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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全国自考法理学标准预测试卷(五)(二)
2011-02-14 07:02:30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段,一般不具有制裁性。第三,法律责任的产生是以法律义务为前提,没有主体对义务的违反就不会产生法律责任。

所谓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与道义责任或其他社会责任相比,法律责任是国家对违反法律上的义务关系,或者侵犯法定权利的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所作的法律上的否定性评价,是国家依法强制违法者承担法定强制的不利后果,作出一定行为或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从而补救受到侵害的合法权益,恢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手段。法律责任与法律义务有密切的关联,但又有一定的区别。法律义务通常是指主体根据法律的规定或合法的约定必须作为或不作为,通常针对一般的社会主体设立。而法律责任是指一种特殊义务,通常是针对特殊主体设定的,具体是指一方由于违反了法定义务或约定的义务从而产生一种新的特定义务。法律责任与法律义务的区别主要有:第一,法律责任针对的是特定的主体,具体是指违反了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的主体;法律义务针对的是一切社会主体,具有相当的广泛性。第二,法律责任通常具有惩罚性,即法律责任是针对第一性的义务没有被履行而进行救济、制裁;法律义务是作为与法律权利相对应的法律的重要调控手段,一般不具有制裁性。第三,法律责任的产生是以法律义务为前提,没有主体对义务的违反就不会产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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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简述法的渊源价值的综合体现的情形有哪些?

参考答案: (1)有的体现为一个法典、法律、法规来自多种渊源。(2)有的体现为一一个判例法来自多种渊源。(3)有的体现为一种法的渊源在其他法的渊源的配合下实现其价值。(4)有的还体现为通过法的渊源之间的交互渊源关系而实现其价值。在法的渊源转化为法以实现其价值的过程中,法的渊源的选择和提炼,法的渊源自身的价值综合,都是重要的。

(1)有的体现为一个法典、法律、法规来自多种渊源。(2)有的体现为一一个判例法来自多种渊源。(3)有的体现为一种法的渊源在其他法的渊源的配合下实现其价值。(4)有的还体现为通过法的渊源之间的交互渊源关系而实现其价值。在法的渊源转化为法以实现其价值的过程中,法的渊源的选择和提炼,法的渊源自身的价值综合,都是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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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简述行政法规的特征。

参考答案: (1)它在法的形式体系中处于低于宪法、法律而高于地方性法规的地位。(2)它在法的形式体系中具有纽带作用。(3)它调整的社会关系和规定的事项,远比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和规定的事项广泛、具体。

(1)它在法的形式体系中处于低于宪法、法律而高于地方性法规的地位。(2)它在法的形式体系中具有纽带作用。(3)它调整的社会关系和规定的事项,远比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和规定的事项广泛、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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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简述司法的特征。

参考答案: (1)司法的被动性。(2)司法的中立性。(3)司法的专属性。(4)司法的独立性。(5)司法的终极性。(6)司法的程序性。

(1)司法的被动性。(2)司法的中立性。(3)司法的专属性。(4)司法的独立性。(5)司法的终极性。(6)司法的程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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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简述法律责任的特点。

参考答案: (1)法律责任首先具有法定性,即承担法律责任的最终依据是法律。(2)法律责任具有国家强制性,即法律责任的履行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其追究和执行是由国家强制力实施或潜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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