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法给予20元以下罚款的。 2.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3.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向指定银行缴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自己提出,可以实施当场收缴罚款。
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0%加处罚款。
2.依法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一时难以缴清罚款的,经申请并由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六、行政机关在适用行政处罚过程中常见错误或失误
1、程序方面
示证;处罚后补证;不告知或告知时间颠倒,或告知错误(如复议、起诉时间没有统一到复议法和行政诉讼的规定上来);证据保全不经批准或不登记或登记不细致明确;不执行罚、缴分离制度;等等等等。
2、证据方面
不确实。用传来证据或大量言词证据定性;语义不通逻辑混乱;使得客观事实真相产生合理怀疑。
不充分。六合要素五大情节缺乏,形成不了完整的证据链。
3、适用法律方面
不引用或只引用违法及处罚法条中之一;引用不具体;引用作废的法条;引用的法条与查明的违法事实不对应;
4、法律文书表述及制作、送达方面
语义不通,逻辑混乱;漏项;送达时间及方式上自相矛盾
[小结]
行政处罚是指具有法定处罚管辖权的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实施的一种行政制裁。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民事制裁有明显不同,也不同于行政处分和执行罚。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是指由法律规定的实施行政处罚时必须遵守的准则。这些基本原则包括;处罚法定原则;公正、公开原则;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一事不两次以上罚款的原则;行政处罚不能取代其他法律责任原则。行政处罚的种类很多,按其性质可以分为申诫罚、财产罚、能力罚和人身罚四类。行政处罚是由有权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机关之间在对违法案件实施行政处罚时要有明确的权限分工。行政处罚的管辖包括职能管辖、地域管辖、级别管辖和指定管辖等几种情况。行政处罚的适用是指行政处罚主体对应受罚的对象具体运用行政处罚法规范,实施行政处罚的活动。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应把握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从重处罚、分别处罚、追责时效的具体运用。行政处罚的程序是指处罚实施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的步骤、过程和方式。行政处罚的程序有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和执行程序。听证程序是指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前,在违法案件调查承办人员一方和当事人一方的参加下,由行政机关专门人员主持听取当事人申辩、质证和意见,进一步核实证据和查清事实,以保证处理结果合法、公正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