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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四川川北医学院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通知(第三轮)(六)
(五)专业技术七级岗位: 受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六)专业技术八级岗位:
专业技术八级岗位选项条件
(七)专业技术九级岗位:
专业技术九级岗位选项条件
(八)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九)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 受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累计2年及以上。
(十)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 受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岗位职责 (一)各教学科研单位在学校规定的教师岗位基本职责(学校将另行公布)的基础上,根据本单位承担的教学科研任务,提出不同的具体要求,制订各级教师的《岗位工作任务书》并在岗位聘用合同中予以明确,并报人事部门备案。 (二)学生处、团委在学校规定的大学生思想品德课教师(辅导员)的岗位基本职责(学校将另行公布)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的岗位提出具体要求,制订各个岗位的《岗位工作任务书》并在岗位聘用合同中予以明确,并报组织部门备案。 (三)有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部门以所在业务领域的基本职责和具体要求,制订各个岗位的《岗位工作任务书》并在岗位聘用合同中予以明确,并报相关职能部门备案。 五、聘用程序 (一)公布岗位。学校公布专业技术岗位、岗位职责、任职条件。 (二)申请应聘。应聘者向岗位所在单位(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川北医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并提交相关应聘材料。 (三)资格审核。所在单位(部门)对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和基本条件进行审核。 (四)部门推荐。各部门评审确定本单位拟聘用的人选,推荐上报学校。 (五)委员会评审。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评审委员会对单位(部门)推荐拟聘人选进行评审,并将各级岗位拟聘用名单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领导小组审批。 (六)学校审批。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对上报的专业技术岗位拟聘用名单进行审核,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七)结果公示。学校将专业技术岗位拟聘用名单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 (八)签订合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学校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六、岗位考核 (一)岗位考核主要是对专业技术人员上岗后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岗位职责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二)教师岗位的考核采取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聘期考核为主,主要考核教师在本聘期完成岗位职责规定的工作情况,重点是聘期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业绩。 (三)其它专业技术岗位的考核采取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年度考核为主。考核内容以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取得的工作实绩、服务态度和服务技能。 七、附则 (一)新入校人员按所具备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基本条件、学术水平和能力评审相应的职级。 (二)经批准赴国内外访学进修人员在学校批准的期限内可申请相应的岗位职级,未经同意逾期未归者不予受理申请。 (三)本细则中所有聘用条件中的有关教学科研业绩,均为任现职岗至2016年3月31日期间所获得的业绩。所有项目、成果、论文的知识产权必须属于川北医学院,且同一项成果以最高等级计入,不重复计算。 (四)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川北医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政策执行。 (五)本细则由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处、学生处负责解释。
附件3 川北医学院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 为加强学校工勤技能服务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学校聘用制改革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做好我校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聘用和管理工作,根据《川北医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一)科学合理,按需设岗。从服务学校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和日常运行的需要出发,对工勤技能岗位统筹规划与合理设置,以满足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 (二)规范管理,逐步到位。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实行比例控制、按需设岗、竞争上岗、按岗聘用的运行机制。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二、岗位类别及比例 (一)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二)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根据学校现实有工勤技能人员、后勤社会化改革的实际等确定工勤技能岗位数。 (三)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工勤技能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省总体控制目标为25%左右,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省总体控制目标为5%左右。 三、工勤技能岗位聘用条件 受聘工勤技能各级岗位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技能;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此外,还应具备各类岗位所需的下列条件: (一)高级技师 1.全面掌握本工种及与之相关的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熟悉有关工艺流程,具有一定的现场设计和分析能力,能高质量完成本工种及与之相关的任务; 2.具备指导技师的能力; 3.通过四川省人事厅组织的高级技师等级考评取得高级技师资格证书。 4.岗位聘用及核编按照川人社办发〔2013〕164号文件执行。 (二)技师 1.全面掌握本工种的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在工作中能发挥技术特长,高质量完成本工种任务; 2.具备指导高级工的能力; 3.通过四川省人事厅组织的技师等级考评取得技师资格证书。 4.岗位聘用及核编按照川人社办发〔2013〕164号文件执行。 (三)高级工 1.达到本岗位“应知应会”要求,熟练掌握本工种的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 2.在本工种岗位上能起到技术尖子作用,高质量地完成本工种任务,并能指导和帮助中、初级工提高业务能力; 3.通过四川省人事厅组织的高级工技术等级考评取得高级工资格证书。 4.岗位聘用及核编按照川人社办发〔2013〕164号文件执行。 (四)中级工 1.达到本岗位“应知应会”要求,能独立完成本岗位任务,并能注重技术的自我提高; 2.在本工种岗位上能起到技术骨干的作用,在技术革新等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3.通过四川省人事厅组织的中级工技术等级考评取得中级工资格证书。 4.被学校聘任为中级工。 (五)初级工 1.达到本岗位“应知应会”要求,能在高级工和中级工的指导下,完成本岗位任务,有一定的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 2.通过四川省人事厅组织的初级工技术等级考评取得初级工资格证书。 3.被学校聘任为初级工。 四、岗位职责 (一)基本职责 1.认真学习政治理论,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保障设备正常运转; 2.与同事和谐相处,举止端正,服务育人; 3.不断学习新知识,研究新技术,掌握新技能。完成所承担的岗位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各岗位具体职责 1.技师除履行基本职责外,还应履行以下职责: (1)主动思考,配合单位领导创造性地做好本单位工作; (2)提出隐患整改、提高工作效率、服务水平、节约资源等工作建议和思路、方案; (3)指导中级工不断提高技术技能水平,保质保量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2.高级工除履行基本职责外,还应履行以下职责: (1)积极思考,配合单位领导做好本单位各项工作; (2)为提高本单位工作水平,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学校建设发展做贡献; (3)指导中级工按时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3.中级工除履行基本职责外,还应履行以下职责: (1)配合领导完成本单位相关工作; (2)主动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总结经验,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三)各单位结合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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