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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干警_民法学知识点第一部分 总 论(一)
2012-07-24 23:11:28 来源: 作者: 【 】 浏览:330次 评论:0

一、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简答

(一)概念:是民事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从而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二)法律特征:

    1.民事权利能力是一种资格,而不是实际权利;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一种可能性,还没有为民事主体带来实际利益,但是它是获得民事权利的前提。                   

    2.民事权利能力包括民事主体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3.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和范围由法律加以规定,与民事主体的个人意志没有直接关系。法律赋予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4.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主体人身的存在是不可分离的,民事主体不能转让或放弃,他人也无权限制或剥夺这种民事权利能力。 

 

二、公民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简答)

(一)概念:是指法律确认的公民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

(二)法律特征:

    1、民事行为能力由国家法律加以确认,与公民自己的意志无关,公民不能通过约定加以更改。

    2、民事行为能力与公民的年龄和智力状态直接相联系。

    3、民事行为能力非依法定条件和程序不受限制或取消。 

 

三、宣告死亡(★简答 ★★选)

(一)概念:是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判决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的公民死亡的民事法律制度。

(二)条件:

    1、公民离开其住所地或最后居住地下落不明,杳无音信,不知生死。 

    2、公民离开其住所地或最后居住地下落不明的事实状态超过了法定期间。该法定期间有三种情况:

       一是在一般情况下离开其住所地或最后居住地下落不明满4年;

       二是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

       三是在战争期间下落不明,从战争结束之日起满4年。

    3、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4、须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宣告。

 

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和主要特征 (★★★ 简答)

(以两种方式出现:请简述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和主要特征或者简述法人民事权利能力和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区别)

(一)概念:是指法人作为民事主体,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是法人作为民事主体参加民事活动的前提,没有这种民事权利能力,它就不能参加民事活动。

(二)主要特征:(主要是与自然人比较而言)

    1、民事权利能力开始与消灭的情形不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从自然人的出生开始,到自然人死亡时消灭。

    2、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不同。专属自然人的某些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如继承权利、接受扶养的权利等,法人不可能享有;而专属某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如银行法人开展信贷业务的权利,自然人则不能享有。

    3、民事权利能力之间的差异程度不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普遍、一致和平等的,相互之间一般没有多大差别;而不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都有局限性,并且相互差异很大。这是由于法人各自经营业务范围的不同,分别受到法律和自己章程的限制。

 

五、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和主要特征 (★★★ 简答)

(以两种方式出现:请简述法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和主要特征或者简述法人民事行为能力和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区别)

(一)概念:是指法人以自己的意思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二)主要特征:

    1、法人的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在发生和消灭的时间上具有一致性,即享有民事权利能力时即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虽然一出生就有一般的民事权利能力,但其民事行为能力受到年龄和智力的影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不一定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不同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范围不一致。由于不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范围各不相同,因此,各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范围也不一致。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范围具有一致性,因此,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范围也基本一致。

    3、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由它的机关或工作人员来实现。法人作为组织体,其自身并不能直接从事民事活动,法人只能通过法人的机关或工作人员,如法定代表人来从事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担。

 

六、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特征和生效要件 (★★★ 简答)

(一)概念:是指民事主体为了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民事法律关系而实施的合法行为。

(二)特征:

    1、民事法律行为是一种合法行为。

    2、民事法律行为是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作为构成要素。

    3、民事法律行为能够实现行为人所预期的民事法律后果——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

(三)生效要件:

    1、行为人合格:指的是行为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现于外部的表示与其内在的真实意志相一致。

    3、行为内容合法: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

    4、行为形式合法:凡属要式的民事法律行为,必须采用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才为合法。

 

七、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 简答:概念和条件的法律特点)

(一)概念: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民事法律行为中设立一定的事由作为条件,以该条件的成就与否(是否发生)作为决定该民事法律行为效力产生或解除根据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条件的法律特点:

    1、条件应当是尚未发生的事实,即具有未来性;

    2、条件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即具有或然性;

    3、条件应当是当事人依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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