是为了强化自己的长项,从而让自己更接近成功的目标。
⑧在人生征途中.有迂回曲折的坎坷,也有峰回路转的机遇。面对挑战和机遇,需要你慎重思考,该舍弃时就舍弃,不能为了一棵小树而放弃了一片森林。
22.本文作者要表达的主要观点是什么?(4分)
23.文章第②段是从哪个角度证明作者观点的?(3分)
24.简要分析⑤一⑦段的论证过程。(4分)



4、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9分,每小题3分)
整个说来,《红楼梦》是长于写实的。“石头”在全书第一章中答复空空道人说:“其间离合悲欢,兴衰际遇,俱是按迹寻踪,不敢稍加穿凿,致失其真。”这段写实主义的声明由“石头”所做,有点令人哭笑不得,也有点中国式的聪明灵活的辩证法。
写实的作品中,穿插环绕装点一些神话的、魔幻的、匪夷所思的故事,使写实的作品增添了一些幻化的生动、神秘、奇异,使写实的作品也生出想象的翅膀,生出浪漫的彩色,这就比一味写实、除了实还是实的作品更文学了。
一般地说,写实的作品易于厚重,梦幻的作品易于轻灵,或反过来说,写实的小说易失之于拙,梦幻的小说易失之于巧。能不能把二者结合一下昵?厚重中显出轻灵,执著中显出超脱,命运的铁的法则中显出恍恍惚惚的朦胧。这是真小说家的境界,这是人生真味的体验。
荒诞、幻化也是人的精神主体的一种要求,当科学性、必然性、可知性不能完全满足人的主体要求(包括观赏、享受的要求)的时候,荒诞性与梦幻性就应运而生了。荒诞、幻化也是一种美,是一种突破了现实的硬壳、摆脱了大地芜杂的美,就像梦的美,痴的美。荒诞化、幻化是把小说与人生间离的重要手段。《红楼梦》一开篇,作者就强调“将真事隐去”,“假语村言”,“经历过一番梦幻”,“说来虽近荒唐,细说颇有趣味”,一方面强调不失其真,未敢失其真,一方面又强调不可当真。这就给创作主体留下了进可以攻,退可以守的极大灵活性,留下了极大的艺术创造力纵横驰骋的余地,留下了自己的创作自由,也为读者留下了阅读与欣赏的即进行二度创作的自由。
完全地写实,写作本身也变成了一种介入,乃至变成了一种舆论,一种“大众传播”......涉嫌提倡异端与犯上作乱......曹雪芹有几个脑袋敢去以身试文字狱!小说毕竟只是说,至少首先是小说,虽然不如起诉书或辩护词那样有明确的针对性,却因失去了这种针对性而获得了更普遍更长远的意义。写小说就要把小说当小说写。《红楼梦》摆在案头,您就“把玩”“把玩”吧。反正是:“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选自王蒙《〈红楼梦〉启示录》)
小题1:以下与“中国式的聪明灵活的辩证法”一语相吻合的一项是(?)(3分)
A.有些朴素的真亦是假、假亦是真的思想
B.有些朴素的真寓于假、假寓于真的思想
C.用传统的形式表达变通的内容
D.用浪漫的手法表达写实的内容

小题2:下面的说法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3分)
A.“《红楼梦》是长于写实的”一句中“写实”在文中指的是“按迹寻踪,不敢稍加穿凿”。
B.既在厚重中显出轻灵,在写实中不失之于拙,又在执着中显出超脱,梦幻中不失之于巧。这是真小说家的境界。
C.科学性、必然性、可知性不能完全满足人的主体需要是荒诞性与梦幻性应运而生的原因之一。
D.作者提醒人们,写实的作品会变成一种介入,乃至变成了一种舆论,一种“大众传播”......涉嫌提倡异端与犯上作乱。
小题3:第五段说:“荒诞化、幻化是把小说与人生间离的重要手段。”请指出这种间离手段的作用。这段文字选自《红楼启示录》,从节选文字看,作者从《红楼梦》的创作中受到的启示是什么?(3分)



5、阅读题  故都的秋①?
郁达夫
  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我的不远千里,要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来的理由,也不过想饱尝一尝这“秋”,这故都的秋味。
  江南,秋当然也是有的,但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并且又时常多雨而少风;一个人夹在苏州上海杭州,或厦门香港广州的市民中间,混混沌沌地过去,只能感到一点点清凉,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与姿态,总看不饱,尝不透,赏玩不到十足。秋并不是名花,也并不是美酒,那一种半开半醉的状态,在领略秋的过程上,是不合适的。
  不逢北国之秋,已将近十余年了。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在北平即使不出门去吧,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够感觉到十分的秋意。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色最下。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教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
  北国的槐树,也是一种能便人联想起秋来的点辍。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早晨起来,会铺得满地。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古人所说的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的遥想,大约也就在这些深沉的地方。
  北方的果树,到秋天,也是一种奇景。第一是枣子树,屋角,墙头,茅房边上,灶房门口,它都会一株株地长大起来。像橄榄又像鸽蛋似的这枣子颗儿,在小椭圆形的细叶中间,显出淡绿微黄的颜色的时候,正是秋的全盛时期,等枣树叶落,枣子红完,西北风就要起来了,北方便是沙尘灰土的世界,只有这枣子、柿子、葡萄,成熟到八九分的七八月之交,是北国的清秋的佳日,是一年之中最好也没有的
Golden Days。
  有些批评家说,中国的文人学士,尤其是诗人,都带着很浓厚的颓废的色彩,所以中国的诗文里,赞颂秋的文字的特别的多。但外国的诗人,又何尝不然?我虽则外国诗文念的不多,也不想开出帐来,做一篇秋的诗歌散文钞,但你若去一翻英德法意等诗人的集子,或各国的诗文的Anthology来,总能够看到许多并于秋的歌颂和悲啼。各著名的大诗人的长篇田园诗或四季诗里,也总以关于秋的部分。写得最出色而最有味。足见有感觉的动物,有情趣的人类,对于秋,总是一样地特别能引起深沉,幽远、严厉、萧索的感触来的。不单是诗人,就是被关闭在牢狱里的囚犯,到了秋天,我想也一定能感到一种不能自己的深情,秋之于人,何尝有国别,更何尝有人种阶级的区别呢?不过在中国,文字里有一个“秋士”的成语,读本里又有着很普遍的欧阳子的《秋声》与苏东坡的《赤壁赋》等,就觉得中国的文人,与秋和关系特别深了,可是这秋的深味,尤其是中国的秋的深味,非要在北方,才感受得到底。(有删节)
  ①从1921年9月至1933年3月,郁达夫曾用相当大的精力参加左翼文艺活动和进行创作。由于政治压力等原因,郁达夫从1933年4月由上海迁居杭州,居住近三年。在这段时间里他思想苦闷,创作枯竭,过的是一种闲散安逸的生活。在游山玩水的过程中,写了许多游记。1934年7月,郁达夫“不远千里”从杭州经青岛去北平再次饱尝了故都的秋“味”,写下了这篇传世之作。
1、研读第三段,回答:①加粗部分共写了五处景点,用意是什么?②对这五处景点为什么略写?既然是在“皇城人海之中”,为什么“不出门”,还要租一间破屋住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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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研读第四段,分析划线句的表达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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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从表达方式、手法和语言特色三方面赏析这篇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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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①用三个词概括本文所写秋天的特点。②探究并回答问题:郁达夫对秋天的独特感受与哪些因素有关?请结合注解、课文相关内容和自己的感受作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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