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名及其他事项
1.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一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
2.招聘职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县招考办在绥阳县人民政府网及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网站进行公示;
3.报考人员原报考的职位被取消后,若本人申请,经县招考办同意后,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招聘职位参加考试;
4.准考证发放: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缴费收据,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次笔试考试。
5.所有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在整个报考过程中必须一致。
6.加分规定:根据绥党办发〔2012〕23号文件规定,农村独女户、二女结扎户家庭的女孩笔试综合成绩加5分。若符合该条件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出具县级计生部门的相关证明材料。
7.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一律不进行递补。
考试
(一)考试形式
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考试。由县招考办负责统一命题,制卷、评卷。
(二)考试内容
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综合知识考试范围:近一年国家时事政治、贵州省基本省情和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考试范围:招聘岗位所需相关专业知识。
(三)分值构成
1.总的考试实行100分制,考试成绩实行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综合计入考试总成绩。
(四)笔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2012年11月24日
上午:9:00—11:00 《综合知识》
下午:14:30—17:00 《专业知识》
2.笔试地点:绥阳县城关中学
(五)考生进入考场时要求: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笔试准考证,经查验与参考本人相符后,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体检
(一)体检考生的确定:
1.通过考试的考生,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实际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如考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再次出现并列的,则重新进行笔试考试,按新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2.如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数与职位招聘计划达不到3:1比例的情形,进入体检人员的笔试《综合知识》成绩必须超过本次所有参加体检人员笔试《综合知识》平均成绩。
(二)体检复查:体检不合格的考生,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县招考办同意,可复查一次。
(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与《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执行(试行)》进行体检。
(四)体检费用:体检费用考生自理,由体检医院按照体检收费规定进行收取。
(五)体检时间和地点:临时通知。
(六)考生进入候检室时要求: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笔试准考证,经查验与参考本人相符后,方能进入候检室候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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