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8 500=322 269(元) 要求: 根据现行增值税和营业税的有关规定,分析甲公司和乙公司计算的应交增值税、营业税是否正确?如有错误,请说明理由,并分别计算甲公司和乙公司应交增值税额和应交营业税额。___ 参考答案: (1)甲公司: ①销售A型电视机赠送B型电视机属于实物折扣,应计入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2 000×300+500×(300÷5)]×17%=107 100(元) ②采取分期付款结算方式销售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合同约定收款日期的当天,所以无论收到多少贷款均应按合同约定的金额作销售处理。 销项税额=2 000×150×17%=51 000(元) ③销售使用过的小汽车,只有售价高于原值的按4%征税,并减半征收。 销项税额=[117 000/(1+4%)]×4%/2=2 250(元) ④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电视机并负责送货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应一并征收增值税。 销项税额=[4 500+11.7÷(1+17%)]×500×17%=383 350(元) ⑤开具了全部货款的专用发票,应按发票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255 000元。 ⑥用本公司生产的电视机与乙公司交换服装应视同销售 销项税额=2 000×60×17%=20400(元) ⑦运费中的装卸费和保险费不能计算扣除 进项税额=2 700 000×17%+(60000+9 000)×7%=461 030(元) ⑧购进电焊机属于固定资产,不能抵扣其进项税额,应直接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 ⑨重新计算甲公司应交增值税为: 销项税额=107 100+51 000+2 250+383 350+20400+255 000=819 100(元) 应交增值税=819 100-461 030=358 070(元) 营业税的计算错误有: ①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电视机收取的运费属于混合销售行为,一并征收增值税,不再征营业税。 ②按现行营业税法的规定,转让非专利技术收入免征营业税。 因此,甲公司当月无需交纳营业税。 (2)乙公司: ①应将零售额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 销项税额=14 040 000÷(1+17%)×17%=2 040 000(元) ②外赠彩电赠送客户应视同销售 销项税额=3 000×6×17%=3 060(元) ③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货物未发出时不应计算销项税额。 ④逾期包装物押金收入应换算为不含税收入额计算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245 700÷(1+17%)×17%=35 700(元) ⑤用服装与甲公司交换电视机应视同销售 销项税额=300×400×17%=20 400(元) ⑥代销自行车应按售价计算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300×1 000×17%=51 000(元) ⑦烧毁电视机属于非正常损失,应将其确认为进项税额转出 进项税额转出=20×6 000×17%=20400(元) ⑧装饰材料用于非应税项目,不能抵扣其进项税额51 000元。 ⑨向甲公司购进500台电视机支付的运费由于没有取得专门的运费发票,因此不允许抵扣。 ⑩销项税额=2040000+3060+35 700+20400+51 000=2 150 160(元) 进项税额=1 020 000-20400+4 500×500×17%+51 000+255 000=1 688 100(元) 应纳增值税额=2 150160-1 688 100=462 060(元) 代销自行车手续费应纳营业税=300×1 000×10%×5%=1 500(元) (1)甲公司: ①销售A型电视机赠送B型电视机属于实物折扣,应计入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2 000×300+500×(300÷5)]×17%=107 100(元) ②采取分期付款结算方式销售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合同约定收款日期的当天,所以无论收到多少贷款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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