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马钦州产业园区是国际合作园区,国内国外、上上下下高度关注,必须高起点、高标准加以推进。但是园区所在城市的产业基础、资本支撑和人才资源明显不足,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把园区放在中国—东盟合作的大背景下进行谋划,积极整合国内外发展资源,坚持走创新发展之路,加快建设自治区改革创新先行园区,努力建设高端产业集聚区、产城融合示范区、科教和人才资源富集区、国际合作和自由贸易试验区。
(一)借鉴苏州工业园区发展经验,高起点推进园区规划和建设。坚持与一流伙伴合作,与苏州中衡设计集团形成战略合作关系,共同组建规划设计研究院,引进专业规划设计人才,确保园区开发建设“一张蓝图干到底”。以建设国际化、创新型开发园区为目标,将全域生态环保规划、旅游文化规划、商业人居规划和产业空间规划进行叠加融合,落实“立体叠加”规划设计理念,探索“多规合一”的管理模式。在自治区住房建设厅的支持下,全面实施EPC总承包模式,推进第三方实测实量评估,探索实施注册建筑师负责制。开展园区风貌设计规划,调整园区道路竖向规划,尽量保护好传统村落,重点规划建设一批特色产业小镇。
(二)推进园区管理立法工作,率先实践法定机构治理模式。借鉴新加坡、香港等地经验和做法,推进园区法定机构立法工作。《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条例》于2017年7月28日获得自治区人大审议通过并颁布实施,园区成为我国省级人大通过的首个实施法定机构治理的园区。《条例》明确园区行使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授予园区管委会国有资产出资人和出资人代表职责,支持园区建立特殊管理的国库制度,以及建立法定机构雇员制度等。条例对园区规划建设、产业发展、开放合作等赋予了一系列创新内容,为园区创新体制机制、推动先行先试、促进国际合作等方面提供法制保障。实施落实好这个条例,有利于我区在园区开发建设和国际合作中发挥先行示范作用。
(三)强化项目资本支撑,加快构建以资本为导向的园区开发模式。放大财政资金杠杆效应,推动园区开发从土地经营向土地经营、产业经营和资本经营相结合转变,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园区先后设立产业直投资金、股权投资基金、城市开发基金等,利用基金公司的资源引进一批高新技术产业项目落户园区。目前园区设立的5支产业引导基金一期规模达到42亿元。注重探索“科技+金融”产业发展业态,优先选择与龙头商、先导商、集成商实施战略合作,加快建设一批科技金融产业发展社区(TFM)。目前,已规划建设中马国际科技园、国际医药创新园、智慧物联产业园、北斗应用产业园、互联网创教空间、苏桂科技产业园等科技产业社区。
(四)以提高行政效能为目标,积极推进承诺制和绩效考评制度改革。为了更好地服务企业入园,园区在设立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基础上,专门研究出台“市场主体准入承诺制”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两个管理办法,并组建中马国际咨询公司,为做出承诺的入园企业提供立项、可研等“一条龙”投资咨询代理服务,园区成为我区首个全面实施承诺制试点的单位。深化人事和绩效考评制度改革,逐步建立起与自治区绩效考评制度相衔接、以部门业绩考评为主要内容的绩效考评体系,调动了园区干部创新创业的积极性。
(五)探索“片区开发”模式,开辟园区发展新路径。园区经过六、七年的开发建设,目前已经进入产城项目加速布局新阶段,为了适应园区快速发展的新要求,从去年开始,园区管委会积极探索统一开发主体、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林地报批、统一征地安置、统一布局项目为主要内容的“片区开发”新模式,一方面加强与实力雄厚的央企合作,借助央企在资金、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优势,从传统的项目施工层面EPC合作转变为“投资人+EPC+运营+收益共享”的全方位战略合作,大大加快了园区开发建设的进度。目前启动区以北区域的开发基本上采取了这样的模式,先后布局了特色扶贫小镇(3500亩)、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3000亩)、马来西亚创新城(7500亩)、中盟新能源产业园(2595亩)、文化博览园(5500亩)等片区项目。
(六)落实共建共享发展理念,推进园区征拆安置模式创新。出台园区《涉农事务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征收净地补偿试行办法》等惠民政策,帮助农民成立农村(社区)合作社、筹建合作制公司,引导合作社和合作制公司有序参与园区范围内征地搬迁、土地清表和场地平整等工作,实行“净地交付”制度,让农民从土地贡献者转变为园区建设者,调动了群众参与开发建设的积极性,仅2017年就完成土地征收8900多亩。推动安置工作从“补偿性安置”转为“经营性安置”,将安置用地划分为居民安置小区、邻里服务中心和职工公寓三个部分开发利用,失地农民不仅有 “恒产”,也有了就业机会,同时也为入园企业提供便利的生活配套服务。
