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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我市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的职业(工种)范围有哪些?答:我市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鉴定工种主要分为二大类:(1)通用类职业(工种):装配钳工、工具钳工、机修钳工、车工、维修电工、汽车驾驶员、汽车修理工、汽车维修电工、汽车维修漆工、汽车维修钣金工、数控车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数控铣工、磨工、铣工、镗工、电焊工、冷作钣金工、金属热处理工、铸造工、制冷设备维修工、无线电调试工、无线电装接工、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餐厅服务员、美容师、美发师、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等30个职业(工种);(2)行业类职业(工种):轧钢工、炼铁工、连铸工、化学分析工、半导体芯片制造工、服装设计定制工、污水处理工、花卉园艺工、中式烹调师、餐厅服务员、砌筑工、防水工、木工、钢筋工、抹灰工等15个职业(工种)。尚未列入的职业(工种)由有关单位根据实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技术等级设置要求的职业(工种),在具备相应国家职业标准或行业标准下,可提出开展鉴定申请,经市鉴定中心审核后报省鉴定中心备案。
85. 高级工申报的条件有哪些?
答: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1)取得本职业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2)取得本职业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3)企业中从事本职业(工种)10年以上技术骨干且从事本职业者。
86. 技师、高级技师申报的条件有哪些?
答: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1)取得本职业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2)取得本职业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1)取得本职业技师(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一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2)取得本职业技师(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87. 技师、高级技师破格申报的条件有哪些?
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学历、资历(工作年限)、职业资格等条件的限制,破格直接申报技师职业资格鉴定:(1)获得国家级技能竞赛前七至十名,部、省级技能竞赛前四至六名的选手;(2)获得市级技术能手称号;(3)获得市级劳动模范;市级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4)获得省级技术创新、发明、创造、推广、应用三等奖的主要完成者;(5)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本职业者;(6)取得本职业助理专业技术职务后,在本职业工作满3年以上者;(7)从事本职业(工种)满10年,掌握高技能、复合技能且业绩优秀者。[业绩优秀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等有权部门批准的具有高级技术等级技能竞赛中取得省(部)级前7至15名或市级前4至10名;②获得市级技术创新、发明、改造、推广、应用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③多次(两次以上)获得市级行业或系统、集团公司先进工作者,和获得技术能手称号者;④能解决本职业高难度技术操作和工艺难题,在技术改造、工艺革新、技术攻关等方面有较大突破或较大成果(创造直接经济效益20万元以上,须有相应权威机构或技术评审机构的鉴定证书或有效证明)的主要参与者](8)在部队服役期间因技术创新、发明创造而荣立三等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学历、资历(工作年限)、职业资格等条件的限制,破格直接申报高级技师职业资格鉴定:①获得国家级技能竞赛前六名,部、省级技能竞赛前三名的选手;②获得省级以上技术能手称号;③获得省级以上劳动模范;省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④获得省级以上技术创新、发明、创造、推广、应用二等奖以上或市级一等奖的主要完成者;⑤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本职业者;⑥取得本职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在本职业工作满3年以上者;⑦从事本职业(工种)满15年,掌握高技能、复合技能且业绩优秀者。[业绩优秀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a.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等有权部门批准的具有高级技术等级技能竞赛中取得省(部)级前6名或市级前3名;b.获得市级技术创新、发明、改造、推广、应用一等奖的主要完成者;c.能运用特殊技能完成较为复杂的工作;解决本职业高难度技术操作和工艺难题,在技术改造、工艺革新、技术攻关等方面有重大突破,并取得重大成果(创造直接经济效益50万元以上,须有相应权威机构或技术评审机构的鉴定证书或有效证明)的主要参与者]⑧在部队服役期间,因技术创新、发明创造而荣立二等功以上者。
88. 如何报名参加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社会化鉴定?
答:考生报名时须交近期2张2寸同底照片和提供身份证、学历证、职业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统一鉴定培训机构报名。(报名截止日期:高级工为鉴定前30天,技师和高级技师在每年4月25日前。具体申报条件可向各职业报名点咨询)
89. 我市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资助计划的补贴对象和标准是什么?
答:根据《关于实施政府购买高技能人才培训成果的通知》澄人社培〔2010〕6号文件,从2010年起我市每年培养高技能人才3000名。凡具有江阴市常住户口或已在江阴市用人单位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累计三年以上,参加高级工以上项目培训并经考核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者,可按照高级工1200元/人、技师1500元/人、高级技师2000元/人的补贴标准予以补贴。
90. 我市高技能人才紧缺型职业(工种)培训项目补贴对象和标准是什么?
答:凡江阴市行政区域内常住户口或已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累计三年以上,参加高技能人才紧缺型职业(工种)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培训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者,可按照高级工1500元/人、技师2000元/人、高级技师3000元/人的标准予以补贴。市高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每年一季度末向社会公布。
91. 如何申报“江阴市高技能人才成就奖”、“江阴市有突出贡献高级技师、技师和高级工”?
