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受聘岗位职责要求、工作条件、工资福利待遇、岗位纪律、聘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以及聘用合同期限等方面的内容。2.聘期一般为三年。
3.聘期内调整岗位的,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做出相应变更。
4.聘期未满而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受聘人员,聘用合同签至国家规定退休年龄。
(二)岗位考核
1.各部门根据学校的统一安排和部署,负责本部门各级各类人员的考核工作。
2.考核分为聘期考核和年度考核两类。考核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团队与个人相结合、年度与聘期相结合的原则。
3.考核以聘用合同书约定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专业技术人员与工勤技能人员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数量和质量,管理人员应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综合考核。
4.考核程序一般包括:本人填写考核表,总结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提供符合任职条件的业绩材料;组织考核的单位对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评价,形成考核推荐意见,报学校审定。
5.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
考核结果是续聘、晋升和岗位绩效工资确定的主要依据。
聘期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者,可续聘原岗位或应聘高一级岗位;聘期考核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者,原则上不得续聘原岗位,可应聘低一级岗位或转聘其他类别岗位。
6.考核结果应告知本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者,可向组织考核的单位提出复议申请。组织考核的单位应向申请人做出答复。
十、岗位聘用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学校制订各类人员聘用实施细则、规范聘用程序、健全聘用组织、完善监督机制,以确保岗位聘用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除国家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学校聘用人员,一律应在岗位空缺的条件下,按照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
(二)为了学科发展和新的学科增长点建设的需要,在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首次聘用中,严格控制专业技术三级、五级岗位的聘用数量,充分留有余地,用于今后选拔和吸引高层次人才。
(三)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办法。聘用合同期满前,要按照相关规定,认真考核受聘人员的履职情况,及时做出续聘、岗位调整或解聘的决定。
(四)学校实施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后,将组织开展现有正式工作人员的首次聘用工作,按照现有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学校将严格按照岗位等级和数量对各部门人员进行管理。
(五)岗位聘用工作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工作组织成员在开展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时,遇到本人或与本人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回避。
(六)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积极稳妥地实施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岗位设置和实施各项工作。
十一、投诉、申诉与监督
(一)学校教职工对聘用程序、聘用结果和考核有异议的,有权提出投诉与申诉。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监督仲裁工作组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的投诉与申诉,应进行调查取证,并予以答复。遇有复杂情况或需要进行处理的,应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二)学校和各部门在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中应严格聘用程序,规范聘用工作,聘用工作中应公开透明、公平合理、公正客观。学校监督仲裁工作组负责监督学校和各部门在组织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中是否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和程序规范要求,领导干部是否有违纪违规、徇私舞弊行为等。
十二、附则
(一)本办法及附件所涉及的聘用条件一律截至第三轮岗位聘用申报截止之日。
(二)本办法及附件仅适用于第三轮岗位设置及聘用。
(三)本办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时,按新的规定执行。本方案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本方案由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负责解释。
附件:1.川北医学院管理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
2.川北医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
3.川北医学院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
抄 送:学院领导
学院办公室 2016年4月6日 印发
(共印5份)
附件1
川北医学院管理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
为做好我校管理岗位设置、聘用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管理队伍建设,培养一支精干高效、高素质、高水平、专业化的管理队伍,全面提升我校管理水平,根据《川北医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暂行办法》及我校岗位设置方案,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岗位聘用的范围
(一)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包括学校领导、党群、行政部门的管理岗位,以及各教学科研单位、教学业务单位、附属单位等机构中的管理岗位。
(二)聘任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称为职员。分为承担领导职责的职员岗位和其他承担管理任务的职员岗位。
(三)凡学校在编在职的从事各项管理工作的在岗人员原则上均纳入职员聘用范围。
二、岗位设置
