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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为细节所淹没,比如当事双方有些敏感的身份,比如警方“视频不完整”的嫌疑,也多少削减了相关人员“自证清白”的力度。真相并不是某一方悲惨的哭诉,也不是“歪曲事实、颠倒是非、编造谎言”这样义正辞严的声明,最终的真相,应凭借于公正、严谨的姿态,立足于全面、客观的事实。也因此,对不利于己的视频,尤其需要诚恳调查和客观回应,如果继续采取同样的“选择性关注”,难免失去信任,甚至添加怀疑。
可以说,面对芜杂的信息,作为舆论主体的公众,看似主动,却往往陷入被动。要保持自己的独立,需要时刻抱守理性,并对预设的立场、情感的波动保持一份警惕。然而,真正要做到这一点是很难的。因为理性有赖于客观真相,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他们难免会“呛水”。
正因此,有担当的政府部门不能持有居高临下的姿态,负责任的媒体也不能成为不良情绪的推手。更重要的是,面对事实纷纭复杂的罗生门,需要有客观公正的、来自第三方的中立调查。从躲猫猫事件中的“公民调查团”,到云南镇雄滑坡事件的调查风波,都说明,相关机制和机构的建立,正是解决类似事件的关键一步。
三亚事件是个意味深长、五脏俱全的“麻雀”,它包含着正方、反方,也有着围观者与评论者。解剖这个“麻雀”让人看到:数字时代,真相有赖责任和义务的支撑。分析这一风波让人警醒:信息时代,不被偏激观点、极端情绪裹挟,才能更加逼近事实。反思这起事件更让人审视:用好网络这一信息渠道、表达平台,需要管理者、参与者的共同给力。
2月19日依法行政才不会“人走政息”
树立法治观念,推进依法行政,才是避免“人走政息”的最佳路径
山西大同民众联名挽留市长耿彦波的新闻,有了续篇。大同市承诺:政府工作是连续的,承诺做到“五个凡是”。
民众的态度,是对领导干部的重要评价,也是对地方工作的期待。一个领导干部,一任地方官员,干不干事、为谁干事、怎么干事,群众的感受最直接。在很大程度上,联名留市长的背后也有着自身利益的考量——“民心工程”开工了,换一拨领导,是否还能全力保障、加速推进?房屋被征收,主事者调任,是否还能得到妥善安置、确保回迁?有这种“不确定性”的忧虑,才引发了集体性的“情感爆发”。
对那些忧心“人走政息”的大同民众而言,承诺保证工作连续性的“五个凡是”,无疑是颗定心丸。但是,这样可谓郑重的政府承诺,也让人喜忧参半。
承诺“新官要理旧账”,表明了将公共利益放在首位的态度,超越了追逐个人名利的极端政绩思维,此为喜;一地大多数民众支持的政策,需以立誓承诺的方式延续,政府的公信力需要领导拍胸脯保证的方式来树立,也堪忧。当前,正值很多地方领导履新之初,联名挽留透露出的焦虑,尤需重视。
为官一任,总想干一番事业,创下不俗的业绩,这可以理解,也应该鼓励。然而,也正因此,更多人重视“开来”,却忽略了“继往”,更愿意另辟蹊径,烧起自己的“三把火”。于是,政策措施缺少连续性、稳定性,发展变成了“翻烧饼”。
承诺“新官要理旧账”,就是承诺踏踏实实做实事。只要前任定下的发展思路、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符合民众长远利益,继任者当萧规曹随,一路跟进抓落实。同在山西的右玉县就是如此。60多年来,右玉县18任县委书记,一任接一任,坚持不懈治沙造林,将昔日的不毛之地变成了今天满目葱茏的塞上绿洲。这和一些人为了升迁“进步”,热衷于打快拳、搞短期行为形成鲜明对比,被赞“一张蓝图绘到底、功成不必我任期”。
当然,确保政府工作有连续性,仅靠领导个人承诺不可能完成。在以公开承诺赢得民众信任的基础之上,还需要依法行政,让法律的力量成为各项政策措施的支撑和保证。事实上,仔细阅读大同这“五个凡是”就会发现,类似“手续完备的政府工程要认真履约,按进度拨款”、“经过招拍挂程序,按合同付出了土地出让金的,要尽快交付净地”等,都是以法律为其保驾护航,为何还要政府公开承诺,保证各方能履行法律责任呢?
