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选题 合同诈骗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财物,并且数额较大的行为。下列不属于合同诈骗罪的是_____。
A: 周某使用伪造的金融票据,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的信任,并骗得其财物,数额较大
B: 宋某为扩大经营,与甲公司签订合同,购买甲公司价值50万元的电器产品,言明款到发货。次日,宋某汇出5万元现金后,将汇票存根上的金额涂改为50万元,复印、传真给甲公司,骗取甲公司将货物全部发出
C: 吴某使用宋某的假名,分别与永安财产保险北京分公司和中华联合财产保险房山支公司签订保险代理合同,约定为该公司代销保险业务,并取得一定比例的手续费。截止当年年底,吴某共获取代收的保险费近31.5万元,但拒不向永安公司交付,并挥霍一空
D: 林某利用任某市工商局会计保管本单位支票之便利,私刻出纳邓某、局长陈某的印鉴和单位公章,先后多次私自开具支票,骗取本单位资金合计20万元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合同诈骗罪的定义要点是: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采取虚构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数额较大的财物。D项不是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行为,因此不属于合同诈骗罪;其他几项均符合定义。所以,正确答案是D。
2、单选题 邮件营销是指在用户事先许可的前提下。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目标用户传递有价值信息的一种网络营销手段。邮件营销有三个基本要素:基于用户许可、通过电子邮件传递信息、信息对用户是有价值的。三个要素缺少一个,都不能称之为有效的邮件营销。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有效的邮件的一项是_____。
A: 小王2002年成为某品牌产品的会员,该产品定期给他用电子邮件发送电子刊物,人会期满一年后,小王决定退会,但他在网上进行退会操作没有成功,该产品还继续发来信息
B: 小李在某门户网站注册了免费邮箱,注册时注明愿意接收有关医疗保健和体育比赛方面的信息。使用邮箱后,该网站经常向他的邮箱发送包括医疗保健以及商品折扣方面的信息
C: 小赵曾经给某厂商留下地址,希望对方免费邮寄相关资料,后来他收到一份电子邮件,没有发件人姓名、地址、身份,标题是“产品目录”。他恐怕该邮件有病毒,没有打开就将其删除了
D: 小高收到一封邮件,标题为“免费赠卡,直接消费”。打开后,发现收件人一栏只有一个地址,但却不是自己的邮箱地址,他感到大惑不解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B考点单定义判断解析第一步:抓住定义中的关键词关键词强调“基于用户许可”、“通过电子邮件传递信息”、“信息对用户是有价值的”。第二步:逐一判断选项A项小王决定退会,只是退会操作没有成功.那么继续发来的信息对小王而言是没有价值的;C中小赵没有打开邮件就删除了,也是说明该信息对用户没有价值;D中小高收到的邮件没有得到用户许可;因此,三者都不能算是Email营销。只有B项符合关键词,故正确答案为B。
3、单选题 共时性指“有意义的巧合”。用于解释因果律无法解释的现象,这些表面上无因果关系的事件之间有着非因果性、有意义的联系,这些联系常取决于人的主观经验。根据上述定义,下列事件不具有共时性的是:_____
A: 说曹操曹操就到
B: 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C: 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D: 屋漏偏逢连夜雨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共时性的定义要点有:①事件无因果联系;②取决于人的主观经验。说曹操与曹操到本身无因果联系,但曹操到被认为是说曹操的结果。A项符合定义。B项,日有所思夜有所梦说明了梦境与现实世界的因果联系,不符合①。C项。冥冥之中自有天意是指自然界的种种不能解释的现象背后都有规律。也即许多非因果的现象也被主观认为具有联系,符合定义。D项,屋漏偏逢连夜雨引申为祸不单行。人们根据主观经验认为这两种事情赶在一起是倒霉事成双这个规律的表现。符合定义。故答案选B。
4、单选题 投射效果:指将他人假想如同自己来判断,通常易于扭曲对他人的判断。下列属于投射效果的是_____。
A: 将同事当成假想敌,处处要超越同事
B: 自己是工作狂,招聘职员时也假设他人如自己是工作狂
C: 总认为别人不如自己
D: 自己工作谨慎,也希望属下办事谨慎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参考答案:B
题目详解:注意关键词“如同自己来判断”。通俗地说就是自己是什么样,就认为别人跟自己一样。故B正确。考查点:判断推理>定义判断>心理类
5、单选题 协调,是指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事物自身内部或者一事物与他事物之间的和谐、适度关系。下列情况表现得不协调的是_____。
A: 行政机关“上传下达”,民意能很快得到政府的回应
B: 北京的道路经常堵车
C: 领导的指示很快传达到了基层,基层人员火速组织力量实施
D: 健康的人饮食规律,消化良好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正确答案】B。协调是指一种和谐、适度的关系,B项经常堵车说明北京的道路上汽车过多,是不适度的,表现得不协调,故答案选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