答:由个人申请,单位初步审核,经所属镇(街道)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并推荐,报市高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江阴市高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组织进行评审,确定江阴市有突出贡献高级技师、技师和高级技师人员名单。名单公示后报市政府批准。
92. 申报“江阴市有突出贡献高级技师、技师和高级工”的材料有哪些?
答:申报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1)《江阴市有突出贡献高级技师、技师和高级技工申报表》;(2)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3)申报人职业资格证书;(4)主要技术成果证明、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
93. 外市公务员调来本市应履行哪些程序?
答:(1)接收单位对拟调进人员考察了解,到市编办、市人社局分别领取和填写《机关事业单位用编申请表》(一式四份)、《公务员调动、列编审批表》(一式五份),并提出拟接收意见和理由;(2)《机关事业单位用编申请表》报送市编委办,《调动、列编审批表》报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3)调出人员所在的市县组织人事部门向我市人社局发函;(4)市人社局定期与市编办召开工作会议,审核职位条件、编制情况等;(5)市人社局和市编办会议讨论、审核同意后,由市人社局发函调档,审查档案和核准身份条件等;(6)档案经审核无误后,市人社局向调出方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出调动通知;(7)拟调动公务员凭调出方公务员主管部门开具的调动介绍信、工资关系证明、养老保险转移证明、户口迁移证等,到市人社局报到;(8)市人社局开出介绍信到调入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调动人员凭介绍信到调入单位报到。
94. 外市公务员调入本市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答:外市公务员调进江阴市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照顾夫妻两地分居调进的,需呈送其在澄配偶要求解决夫妻分居及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证明的申请、结婚证及其在澄配偶户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照顾在澄父母身边无子女调进的,需由其父母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公安派出所机关出具父母身边无子女证明,并提供父母的户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3)现役军人家属符合随军条件需要调进的,需由部队师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随军批件;(4)拟调进人员所在地区的县级以上医院的近期《体格检查表》。
95. 本市公务员调出本市应履行哪些程序?
答:(1)拟调动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调动申请,并按调入方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要求填写相关表格;(2)将表格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交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涉及党群部门的,必须有市委组织部意见和盖章);(3)市人社局提出同意调出意见,并向调入方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函;(4)调入方公务员主管部门来函调档,市人社局协助办理调档手续;(5)市人社局接到调入方公务员主管部门调动通知后,通知调出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或调动人员本人到市人社局接调令;(6)调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开出行政介绍信和工资关系证明,调动人员到市人社局报到;(7)市人社局开出行政介绍信,调动人员凭介绍信到调入方公务员主管部门报到。
96. 公务员的录用形式有哪些?
答:公务员的录用,是指机关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面向社会采用公开考试、严格考察的办法选拔公务员的活动。公务员录用制度,就是关于公务员录用的各种行为规范和准则的总称。主要内容包括:录用的原则、标准、资格条件、方法、程序和录用的组织权限等。
公务员录用的方法,充分贯彻和体现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务员录用主要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的方法,择优录用。公开考试是指面向社会,以考试为测评手段,公开选拔人才。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拟录用公务员的部门、职位及其数量;报考的资格条件;考试的科目和时间;考试成绩、录用结果等。公务员录用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全面测验报考者适应职位要求的基本能力以及专业技术水平。严格考察是指对考试合格者以往的情况和表现进行全面考察,并作出评价,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学习表现、工作实绩等。公开考试和严格考察是测评人员的两种方式,这两种方式在录用工作中要同时运用,不能只用其一、厚此薄彼。
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作为公务员制度的基本特征和标志,充分体现了干部人事制度的深刻变革。
录用是取得公务员身份最重要的途径,是机关与公务员之间确立权利义务关系,依法进行管理的基础和标志,很多国家推选公务员制度,都是从改革录用制度开始的。录用的依托是考试,考试的核心是竞争,是一种公开、公平的竞争,知识和能力的综合竞争,德和才的全面竞争。
97. 公务员辞职有何规定?
答:公务员辞去公职,是指公务员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申请终止与任免机关的任用关系。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不再具有公务员身份。《公务员法》第十三章关于辞职辞退中第八十条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第五条:公务员辞去公职按照下列程序办理:(1)公务员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公务员辞去公职申请表》;(2)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3)任免机关审批,作出同意辞去公职或者不同意辞去公职的批复,同意辞去公职的应当同时免去其所任职务;(4)任免机关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所在单位和申请辞去公职的公务员,并将同意辞去公职的批复送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98. 公务员辞退有何规定?
答:公务员辞退,是指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解除与公务员的任用关系。公务员被辞退后,不再具有公务员身份。《公务员法》第十三章第八十三条规定,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1)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2)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3)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4)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5)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第六条:辞退公务员,按照下列程序办理:(1)所在单位在核准事实的基础上,提出建议并填写《辞退公务员审批表》报任免机关;(2)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3)任免机关审批。作出辞退决定的,以书面形式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