我校管理岗位分为八个等级,即三至十级职员岗位,依次分别对应现行的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
根据省委编办核定的人员编制数和我校的实际情况,我校的管理岗位总数控制在学校人员编制数的20%以内。六级及以上管理岗位数按照省委编办核定的处级以上领导职数设置,七级及以下管理岗位的结构比例根据根据学校的实际工作需要,本着精简、合理、高效的原则,由学校确定。
三、岗位聘用条件
申报管理岗位或聘任管理岗位人员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任职条件、基本任职年限条件和相关的具体条件:
(一)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恪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2.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3.学历条件: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及其以上职员岗位的人员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近三年(不足三年按实际考核年度掌握)年度考核结论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基本任职年限条件
1.三级、五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四级、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2.四级、六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五级、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3.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4.确因工作需要,由专业技术岗位交流到管理岗位的人员,可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本人条件,按照相应的管理办法完善手续后,聘用到相应的管理岗位上。
(三)各职员岗位的具体条件
1.三级、四级职员岗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2.五级职员岗位:现任正处级领导职务或相当级别非领导职务的人员直接对应五级职员岗位。
3.六级职员岗位:现任副处级领导职务或相当级别非领导职务的人员直接对应六级职员岗位。
4.七级职员岗位:现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或相当级别非领导职务的人员直接对应七级职员岗位;
5.八级职员岗位:现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或相当级别非领导职务的人员直接对应八级职员岗位;
6.九级职员岗位:现任科员职务的人员直接对应九级职员岗位。
7.十级职员岗位:现任办事员职务的人员直接对应十级职员岗位。
四、管理岗位职责
(一)管理岗位基本职责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政治学习。
2.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做好群众表率。
3.服从工作安排,勇挑工作重担,爱岗敬业,谦虚谨慎,团结合作,顾全大局,勤政廉洁,求真务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树立为教学、科研、人才培养服务的思想,努力提供优质服务。
4.刻苦钻研业务,掌握高等教育管理理论,了解高等教育改革的发展动向,以人为本,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而努力工作。
(二)承担领导职责职员的岗位职责
1.五级职员:
(1)主持本部门党务或行政的全面工作,研究本部门有关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对本部门的工作进行规划、组织、管理、决策、实施及检查、督促和评估,并对学校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2)贯彻学校决定、决议,协调和配合其他部门做好有关工作,完成学校对本部门要求的各项工作任务,保证学校政策和整体工作在本部门的贯彻和落实;
(3)制定并实施本部门的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内部管理制度;
(4)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
(5)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服务的思想,关心群众生活,为师生员工办实事、好事,解决他们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6)对本部门安全稳定、防火等重大问题负责;
(7)完成岗位职责、聘用目标和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及其以上等次。
2.六级职员:
(1)协助本部门正职分管有关工作,参与本部门工作的规划、组织、管理、决策、实施及检查、督促和评估;
(2)协助本部门正职贯彻学校决定、决议,执行学校党委、行政和职能部门、本部门主要领导交办的有关任务,保证学校政策和整体工作在本部门的贯彻和落实;
(3)对学校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创新的工作思路;
(4)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服务的思想;
(5)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
(6)对本人分管的工作负责;
(7)完成岗位职责、聘用目标和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及其以上等次。
3.七级职员:
(1)在处长、副处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科内工作;
(2)组织全科同志认真学习国家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策、业务水平 ;
(3)贯彻执行上级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处理科室职责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及时向处领导汇报;
(4)独立完成工作计划、总结、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文件和文稿的起草工作;
(5)积极主动配合部门领导做好本部门的有关调研工作,并提出相关的工作建议和工作思路;
(6)完成岗位职责、聘用目标和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及其以上等次。
4.八级职员:
(1)协助科长做好科室工作,科长空缺或科长有不在时履行科长职责;
(2)认真做好分管工作,切实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
(3)协助科长抓好科室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注意调动和充分发挥全科人员的积极性,保证科内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4)协助科长教育本科职工坚持原则、遵纪守法,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热爱本职工作,开展优质服务活动;
(5)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