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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安市2011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一)
2011-07-05 09:31:44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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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需要,提升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素质,同时做好我市参加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就业和转业士官、退伍军人安置工作,根据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泉州市人事局《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机关补充工勤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通过公开考试、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38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南安市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3名)。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要求详见《南安市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其中:南安市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信息见《南安市人事局、南安市卫生局关于南安市2011年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和《南安市2011年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㈡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75年1月1日至1993年1月1日期间出生),如有特别要求的,以岗位具体要求的年龄为准;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具有良好的品行;
·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和其他条件。
1、报考面向转业士官、退伍军人招聘岗位的对象,须是安置在南安的转业士官、退伍军人,其中2008年之后安置在南安的转业士官报考年龄可适当放宽;
2、报考面向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或“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的对象,须是报名前在南安市服务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或在南安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不再享受相关加分政策。
3、报名前常住户口在福建省的报考者,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2011年应届毕业生,福建省生源毕业生,籍贯为福建省的报考者均视为福建省报考者;招考范围限在“泉州”、“南安”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考生条件。
为鼓励吸引优秀人才参与应聘,对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不受户籍地或生源地(籍贯地)限制。
4、报考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
5、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准予报考。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者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任一学历(位)报考。
㈦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㈧除招考岗位有注明外,已被南安市事业单位编制内聘用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
㈠报名时间:2011年7月5日-6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㈡报名地点:南安市人力资源市场(美林街道办事处江北大道人力资源大厦一楼)。
㈢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派遣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报考《信息表》中有设置学位要求、户籍要求和其它要求招聘岗位的,须提供学位证书、户口簿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011年应届毕业生如暂未能提供学历证书、报到证等相关证件的,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及复印件,且应于2011年7月31日(硕士、博士学位延长至2011年10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及其他所需材料的原件。
已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的,还须提供所任职且具有人事决定权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
2、非普通院校毕业生未能取得《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除了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的电子注册学历备案表(不含其他网站),以便核查;网上未查询到的,考生需提供盖有省级或设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公章的招生名单或毕业生登记表。
3、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省级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4、每位报考人员报名时需填写《南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在表上粘贴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3张,表格可由南安人事人才网(http://www.nananrc.net)自行下载,并缴纳考务费80元。
5、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应现场填交《南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加分申请表》、相关有效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文件依据,如未能现场提交的,最迟应于笔试前向南安市人事局录用流动综合管理科提供材料进行认定,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㈣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参加一个岗位的考试。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如果超过《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以外的,但专业方向、课程设置与所需专业一致的,须提供相关证明,由南安市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同意后方可报考。


3、报考人员如有特殊原因无法自己报名的,可委托亲友代为报名。
4、属农村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有关考务费用。该部分报考人员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特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报名现场办理减免报名费用的手续。
㈤资格审查:考生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南安市人事局核发准考证。报考人员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11年8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领证地点为南安市人力资源市场。报考人员领取准考证时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由他人代领的,还须出示代领人身份证原件。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负责。
四、考试
招聘岗位设置A、B、C类三种类型,分别为:A类岗位只进行笔试,试卷总分100分,合格线根据笔试成绩确定;B类岗位只进行笔试,不设置笔试成绩合格线,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足额聘用;C类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总分均为100分,不设置考试成绩合格线,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足额聘用。
㈠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2、笔试科目、时间:
需求为非医学专业的岗位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验》,时间为2011年8月6日上午9:00-11:00。
需求为医学专业的岗位考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或《护理知识》(详见《信息表》),时间为2011年8月6日下午14:30-16:30。
3、笔试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
Tags:南安市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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