更何况,从城市规划到教育医疗,一个地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都经过了当地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讨论、决定,具有高度权威的法律效力,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遵守,现任和继任的“一把手”也不能例外。
树立法治观念,推进依法行政,才是避免“人走政息”、打消群众焦虑的最佳路径。从这个意义上说,地方重大行政决策、发展规划等行政行为,既需要经过规范的法律程序,还需要公开透明、完善监督考核。如此,才能让民众的“不确定感”减少,对未来的信心增加。
2月20日以制度供给化解“校园风险”
校园风险是社会风险的一部分,需用制度盔甲和多方参与,构筑起校园安全立体防护网
校园安全牵动人心,这次引起关注的是校服。上海一公司生产的校服被查出含有毒物质,21所中小学采购了该公司生产的校服2.6万余套。
主动抽检校服质量、及时公布采购名单,该停穿停穿,该送检送检,校园安全无小事,上海有关方面积极主动的反应,体现了应有的责任意识。尤其是在校服标准付之阙如、生产企业资质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及时发现问题、保障孩子健康权,更需监管部门主动作为。
“那些年,我们一起穿过的校服”,是无数人青春记忆的一部分。校服安全问题,关系每个孩子的健康,也关乎无数家庭的幸福。正因此,“校服有毒”才再次推高校园安全温度计的刻度。实际上,从校车事故到劣质午餐再到有毒校服,这些现象表明,校园不是象牙塔,而是一个衣食住行齐备的小社会。社会中存在的问题,自然会在校园中呈现。
作为社会风险的一部分,学校的教学、后勤、安全、管理等涉及方方面面,不可能依靠某个规定,或依赖某个部门解决。校园的围墙再高,独力撑起一片安全净土也力有不逮。我们要考虑的是,如何用制度盔甲和多方参与,为校园安全构筑立体防护网。
据报道,上海多个部门已经在研究如何形成校服监管的长效机制。对教育行政部门而言,在校服生产等问题上,加强监管是职责所在。正如毒校服事件中,即便涉事厂家多次进入抽检不合格“黑名单”,但还是成为众多学校的选择,教育部门“只负责核价”的监管制度,难言科学。
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警示,行政管理具有滞后性,更需要多发挥市场和行业组织的力量。客观说,在校服问题上,学校也有困难,校服价格低廉,大厂家嫌利润薄不愿做、愿意做的厂家容易偷工减料。这种情况下,只有通过更充分市场竞争、更严格行业自律,才能更好地满足校服价廉物美的需求。
实际上,所谓校服利润薄,也并非“打破成本价”。广东英德市教育局原局长赖来新,就曾因收取校服供应商贿赂而落马,内蒙古巴彦淖尔市更爆发过“校服腐败窝案”。的确,采购校服、校餐时,学校既是利益相关方,又是质量评判者,显然有悖市场原则,也容易滋生腐败行为。可以说,在招投标等过程中做到公开透明,是保障校园安全的关键一步。
更重要的,是扩大监督主体的范围。谁对学生的健康最关心?当然是学生家长。如若让家长介入校服选择、招标、生产、检验全过程,应能更好地防患于未然。更何况,让学生家长介入校园相关事务的管理,不但是世界范围内的有效经验,也是去年2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中的明确要求。
无论是行政监督还是市场竞争,是公开透明还是家长参与,在校园安全上,都需要更广泛、更有效的制度供给。只有各方面给力、各环节发力,才能还孩子以安全、给家长以安心,为美丽校园筑起真正的安全围墙。
2月21日用法治向地下水污染宣战
只有当每个主体都能严格依法办事,当法治成为像钢铁一样坚硬的准绳时,才会有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中国
继雾霾天气之后,地下水污染让环境问题再成热点。
从全国范围看,地下水污染状况不容乐观。2000—2002年,国土资源部曾做过调查,当时,全国地下水资源符合Ⅰ类至Ⅲ类标准的,还有63%。到2009年,经对北京、辽宁等8个省份641眼井的水质分析,水质Ⅳ类至Ⅴ类的却占到了73.8%。而2011年,全国200个城市的地下水水质监测中,“较差至极差”水质的监测点比例为55%。可见近年来,我国地下水的水质恶化趋势非常明显。
