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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福建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一)
2013-03-12 07:27:38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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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助报考人员了解报考政策及相关事项,福建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编写了《福建省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本报考指南仅适用于本次福建省公务员招考。

第一章 报考政策规定

一、关于报考资格

1、哪些人员可以报考?

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福建省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考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福建省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职位表》(以下简称《招考职位表》)中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公务员。

2、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此次招考公务员,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如:在读的非2013年应届研究生、本科生(在编在岗在职人员在读的除外)不能以本科学历或大专学历报考;

5)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6)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3、报考公务员需回避哪些情形?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直接隶属,是指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同一领导人员,包括同一级领导班子成员;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包括上一级正副职与下一级正副职之间的领导关系。

考生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上述回避关系的职位。

4、招考年龄应如何计算?

公务员招考年龄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如,在本次招考中,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是指在1977312日(未满36周岁视为35周岁)至1995312日(18周岁必须年满)期间出生。

《招考职位表》中对招考年龄有其它要求的,年龄计算参照上述方法进行。

52013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13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关于学历学位

1、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2、对报考者取得毕业证书等各种证书的时间有规定吗?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3930日前取得;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3312日前取得。

招考职位要求的其它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报考者必须在2013312日前取得或已通过考试,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3、报考者具有不同层次的学历和专业的,如何报考?

应届高校毕业生可以即将获得的学历及所学专业进行报考。已毕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可以用该层次的学历及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用过去取得的硕士、本科、专科学历及所学专业进行报考。

《招录职位表》中所要求的学历不是指报考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而是与职位表所需专业相匹配的学历。

4、留学回国人员和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报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面试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5、国内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者,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关于基层工作经历

1、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和事业单位),各类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2、在党政机关工作,哪些情形可以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在党政机关工作的下列情形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1)省级机关在设区市以下的直属或派出机构,以及设区市级机关所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2)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的,或市级以上机关在上述地方的直属或派驻机构(如分局、工作站等),以及在上述机关(单位)挂职经历的;

3)执纪执法部门在一线工作岗位的,如监狱、看守所、拘留所、劳教所、某大队、某中队等等;

4)各级党政机关的工勤人员,以及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的非在编人员。

3、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并结合实际情况认定。

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4、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如何界定?

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网络报名开始的第一天,即2013312日。

5、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以何种身份报考?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四、关于专门职位

1、什么是“专门职位”?

“专门职位”是指专门面向参加省统一组织实施的大学生村官计划,省和设区市统一组织实施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并于2013930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招考的职位。其中:服务期二年及以上的,可以报考所有专门职位;服务期只有一年的,可以报考县(市、区)、乡镇和监狱、劳教的专门职位。

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不再享受公务员招考优惠政策。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如何认定、如何报考“专门职位”?

参加外省组织实施的上述服务基层项目并于今年9月底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应于319日报名截止之日前到相应的项目主管部门进行报考资格的认定,以获得“专门职位”的报考资格。

参加我省组织实施的上述服务基层项目的符合报考“专门职位”条件的考生若无法报考,可以按项目主管部门职责分工,到各项目主管部门进行身份证号码等身份信息的核对。

参加“大学生村官”计划的,须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省委组织部干部六处办理身份核验手续,不在福州的人员可以传真方式提交材料,联系电话:0591-880176980591-87875512(传真)。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须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福州市东大路人才大厦121207室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办理身份核验手续,不在福州的人员可以传真方式提交材料,联系电话:0591-87565225 0591-87546900(传真)。

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的,须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福州市东街33号武夷中心6F团省委省青年志愿服务指导中心办理身份核验手续,不在福州的人员可以传真方式提交材料,联系电话:0591-875412050591-87719872(传真)。

参加“服务社区计划”的,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福州市鼓东路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办理身份核验手续,不在福州的人员可以传真方式提交材料,联系电话:0591-875484630591-87548463(传真)。

3、我省参加“大学生村官”计划的人员如何报考?

我省2010年选拔的大学生村官,因已享受过政策优惠,不可以报考专门职位;2011年选拔的大学生村官,因其服务期将于20138月期满,既可以报考专门职位,也可以报考其它职位,报考专门职位的,如果服务期满时考核不合格,将取消录用资格;2012年选拔的大学生村官,因服务期至20133月不满1年,不可以报考本次招考所有职位。报考以上职位的,最终只能选择一个职位参加考试;报考专门职位的,需提供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4、专门职位招考范围限在“本设区市”的,哪些人员可以报考?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本设区市”职位的,既可以报考服务地所在的设区市职位,也可以报考原生源地或现户籍所在地的设区市职位。

5、设区市和县(市、区)自行组织实施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以报考“专门职位”吗?

我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中的“专门职位”优惠政策仅仅适用于按中央统筹计划、由省和设区市统一组织实施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一些设区市和县(市、区)自行组织实施的服务基层项目,在招募对象条件、组织招募方式、日常管理考核等方面,均与中央统筹计划的服务基层项目存在较大的差异,这类人员不能报考我省公务员考录中的“专门职位”。

五、关于招考专业

1、如何确定所学专业是否符合职位的专业要求?

本次招考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2013年版)作为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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