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汽车客运中心投运在即,为保证客运站顺利运行,计划向社会公开招聘客运站工作人员共38名。现将本次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公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招聘客运站工作人员共38名。详情请阅读《呼和浩特市城发客运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品行良好;
5、具有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含专科、要求第一学历);
6、性别、年龄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7、部分岗位具备相关从业资质;
8、具有工作经验者可优先录取;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10、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要求提供同类岗位工作经历证明的,需提交证明材料原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因受过行政处罚或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以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以上人员如隐瞒实情并被录取,一经查实将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3月30日至2016年3月31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00
3、报名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中山西路22号城发大厦(公园北门)19楼1906室。
4、报考人员初审时需携带: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请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二张;电子版照片一份(JPG格式,文件大小为20KB以下);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第一学历符合岗位要求,本科及本科以上要求具备相应学位证);
(5)上岗证、专业资格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要求提供同类岗位工作经历证明的,需提交证明材料原件。)
5、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并正确填写岗位代码,请勿填写报名序号(报名序号由工作人员填写)。
6、报考人员要详细、准确、如实的手工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7、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聘用过程中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8、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4方可进行笔试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取消该岗位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根据报名情况,紧缺专业人才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9、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于2016年4月5日在呼市城发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hhhtscf.com)公布。
10、准考证领取时间:2016年4月7日至2016年4月8日(上下午)
11、准考证领取地点: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中山西路22号城发大厦(公园北门)19楼1906室、1906室。
四、笔试科目
1、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评》,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岗位工作人员应该具备的知识水平和基本能力,不指定参考书目。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只提供汉文试卷。
3、笔试时间为:2016年4月9日。请于4月5日后登录呼市城发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hhhtscf.com)查询确定,如有变动,将以通知形式公告。
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5、笔试结束后2日,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hhpta.com)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通知。
五、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总成绩,按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该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因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根据资格复审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