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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项目合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对被命名的海外工程师工作室,给予3—5万元的经费资助。60. 什么是专业技术资格?
答:专业技术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等级称号,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的一种任职资格。一般分为初级(又分为员级、助理级)、中级和高级(副高级、正高级)三个层次,作为用人单位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专业技术资格不与待遇挂钩,通过评审、考试以及考评结合等方式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实行属地原则,哪里评哪里有效。
61. 有职称外语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系列有哪些?
答:在我省申报评审高校教师、党校教师、中专校教师、技工学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农业科学研究、实验技术、卫生、图书资料、文物博物、档案、公证、律师、新闻、出版、教练员、国际商务(限高级)等系列(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符合免试条件的,职称外语可免试;其他人员需取得相应等级职称外语合格证方能申报。合格证书在同一级别长期有效。
62. 通过考试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有哪些?
答:计算机软件的初、中、高级资格,以及会计、经济、审计、统计、卫生、翻译等专业的中、初级资格可通过国家考试获得。
63. 哪些申报对象可免试职称计算机?
答:计算机专业专科(含)以上学历;参加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人员。
64. 哪些申报对象可免试职称外语?
答:(1)已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在我省申报高级的;已取得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在我市申报中级的;(2)在县(不含县、县级市)以下基层单位(含行政区辖下的乡镇单位)工作的;(3)年龄满50周岁的;(4)取得外语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5)因公出国且出国前已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的;(6)申报临床中医药、民族医药和社区卫生、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的;(7)市(厅)级以上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65.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可以报评哪些专业技术资格?
答:对从事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农业科学研究、工艺美术、文学创作、艺术及会计、审计、统计等专业的机关工作人员,符合相应系列规定的资格条件,可以报评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但不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挂钩。
66. 初定专业技术资格的对象有哪些?
答:初级资格初定(员级、助理级)对象——(1)员级资格初定:中专、大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2)助理级资格初定: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中专毕业取得员级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中级资格初定对象——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或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67.
符合初定年限的专技人员对照初定要求,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需要填写初定呈报表、初定花名册,及携带以下材料:符合国民教育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江苏省信息化素质考核合格证;公共必修课合格证;社保交费凭证;免冠一寸照一张等。
68. 所具有学历的专业与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不一致时怎么办?
答:凡申报人所具有学历的专业与拟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时,一般应视为不具备规定学历。这种情况可通过接受继续教育取得本专业、相近专业的学历教育,或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破格条件进行申报。
69. 非大陆学历、学位,申报职称时是否认可?
答:认可。国外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驻留学国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0. 无主管部门的企业单位如何开展职称申报?
答:无主管部门的报送职称代理机构:江阴市唯才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文化西路43号,联系电话86800676);江阴市苏南人才资源开发培训服务中心(花园路105号,联系电话:86878571)。
71. 职称申报办理流程是如何的?
答:专技人员对照评审条件→准备评审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所在单位审核→主管部门(职称代理点机构)审核→报市职称办→市职称办审核推荐→送相应评委会评审→公示评审结果→职称办发文→办理职称资格证书→发放给评审通过人员,确认其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72. 职称证书遗失、更换、补发,办理时需提交哪些材料?
答:(1)个人补发证书的申请表(在江阴人社网下载并填报《江阴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申请表》)一式二份,说明个人基本情况,包括证书获得的时间、级别、专业,以及证书遗失时间和遗失原因。并详细说明补办理由,否则不予受理。单位盖章有效。(2)申请人提供登报原资格证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一份,声明内容包括:持证人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证书名称,资格档次、专业类别、取得证书时间和证书编号等信息。申请人并将所刊登内容用彩笔圈出。(3)申请人提供人事档案中《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或初定呈报表)复印件一份(盖章有效);更换证书的,提供原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档案部门盖章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或初定呈报表)复印件一份。(4)提供一年以上的参保证明一份(由江阴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盖章有效)。(5)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相片两张,粘于补办申请表上。
73. 职称计算机报名考试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①网上报名表需按照要求正确填写,另需自行打印报名表留存。②申报评审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请选择“报考级别——中级”,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请选择“报考级别——高级”;“报考科目”则根据自己工作岗位特点自选。③请考生根据“时间安排”的节点要求进行操作,逾期不予受理。④完成报名后在规定时间需将报名表交至市职称办审核、缴费,逾期视作自动放弃。⑤在当次考试规定时间内,考生自己打印准考证,逾期视作自动放弃。⑥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当次考试准考证,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必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⑦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机房),不得将手机等通讯工具、水杯、纸、笔等物品带入考场(机房)。进入考场前需要拍照,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⑧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再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
74. 什么样的对象可以推荐为无锡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答:在符合《无锡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暂行办法》(锡委办发〔1998〕28号)规定的基本政治条件下,坚持“重实绩、重成果、重贡献”的原则,注重选拔一线创新创业人才。推荐选拔市级专家应以新的人才评价标准为依据,以业绩、贡献为前提,只要符合业绩条件的可不受专业技术资格限制。同时注重推荐符合条件的“东方硅谷”领军人才、省333工程培养对象。推荐人选可不受单位隶属关系、个人身份、国籍限制,只要在我市国有、民营或其他所有制形式企、事业单位中为无锡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社会中介组织从业人员及自由职业人员均可推荐选拔。
75. 选拔推荐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有什么要求?