(七)积极开展市场化招商试点,建立健全招商引资和服务体制。园区管委会建立了主要领导直接分管招商、其他领导配合抓好招商、全体干部服务招商的管理体制,围绕引进龙头商、先导商和集成商,推进资本引导项目入园模式,通过利用基金等资本及其背后的资源,建立全方位、宽领域的招商网络,构建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重资产招商等多形式的招商模式体系。实施招商引资市场化改革,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激励措施,通过设立招商专业公司和招商配套基金,构建市场化、专业化、网络化的招商服务体系,促进更多的高新技术和国际产能合作项目落户园区。
(八)深化国有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符合国际园区发展要求的国有资本管理体制和监督机制。以服务中马合作大局为己任,探索建立由园区国有投资公司(自治区直属企业)-中方投资财团-中马合资公司等三大开发平台共同参与园区开发建设的体制和机制。逐步理顺园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探索建立符合国际合作园区发展要求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和监督管理体制,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园区管委会履行园区国有资产出资人、出资人代表职责,对园区出资的国有资产、受托履行出资人代表职责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园区制订《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成立园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国资办),依法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
(九)完善“两国双园”国际合作架构,着力推动中马国际产能合作。发挥中马“两国双园”联合合作理事会沟通协调平台作用,积极推进特色优势产业在“两园”布局,加快构建跨国产业链和服务链。完善“两国双园”合作架构,筹备成立中马“两国双园”国际产能合作、投资贸易便利化、跨境金融、教育科技合作、基础设施建设等专责推进小组,探索建立司局级合作沟通机制。目前,燕窝加工贸易基地和查验平台已经建设完成,10多家燕窝加工企业入驻园区,与马来西亚中华总商会合作的“马来西亚创新城”项目也将于年内启动。关丹产业园区总投资14亿美元的联合钢铁项目已经实现投产,石化、铝加工、轮胎项目加快推进。
三、强化政策扶持,加强资源整合,推动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两国双园”是我国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标志性工程,也是中马两国经济贸易合作的旗舰项目。经过6年多的开发建设,园区的开发建设基础已经夯实,产业项目和城市项目加速布局,体制机制基本完善,已经到了实现突破的关键阶段。当前,马来西亚政权更迭,新政府上台后对中马合作的方式、内容等方面都做了调整,弱化了单纯的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等合作,更多地强调产业、科技、教育等方面合作和交流。为此,需要国家继续推动政策向园区倾斜、资源向园区集聚、项目向园区布局,更好地服务中马合作大局、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一)请求进一步完善中马“两国双园”合作架构。由中马两国经贸主管部门及相关国家部委、地方政府组成的中马“两国双园”联合合作理事会(副部长级)从2014年起已连续举办了三次,在理事会机制下,较好地解决了两园在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如产业合作、联合招商等困难和问题,有力地促进了两园的开发建设。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不断深入,中马两国合作领域的不断扩大,中马“两国双园”联合合作理事会现有的组织架构、合作机制已不能完全适应形势的变化和发展的需要,为此,请求以下事项:一是提升中马“两国双园”联合合作理事会的层级,从副部长级提升为副总理级,中方由分管对外合作的副总理担任中方主席,马方由马来西亚政府副首相担任马方主席,从更高层面统筹推进“两国双园”开发建设;二是增加中马“两国双园”联合合作理事会组成部。由于原有理事会成员单位已经不能完全涵盖新的业务范围,建议增加国土资源部、科技部、教育部为联合合作理事会成员单位;三是明确理事单位司局级领导。为了更好地发挥理事会的统筹协调作用,提高议定事项的办结效率,建议每次会议由各成员单位派出司局级领导参加会议。
(二)请求支持“两国双园”建设国际产能合作示范区。据了解,国家发改委正在规划建设一批国际产能合作示范区,工信部也在积极研究国际产能合作项目的布局问题。为了做好衔接工作,园区管委会委托国家发改委国际合作中心编制了国际产能合作规划,商务厅也将有关情况向国家有关司局做了汇报,得到了非常正面的回应。目前,“两国双园”产能合作项目稳步推进,钦州园区列入国家“一带一路”重点项目库的项目,例如中马国际科技园、国际医药创新园、光电产业基地、燕窝加工贸易基地等项目有序推进,马来西亚关丹园区的联合钢铁项目已经实现初步投产。中马产业合作互补性强,前景广阔,以“两国双园”为载体推进国际产能合作,实现互联互通、互惠互利,有利于“一带一路”建设。为此,请求以下事项:一是将“两国双园”纳入国际产能合作示范区建设,指导中国优势产能走进关丹园,推动马来西亚和其他东盟国家优势产能引进钦州园,推动“两国双园”产业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