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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还在纸面,真正落实时才是触动利益的开始,那或许才是更为艰难也更为重要的一步。
4月19日要带头吃鸡,更要升级养鸡
从被大量扑杀的家禽,到黄浦江上漂浮的死猪,都与我国传统农业养殖方式脱不开关系
因为H7N9禽流感疫情,不少人谈鸡色变。正因此,湖南省畜牧水产局、河南郑州疾控中心人员带头吃鸡的新闻,引来不少关注。
疫情来袭,大规模的活禽扑杀、陷入冰点的禽类交易,让养殖企业甚至餐饮机构蒙受巨大损失。这样的局面下,社会管理者带头吃鸡,缓解恐慌、提振信心,服务精神和责任意识值得肯定。
不过,话说回来,疫情引发恐慌,与其说是生物学问题,倒不如说是社会学问题。公众心目中对鸡肉安全与否的判断,并不单纯以专业人员敢不敢吃为标准。需要看到,公众经历或目睹危机后的顾虑心理,总要有一个消解的过程。正因此,除了带头吃鸡这样的“感性号召”,还应在及时公布疫情、细化防控措施、注重公众参与、强化心理疏导等方面下更大功夫,让群众在清楚明白的状况下逐渐放下心理包袱。
消除恐慌与恢复信心,是一个硬币的正反面,都需要花些时间。远水不解近渴,带头吃鸡鼓励消费的同时,还需要更直接的干预手段,帮助业者渡过难关。媒体报道,有长沙养殖户闷死2万多只鸡,哭着掩埋后出门打工。大规模扑杀家禽,固然是出于安全考量的必要措施,但十年未变的补偿标准是否应适当提高?政府财政补贴能力有限,但能否通过开发和推广相关的农业保险,分散他们的经营风险?
要从根本上提高养殖者的风险应对力,“末端治理”外,更需长远的“顶层设计”。加强疫病预防和监控体系建设必不可少,但最关键的,还是从产业本身找出路。
从被大量扑杀的家禽,到黄浦江上漂浮的死猪,近期禽类畜类的一系列问题,都与我国传统农业养殖方式脱不开关系。散户经营为主的生产方式,不但大大提升了疫病风险和市场风险,同时也加大了监控防治的难度。养殖规模小与养殖水平低,正是提升禽类品质、疫病监控防治和企业抵御风险能力的一大问题。
从这个角度看,尽管禽流感疫情给相关业者造成巨大损失,但同时也在倒逼我国养殖业的转型升级。无论政府还是企业,不妨以此为契机,在保证产品供应的前提下,鼓励推进以市场化为手段的产业整合兼并,提高产业的集中度和规模化经营,实现更加高标准的生产模式。这不仅是告别“禽贱伤农”的需要,更可有效防止之前曾引发社会担心的滥用抗生素、饲育速成鸡的问题,为消费者提供更多更安全的食品。
从长远看来,更需打造出一个“养殖经济升级版”,这才是对全国200万禽类养殖业者、对十数亿消费者最大的负责。
4月23日景区门票中的“芝麻”与“西瓜”
问题的核心在于,谁在掌握着现实的定价权,谁真正在乎整体利益、长远利益
“五一”临近,景区门票再次成为关注话题。湖北318家景点门票降价,云南全省景点门票打八折,山东曲阜推出“背《论语》免费游三孔”活动……与往年不同,今年假期,各地景区门票不再是“涨声”一片。
继博物馆免费开放、高速公路假日免费之后,一些地方的公共景区门票减免举措,是可贵的公益属性回归,其意义也将逐步显现。
一张湖南张家界的门票价格,相当于法国卢浮宫门票的3倍;一张四川九寨沟的门票费用,如果用来参观美国黄石公园、印度泰姬陵、日本富士山,“都玩一遍还剩100多元”。这些年来,门票价格之所以牵动国人神经,直接原因是一个“贵”字。
众人称“贵”的背后,其实有着朴素的正义观。不同于欢乐谷、迪斯尼等商业景区、人造景区,那些风光秀美、文化底蕴深厚的公共景区,是全体国民的共有财富,其精神价值远胜于物质利益。倘若仅仅因为门票价格,就将许多人挡在门外,不仅会带来新的文化鸿沟,也是典型的“拣了芝麻丢了西瓜”。
