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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4、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报考C类岗位的,可申请直接进入面试。
㈡面试
面试人选的确定: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经批准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不计入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范围内),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㈢总成绩的计算
只进行笔试的岗位,笔试成绩为总成绩。
需加试面试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算出考生的总成绩。同一岗位如有经批准直接参加面试的,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考生的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核和聘用
㈠体检
1、体检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与招聘职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在职报考者报名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最迟应于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及具有人事决定权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2、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人员应按南安市组织人事部门通知的时间准时集中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
3、招考机关或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㈡考核
1、体检合格后组织考核。考核内容主要是考察考生的德、能、勤、绩等方面表现,同时对应聘资格进行复查。
2、体检合格者须在接到调档函之日起30天内,将个人档案按机要渠道寄至南安市组织人事部门,同时将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综治部门出具的综治证明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送达南安市组织人事部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南安人事人才网(http://www.nananrc.net)公示7天。
㈢聘用
1、优先聘用:如果同一岗位出现2名及以上考生总成绩相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按下述所列优先聘用条件,依次优先聘用:
⑴烈士子女;
⑵退伍军人;
⑶独生子女;
⑷计生“二女”户;
⑸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
如果均符合相同优先聘用条件或者均不符合优先聘用条件,按考生高等院校在校期间总平均成绩的高低排列顺序依次聘用。
2、岗位选择:同一岗位代码中如有多个不同单位的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南安市组织人事部门提供的服务单位相应岗位;如果出现2名及以上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照优先聘用的顺序依次选择岗位。
3、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确定人事关系。
4、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原则上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递补一次。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因故退出的,由南安市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六、其他事项
㈠严格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所报岗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㈡报名、押送试卷、考试、考核、体检等环节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㈢考务信息将通过南安人事人才网(http://www.nananrc.net)及时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㈣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南安市委组织部、南安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㈤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595-86373512(市人事局)、86384851(市组织部)。
监督电话:0595-86399538、86382160。
南安市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补充公告(一)
经研究,南安市数字南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专业技术岗位(岗位代码“NA018”)其他条件由“面向国家‘211工程’院校毕业生招考”变更为“不限”,其余招聘条件不变。
中共南安市委组织部
南安市人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