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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的比重,改变经济增长对传统比较优势的依赖,培育以科技创新为基石的新竞争优势,并力挺民营经济,激发创业、创新、创富的微观动力。
第二,跨越“陷阱”,必须不断缩小贫富差距。做大蛋糕,也要分好蛋糕;鼓励“先富”,更须实现“共富”。这就要以工资改革为核心,提高劳动所得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让再分配环节更趋公平,进一步降低基尼系数,藏富于民,着力提高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政府要在社会保障、财政转移支付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在此基础上,壮大中间阶层,多创造低层社会成员向上流动的机会,让弱势群体不被边缘化,提升全民的幸福指数。在城镇化进程中,积极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进城农民“市民化”。
第三,跨越“陷阱”,必须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消解“中等收入陷阱”的复杂诱因,归根结底靠体制机制改革。一些国家进入中等收入阶段后,体制变革受到利益集团羁绊,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造成寻租、投机和****现象蔓延,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被大大扭曲,以致在“陷阱”里越陷越深。在深化改革的攻坚期,要用好政府和市场这两只‘手’,在利益格局日益复杂多变的情况下,推动市场化改革的深层次破冰,在经济转型中注重政府转型,最大限度地释放发展活力,拓宽发展空间,为跨越‘陷阱’助跑。深化改革不仅需要更大决心和勇气,更需要新思维、新路径。从摸着石头过河到学会在深水区游泳,就要走出GDP情结,以民富优先为导向来改革。
第四,跨越“陷阱”,必须构建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我国在转型中积累的不少问题,比如国企减员增效、税费负担、土地征用和拆迁以及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等,都引发了一些社会矛盾。未来几年应立足国情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完善社会服务体系,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诉求,让全社会共享发展成果,并将之转化为对国家经济发展的强大支持,从而不断化解“中等收入陷阱”的社会成因和潜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