当然,如果只从道德层面论证,问题往往难有根本解决。就景区门票收费而言,可以有两个基本判断,一是公共景区的维护运营全部由国家财政承担不太现实,收取一些必要费用属于世界通例;二是在中央委托地方、地方委托机构的逐层代管模式下,如何避免“大众所有、小众管理”异化为“大众所有、小众得利”,这是问题的关键。
其实,双赢的选择并非没有。杭州西湖自2003年实行免费以来,当地旅游总收入增长了4倍,实现了各方受益、各方满意。值得深思的是,这一成功模式并未被普遍效仿。究其原因,并不是一些地方不会算账,而在于大账本里有小算盘,掌柜与伙计利益不一致,长期与短期收益不一致,芝麻和西瓜的权属不一致。
比如最近湖南凤凰的高价门票,直接受益的是当地政府和公司,间接损害的是商户和游客,长远损害的是当地旅游业。问题的核心在于,谁在掌握着现实的定价权,谁真正在乎整体利益、长远利益?
经济学有个术语,叫做“外部不经济性”,是指某个经济行为主体的活动使他人或社会受损,自己却没有为此承担成本。摆脱门票经济的“短视思维”,实现公共景区的公益功能,同样要克服这种“外部不经济性”,实现社会整体福利的最大化。
对公共景区的所在地来说,最重要的问题,是克服景区利益政府化、政府利益私人化的倾向。景区所在地要算总账、算长远账,将景区变成旅游产业链中的一环,并建立关联产业的利益共享机制,从门票经济走向旅游经济、产业经济。实现这种转变,需要地方政府革新发展理念、摆脱惰政思维,从而打造旅游经济的升级版。
就公共景区的管理者而言,最基本的问题,是强化国家对公共景区的监管职能和制度供给水平。在欧美等一些旅游大国,公共景区门票价格政策均由文化部门及其下属的公共机构统一制定。改变“本地人听证、外地人埋单”的局面,需要有国家层面的统一协调;同时,对那些为维护公共景区做出牺牲的地方,国家应给予合理补偿,以此呵护地方的公共文化责任意识,更好地实现公共景区的公共价值。
4月24日:“强势监督”是对权力的警示
接受群众的监督、适应群众的表达,理应成为领导干部工作甚至生活的基本语境
高档水产、贵重名酒,群众围堵、主任跪桌……这样的情节,让江苏泰州滨江工业园区管委会的一次豪华宴请,引来广泛关注。
虽然泰州方面及时调查,坦言“接待活动执行相关规定不严,造成较坏影响”,并将相关责任人免职,但在这起“吃喝”事件中,公众的“强势监督”,直接把权力与权利的命题,再次摆上了桌面。
不管群众的监督形式是否得当,大吃大喝、铺张浪费,本身就不该发生。更何况,中央力倡改作风,江苏还出台了“十项规定”,甚至制定出公务接待标准。这样的背景之下,群众对作风问题高度关注,顶风作案难免会犯众怒。
“餐桌上的腐败”还只是导火索。笔者采访了解到,对在小区旁建化工厂以及拆迁补偿标准的不满,才是背后的心理结穴。按这些居民说法,该小区已是搬迁小区,这一化工厂“既违反当初规划,也有悖环保要求,更未征得居民同意”。
建化工厂是否经过相关论证,拆迁补偿标准是否符合规定,当然不能单听任何一方说辞。管委会引进这一项目时,背后到底有没有像居民认为的那样,把权力看成自己的私有物,只想着要“政绩”,而牺牲居民利益、环境效益,这些都需要相关方面详细调查。不过,因为建厂搬迁的矛盾,而导致一场违规吃喝被抓了“现行”、继而起了冲突,这样的变化,无论如何都让当地领导干部始料不及,或许更让他们追悔莫及。如果在面对“化工厂留下还是居民留下”的问题时,能多考虑群众感受;如果能在关于拆迁补偿的谈判中,多听听群众意见,可能也不至于有如此尴尬的收场了。
实际上,不管是顶风作案的吃喝,还是一些不顾民意的决策,背后往往都有被扭曲的权力观,都暴露了阳奉阴违的恶劣作风。以吃喝为例,会找出种种借口,或是“投资商来了,不吃不行”,或是把吃喝搬到单位食堂、公园会所。而在决策之时,往往把政绩和升迁看得更重。
