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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有关规定及本单位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各工勤技能岗位的具体岗位职责,报学校备案后列入每个岗位的聘用合同。五、聘用程序 (一)公布岗位。学校公布工勤技能岗位、岗位职责、任职条件。 (二)申请应聘。应聘者向岗位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川北医学院工勤技能岗位聘用申请表》,并提交相关应聘材料。 (三)资格审核。所在部门对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和基本条件进行审核。 (四)部门推荐。各部门评审确定本单位拟聘用的人选,推荐上报学校。 (五)委员会评审。学校工勤技能岗位聘用评审委员会对各部门推荐拟聘人选进行评审,并将各级岗位拟聘用名单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领导小组审批。 (六)学校审批。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对上报的工勤技参岗位拟聘用名单进行审核,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七)结果公示。学校将工勤技能岗位拟聘用名单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 (八)签订合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学校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六、岗位考核 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以年度考核为主。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和聘用合同的情况,重点是工作业绩。考核成绩记入档案,作为岗位变动、奖惩和续聘或解聘的依据,聘用合同期满前,严格进行聘期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及时做出续聘、岗位调整或解聘的决定。聘期考核基本称职者只能申请前一聘期同级及以下的岗位,聘期考核不称职者只能申请比现聘岗位低的岗位。 七、附则 (一)本实施细则自下发之日起试行,未尽事宜按照《川北医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政策执行。
(二)本实施细则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川北医学院第三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
2016年10月17日
As your wedding-ring wears, your cares will wear away. 结婚戒指戴旧了,烦恼也就消除了. Footprints on the sands of time are not made by sitting down. 千古之业非坐守可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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