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范区建设。争取国家尽快出台实施《汉江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引调水工程对汉江中下游生态环境影响及对策研究,争取国家加大对影响区域的生态补偿力度。统筹谋划做好“水文章”,树立全流域综合治理的思想,统筹考虑长江干支流、河湖水系,抓紧谋划推进一批跨区域、跨流域的水利和生态项目。
2、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创新。推进实施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离任审计、环保督察、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等制度。大力抓好环保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环境保护责任。严格执行《湖北省长江流域跨界断面水质考核办法》。严格实施排污许可、环境司法、信息公开和公益诉讼等制度,切实落实企业环保责任。严格落实“河长制”,研究制定我省相关实施意见。强化绿色金融等市场机制,推进实施环保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抓好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实施。加大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力度。大力支持国家级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建设。
3、大力发展绿色低碳经济。严格开展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在工业、建筑、农业、商贸服务等领域继续开展清洁生产示范。完善小火电监管方法,对全省313个小火电机组进行分类整治、规范处理。重点抓好20家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试点。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创建工作,抓好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等土地利用创新试点。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2017年力争采用产业化方式建造的项目面积达到120万平方米,项目预制率30%以上。大力推进碳排放权、节能量、排污权交易。
4、加强环境治理和生态建设。实施“蓝天、碧水、净土”工程,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开展造纸、磷化工等十大行业专项治理,推进乡镇污水、城市黑臭水体、城乡生活垃圾污染整治。按照2017年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80%的目标,在未达标地区建设一批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沿长江、汉江、清江两岸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要确保达到更高水平。
(七)着力推进对内对外开放
1、以湖北自贸区建设引领开放型经济体制机制创新。全力抓好湖北自贸区建设总体方案落地实施,加快完善配套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统筹推进三大片区建设,加快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模式。抓好《武汉城市圈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实施方案》落实。以汉口北国际商品交易中心、全球跨境电商光谷论坛等为抓手,用好用足市场采购贸易和跨境电商政策优势,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2、加快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统筹推进“一主两副多极”战略实施,更大力度支持“多极”发展。积极支持武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加快复兴大武汉;积极支持襄阳和宜昌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加快培育和形成“多极”发展格局,着力推动3—5个经济基础较好、带动能力强的市(州)成为新兴增长极。积极支持县域经济做大做强。完善县域经济发展支持政策,加强省级开发区(园区)转型升级,提升县域经济综合实力。大力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地区建设。抓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十三五”规划实施。加快“两圈两带一群”一体化发展步伐,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汉江生态经济带、三峡生态经济合作区、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洞庭湖生态经济区、黄梅小池开放开发、三峡对口支援、来凤龙山经济协作示范区等区域合作。加强招商引资,深化与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京津冀等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合作,继续办好粤港澳经贸合作洽谈会等品牌招商活动。
3、促进高水平双向开放。改善外商投资环境,放宽投资准入,扩大服务业和制造业开放,深入推进武汉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加快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在全省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模式。支持新港空港综保区、黄石棋盘洲、宜昌三峡、襄阳保税物流中心发展。推进外贸主体培育“三项工程”,加快引进和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积极争取世行贷款等国外贷款,推动资本、技术等国际合作。更大力度融入“一带一路”战略,深入推进境外投资“双重工程”,加快推进57个国际产能合作重点项目落地实施。
(八)着力推进重点领域改革
1、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再下放一批审批权限和审批事项。加快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设,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加强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推广应用,扩大信用信息联合惩戒和激励应用领域。推进工商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推动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有序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加快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开放,推进大数据试点示范和创新应用。
2、统筹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制定出台湖北省贯彻落实中央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实施意见,对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权益平等保护,让有恒产者有恒心。出台湖北省贯彻落实中央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7年本)》。大力推进省出资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重点推进企业集团公司层面引进战略投资者。全面推进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深化价格机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定价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加快推进电力、天然气、交通、环保、医疗等领域价格改革。推进全省电力体制综合改革,实现全年电力直接交易规模达到330亿度。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居住证管理制度、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力争新增100万农业转移人口到城镇落户。
3、加强改革试点示范。完善年度重大改革项目推进和督察机制,促进改革政策落地落实。统筹推进武汉市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武汉城市圈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武汉城市圈科技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等国家级改革试点,以及“多规合一”等省级改革试点工作。加强改革试点评估,及时梳理总结经验复制推广。
(九)着力防范和处置各类风险
1、加强债务风险管控。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风险排查,加强监管协调,既要有序打破刚性兑付,又要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务等行为。建立健全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评估、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规范政府举债行为。抓好企业债风险防范和监管。
2、着力稳定财政金融运行。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盘活沉淀资金,提高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质量及效率,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防范和预警机制,高度关注创新金融产品、新兴服务业模式等方面的潜在金融风险,严厉打击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诈骗等不法行为。
3、着力抓好安全生产。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严明责任、严明作风、严明纪律,建立健全最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监管执法,大力推行安全生产“双随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健全安全生产监管网络。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加强职工安全培训。抓好舆论引导和舆情监测,有效化解项目建设中因“邻避效应”等引发的不稳定因素。
(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1、打好脱贫攻坚战。按照“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要求,扎实推进“五个一批”和脱贫攻坚“十大工程”,确保完成年度易地扶贫搬迁40万人、减贫95万人的目标任务。
2、抓好就业工作。完善稳岗补贴、转岗和就业培训、失业保险等政策,引导企业少裁员和不集中裁员。落实支持大学生创业等政策,确保全年新增城镇就业70万人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争取国家在我省县(市、区)开展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工作。实施“我选湖北”计划,把更多的省内高校毕业生留在湖北,把更多省外优秀高校毕业生吸引到湖北。
3、抓好社会保障工作。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法定人员全覆盖。深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医保政策。确保各项社会保障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扎实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2017年安排各类棚户区改造41万套。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0万户。
4、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制定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继续实施“全面改薄”工程,推进产教融合发展,再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大力推进“健康湖北”建设,抓好深化医改“两控四改”落实。积极推进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农村福利院达标建设。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进省博物馆三期扩建工程、广电传媒基地、省档案馆新馆等项目建设。促进体育等其他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