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公务员考试省级导航

国家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更详细省市县级导航 公务员考试1000套word版真题打包下载 公务员考试行测电子教材

行测考试大纲必考点、题库高频试题汇总-压中真题已成为一种习惯

系列重要讲话 “十四五”规划 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 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 十八大报告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马克思主义哲学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 毛泽东思想 宪法 刑法 民法 行政法 诉讼法 合同法 婚姻法 继承法 物权法 人文常识 科技常识 常识判断 定义判断 类比推理 历史常识 逻辑判断 片段阅读 数学运算 图形推理 病句判断 选词填空 主旨概括 资料分析 时事政治

2011年贵州省选拔基层法院初任法官和公开招录基层法院工作人员简章(五)
2011-08-18 23:10:03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考生报考民族自治州所辖基层人民法院、民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的,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加分在笔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前进行。
加分时间为2011年9月6日至9日,在各市(州、地)中级人民法院办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可下载打印统一格式的《加分申请表》(见附件2),如实填写,连同能证明本人少数民族身份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加分审查。逾期不提交加分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加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公布前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加分审查结束后,各市(州、地)中级人民法院于9月14日前将加分人员汇总名单及《加分申请表》报省高级人民法院。
四、笔试
笔试科目为《法律综合知识》和《申论》。
笔试时间:2011年9月17日。
9:00—11:30《法律综合知识》
14:00—16:30《申论》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于10月中旬前在网上发布。
笔试结束后,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进入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五、现场资格审查、面试及综合成绩计算
1
Tags:
】【打印繁体】 【关闭】 【返回顶部
下一篇2011年甘肃省度考试录用2377名公..

网站客服QQ: 960335752 - 14613519 - 791315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