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2012年下半年招考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招聘人数、岗位及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111名。
(二)招聘岗位及对象:详见《绥阳县2012年公开考试招聘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后】。
(三)报考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中专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事业单位新增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
6.年龄:18岁以上(1994年11月30日以前出生),35岁以下(197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7.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非当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被司法机关确定的犯罪嫌疑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受党纪处分在影响期内和未解除政纪处分的人员;
8.绥阳县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本人或委托他人在报名时间内到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每天9:00至17:00。
报名地点: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大厅。
(三)注意事项
1.报名资格审查须提交的资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职人员报考还须持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并提供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的证明材料。
(4)正在考取执业医师资格的考生,在报名时如不能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的,必须书面承诺在政审期间提供原件(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提供成绩单)及复印件1份,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本次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资格。
(5)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2.报名人员须填写《绥阳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2份;《报名表》表内填写内容要真实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错误信息,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填写错误,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责任自负。报名时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报名表》填写后交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合格并缴费的考生始具考试资格。
3.报名考务费参照《贵州省物价局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公务员录用考试考务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价费〔2010〕55号),每人收取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