从技术上分析,固体废物堆放、填埋场渗滤液,石化行业勘探、开采等活动,甚至是地表水,都可能导致地下水污染。但毫无疑问,企业直接向地下排放污水也是重要原因。很多案例表明,一些企业是利用渗井、渗坑、裂隙和溶洞,在排放、倾倒有毒有害的废水,导致污染发生。最典型的是去年春节期间,由于部分企业利用地下溶洞恶意排放高浓度含镉废水,广西龙江发生重大水污染事件。
实际上,对这样的情况,我国水污染防治法有明文禁止。比如,第三十五条规定禁止利用渗井、渗坑等排放、倾倒废水、污水等,第七十六条明确了对此的处罚。公安机关还可对违法者处以行政拘留甚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之下,企业还敢向地下直排未经处理的污水,根源在于现实中的法治不力。
企业是逐利的主体,向地下排放污水,显然比向地表排污更隐蔽。即便被发现,5万元到50万元的罚款,也难以对排污者伤筋动骨。现实中,环保部门有意无意的执法不严进一步降低了企业的违法成本,公众的举报也往往无果而终。立法的先天不足加上执法的软弱无力,让地下水污染最终越来越严重。
其实,大多数发达国家也曾遭遇过严重的水污染状况。例如,1878年英国泰晤士河发生造成640人死亡的游船沉没事件,事后调查却发现,大多数遇难者是因河水严重污染中毒而死;美国俄亥俄州克利夫兰市凯霍加河曾因严重污染而多次着火;日本熊本和新潟的“水俣病”导致上千人死亡。这些国家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制定相关水污染防治法律之后,一方面政府部门严格执法、违法必究,另一方面政府部门与公众通过信息公开、公众参与以及环境公益诉讼等方式形成良好的互动,改变了水污染的面貌。
中国的水污染防治法已经制定了29年,而地表和地下水污染依旧严重。要让水变干净,当务之急是让法治真正发挥作用。具体而言,政府应当适时制定和修改相关法律标准并严格执法,企业应当严格守法并力所能及承担环境社会责任,公众应当有权参与环境决策、监督环境违法行为。
向地下水污染宣战,刻不容缓。或许,只有当每个主体都能严格依法办事,当法治成为像钢铁一样坚硬的准绳时,才会有一个真正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中国。
2月22日环保“最后防线”如何不失守
环保部门应以及时回应和专业担当,做环境焦虑的润滑剂、环境改善的导航仪,进而成为社会风险的安全阀
38名责任人被查处,山西省长治市长被提名去职,长治市环保局长被撤职……引发各方关注的苯胺泄漏事故,在50天后给出了问责结果。
事故直接肇事者是一家化工企业。然而,据调查组结论,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上报迟缓、应急处置不力,也是主因之一。以“负有重大责任”的长治市环保局为例,是在企业报告事故89个小时后才向上一级环保部门报告,严重违反有关规定,且面对大量监测数据不能及时作出正确判断和建议,在监测数据连续超标的情况下,仍将污染事件暂定为“一般”事件,最终影响并误导了事故处置。
不按规定上报信息,不能作出专业判断,作为环境保护的职能部门,如此失职无法宽容。当初,瞒报5天后,长治市长在“瞒无可瞒”情况下向社会致歉时,以三个“没想到”解释迟报原因。现在看来,“没想到”除了有敷衍公众、避重就轻之嫌,也与环保部门不能及时、准确地提供信息有一定关系。说到底,无论是自己“没想到”,还是被误导了才“没想到”,其背后都是一种失职。
这尤其让人反思。并非每个地方都会发生重大污染事故,但是,在当前中国进入“环境风险期”与“环境敏感期”的情况下,越来越多的地方会面对公众的环境焦虑。就像近期,浙江一企业家痛心于家乡的河流污染严重,以“20万元请环保局长下河游泳”公开“悬赏”;春节以来公众对地下水污染的持续举报与质疑,也将山东潍坊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我们的职能部门和地方政府,今后要更多面对的,不仅是如何按规定上报信息、及时处置,还要学会面对公众如何回应,包括如何面对“悬赏”与“举报”,如何及时核实,作出专业判断、正确建议。
环境问题已经置身一个全新的时代场景。一方面,信息化让环境问题暴露后传播越来越快,留给环保部门解决问题的“窗口时间”越来越短。另一方面,公众“环境风险感受”日趋敏感,对环保部门更为挑剔,环境问题正在遭遇信息时代和权利觉醒的双重考验。环保部门作为保护环境的第一责任人和“最后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