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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以及安监等部门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录用公务员,按《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要求执行。
报考法院、检察院职位的相关条件,按《关于2013年度秋季全省中级法院、基层法院招考录用工作人员条件》和《关于2013年度秋季全省检察院系统招考录用工作人员条件》执行。
4、在什么机构进行体检?
在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卫生厅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
5、什么情况需要复检,如何复检?
一些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要求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的项目在体检时告知。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复检一般只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6、女性报考者因怀孕不能参加体检的怎么办?
女性报考者因怀孕不能参加体检的,招录机关应对其延期体检,并与报考者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7、考察对象有哪些情形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录用考察工作由招录机关组织实施,招录机关根据拟录用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考察对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2)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
(3)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4)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的;
(5)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公众的;
(6)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7)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8)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9)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10)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11)参与或者支持^色 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12)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13)曾受过劳动教养的;
(1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和学籍的;
(15)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16)近三年内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17)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后不满五年的;
(18)缺乏社会责任感、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的;
(19)政治品德不良的;
(20)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21)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不宜担任公务员职务的;
省级直属机构的一些重要职位在考察时,发现被考察对象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的,以及录用后有可能影响工作安全或损害国家利益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十一、关于报考人员违纪违规处理
《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第五条规定:“报考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请报考人员诚信报考。
报考人员应当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务员考试机构和招录机关的安排。对违反规定的,根据具体情形,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不予)录用、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章 报考注意事项
一、关于报考时间、方式
1、什么时间内可以报考?
报考时间从2013年3月12日8:00开始,至2013年3月19日22:00结束。在上述时间内,报考人员可以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以什么方式报名?
报名工作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考生须登录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站http://www.fjkl.gov.cn进行网上注册信息、并且报名,注册信息应该以真实姓名注册。
3、报考人员什么时间报考比较好?
报名期间,考生随时可以报名。建议考生不要等到报名截止前两天再报名,因为招录单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的时限一般为两天,考生报名后,一般两天后才知道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如果考生报名时间太晚,且未能通过资格审查,就很可能没有时间选择其他职位了。另外,根据以往报考的情况,最后两天报名人数会出现“井喷”,极易造成网络拥堵,给考生报名带来不便。
二、关于招考的基本步骤
招考基本步骤一般包括:
1、认真阅读《招考公告》、《招考职位表》,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机关和职位。《招考公告》和《招考职位表》可以在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站查询。
2、“考生注册”。报考人员报考前,登录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站进行“考生注册”。
3、报考人员填写完整的个人报名信息和照片并提交上报。报考人员要慎重填报相关信息。
4、选择职位报考。报考人员点职位报考后,输入相应的职位条件,找到合适的报考职位。核对职位条件和个人资料后,补充备注信息,并选择考试地点。考试地点选择请慎重。
5、缴纳考试费用。选择合适的职位报考后,可以选择“缴费”。缴费过程中不得刷新页面,缴费结束后返回职位查询页面,可以看到职位查询页面的状态为“已缴费待审核”。
6、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提交报名信息后,报考人员可登录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如资格初审不通过,可申诉报考一次。照片审核不通过不影响报考结果,但将无法打印准考证。
7、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需要在2013年4月3日10:00至4月12日期间登录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8、参加公共科目笔试。报考人员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未带身份证的报考人员不能参加考试。
9、查询成绩。2013年5月10日以后,报考人员可以登录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排名。
10、查询进入面试人员名单。2013年6月中旬,报考人员可以登录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11、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和考察等。未按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体检的报考人员,将视为放弃相应的资格。
三、关于报考职位
1、报考人员如何选择报考职位?
报考人员应根据自身情况,认真慎重选择报考的职位。因考试成绩只对应参加考试的职位和准考证号,笔试时考生只能参加一个职位的考试,由此而产生的其它审核通过的职位的报考费用无法退还,建议考生仅选择一个职位报考。
2、怎样查看是否报考成功?
登陆个人报名系统后,点击“报名职位”可以查看职位审核的状态。审核通过的考生才算报考成功。
3、如何申诉报考?
当职位初审没有通过的时候,报考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结果,并在查看审核结果中填写“申诉理由”点击“申诉报考”。申诉理由应该尽量简洁明了,不需要大段粘贴政策文件或者专业目录,信息未填写清楚的考生,可以在申诉理由中补充填写缺少的个人信息。已经申诉报考的考生不需要重新注册再次报考相同的岗位。
四、关于考试考务费用
1、考试考务费用是多少?
根据福建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复的闽价[1998]费字172号文件,公务员考试考务费用标准为80元/人。
2、哪些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按政策申请减免考务费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各省(区、市)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3、如何办理考务费减免?
减免考试费用的报考人员,必须携带以下材料,由各省(区、市)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试考务费用的手续:
1、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携带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
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报考者应先在网上缴纳报名费,笔试当天在考场指定地点,现场办理减免报名费用的手续,退还报名费。
五、关于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工作由谁负责?
资格审核工作主要由招录机关负责,部分设区市由市公务员局统一集中审核。
2、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需要对招考职位条件等相应信息进行咨询的报考者,请直接与招考职位表对应的招录机关联系,咨询电话详见《招考职位表》中的“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六、关于笔试注意事项
1、必须带齐准考证、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进入考场时要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2、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律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申论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作答。报考人员自备橡皮、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
3、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有关设备带至座位。
4、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退场。
5、不能将答题卡、试卷、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6、必须遵守考场规则,若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友情提醒:报考人员应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考试前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如持其他与报名时填报的法定证件类型不一致的证件,造成考生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七、关于笔试范围
本次公共科目笔试范围参照《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请报考者在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认真备考。
本次考试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
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八、关于咨询及投诉监督
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者是否符合职位条件进行审核和确认。
报名咨询电话: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负责政府系统政策咨询):0591-87822088、87831375;省委组织部干部六处(负责党群系统政策咨询):0591-87875512;报名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591-87829313。
各设区市咨询电话:
设区市 |
市委组织部 |
市公务员局 |
福州 |
0591-83326132 |
0591-83335789 |
厦门 |
0592-5094645 |
0592-5057316 |
漳州 |
0596-2050281 |
0596-2029201 |
泉州 |
0595-22197033 |
0595-22198508 |
莆田 |
0594-2670325 |
0594-2281683 |
三明 |
0598-8223027 |
0598-8222341 |
南平 |
0599-8823008 |
0599-8822222 |
宁德 |
0593-2883919 |
0593-2870935 |
龙岩 |
0597-2313850 |
0597-3293310 |
平潭综合实验区 |
0591-23108133 |
投诉监督电话:省纪委、监察厅驻省公务员局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