答:选拔推荐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原则上在选拔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工作的基础上进行,已具有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的专家可直接申报。推荐人选一般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职务未达高级而实绩突出者可破格申报,年龄在55周岁以下。经公示后报无锡市人民政府审核并按照有关要求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76. 选拔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对象有哪些?
答:选拔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对象主要是: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岗位以及工农业生产一线作出重大贡献的专家、学者和技术人员,重点是在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关键技术领域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人才,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现代管理及理论研究、新闻出版、文化艺术等领域作出重大贡献的专门人才。在企事业单位担任党政领导后不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高技能工作的,除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外,原则上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不可重复享受。
77. 什么是博士后制度?什么是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什么是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答:博士后制度是指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单位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招收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在站内从事一定时期科学研究工作的制度。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简称工作站)是指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等机构内,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可以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组织。
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简称创新实践基地)是指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等机构内,经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可以委托流动站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组织。
78.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条件有哪些?
答:国家级工作站增设每两年申报一次,省级工作站增设每年申报一次。申报增设国家级工作站,原则上从已设立的省级工作站中推荐。
注册在江阴范围内的企业、从事技术开发和生产经营型的事业单位、市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科技园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申请设立省级工作站:(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有较好的经济效益,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能为博士后人员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其它后勤保障,且尚未设立工作站;(2)能结合本单位的发展战略,提出具有较高学术技术水平和较好市场前景、有利于本单位的技术进步和创新、有利于带动全市相关产业发展、有利于培养和造就高层次技术和管理人才的研究项目。建有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载体,承担国家或省重大项目的单位可优先设立省级工作站。
申报国家级工作站的条件:(1)一般从经考核评估确定为合格以上的省级工作站中推荐;(2)单位领导重视人才和人才队伍建设,重视科技创新;(3)拥有相应规模和质量的人才队伍,具有创新理论、创新技术和创新价值的博士后科研项目。
79. 什么是高技能人才?
答:技能人才是指在生产、运输、服务等领域,掌握专门知识和技能,并运用技术知识和技能进行实际操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的人员,按技能等级分为五个等次:即初级技能、中级技能、高级技能、技师和高级技师。我国将高级技能、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获得者统称为高技能人才。高技能人才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技术工人队伍的核心骨干,在加快产业优化升级、提高企业竞争力、推动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80. 什么是企业技能人才评价?
答:企业技能人才评价是指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在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指导下,以符合条件的企业为主体,以能力考核与业绩评定为主要方法评价企业内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的职业技能鉴定方式。企业可以向我市职业能力培训与鉴定管理中心技能人才建设科申报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
81. 企业培养(评价)高技能人才的方式是什么?
答:可从企业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类型等不同要求出发,突出特色,分类实施,评价方式采取工作业绩评定、操作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照国家职业标准,重点评价企业职工解决生产问题和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对于工作业绩评定为优秀的参评人员,采取直接认定方式,予以确认其具备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对于工作业绩评定为合格的参评人员,采取业绩考评与操作技能、理论知识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考核合格后经审核可予以评定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
82. 企业如何通过技能竞赛培养高技能人才?
答:企业可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竞赛、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和技术攻关等活动,来发现和选拔企业急需的高技能人才带头人。被确定为实施高技能人才评价的企业,按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的标准组织的技能竞赛,经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认后,应知、应会均合格的前三名选手,可直接晋升为技师职业资格。对在各类竞赛中获得优秀名次的选手,可按我市有关规定直接晋升技术等级或破格申报技师、高级技师考评。
83. 企业在高技能人才培养投入方面有哪些规定?
答:企业是技能人才培养的责任主体,应依法承担技能人才培养教育费用。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2%—2.5%提取并列入成本开支的教育培训经费,应有一半以上用于技能人才培养。企业新上项目应按照项目投资的2%安排新技术培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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