宴请遭民众围堵,也说明了群众对作风问题的反感,不仅是因为铺张浪费或是败坏风气,更是因为背后反映出权力对权利的傲慢。中央把改作风当做工作切口,也正是为了规范权力运行,减少权力与权利的对峙,打破习近平同志所说的“把我们党和人民群众隔开”的无形之墙。
而从自发围堵到微博曝光,群众的监督情绪和方式更启示我们,这是一个“权利时代”,群众对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表达权的要求日益高涨。接受群众的监督、适应群众的表达,理应成为领导干部工作甚至生活的基本语境。不仅是在吃喝等作风问题上,更是在行政过程的每一步,不管决策、执行还是监督、反馈,只有适应这样的变化,把权利放在首位,才能免于被围堵甚至“被下跪”的结局。
在此事件中,群众的围堵和曝光,不仅让公款吃喝者付出代价,更为自己争取到表达权。然而,让群众抓吃喝,和让社会盯公车、让网络找手表一样,再热闹也只是个案,更重要的也更根本的,应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4月25日:权益应与消费“共同成长”
消费者分量的提升,标识着市场经济发展的刻度、意味着市场经济体系完善的程度
一部影响中国消费市场20年的重要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即将迎来首次修改。23日,这一法律修正案草案首次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
虽然尚未最终通过,但从部分细节中,也能感受到强烈时代气息。网购、电视购物等“非现场购物”,7天内可无理由退货;汽车、冰箱等耐用商品出现问题,拟由经营者举证“自证清白”;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这些规定,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空白,可谓“打上补丁”;对已制订20年的法律,可谓“系统升级”。
去年11月11日淘宝网促销,1天时间卖出191亿元。惊人的数字背后,是消费这一市场经济基本行为的深刻变化。交易形式越来越丰富,快递行业的“意外成长”,佐证着网络、电话、电视等购物形式的兴起;交易环境也越来越复杂,团购涉及到买卖之外的第三方,而“海购”则可谓一种个人化的国际贸易。
这样的变化,也必然带来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新问题。近日有新闻,淘宝网卖家骚扰给予中差评的买家,甚至发出“死亡威胁”。无质保、难退货,更谈不上售后,这无疑是“新消费时代”维权的典型案例。而网银、支付宝等电子支付手段流行,也让资金安全、信息安全的问题同时产生。只有与时俱进扎紧法制护栏,才能在变动的市场规则中,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马拉奔驰、怒砸冰箱……近年来,越来越激烈的消费者维权事件,说明这一领域出现的问题,也说明了“消费者意识”的不断高涨。这与中国的权利敏感、利益敏感相伴而生。在某种程度上,消费者的权益,本身就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种基本人权。也要看到,从“自认倒霉”到依法维权,消费者的权利觉醒,也是完善市场环境的推动力。让消费者和商家在规则之下良性互动,一个成熟、诚信、友善的市场环境才能形成。
修改这一法律,根本目的是要增加市场行为中的“消费者分量”。回顾历史,消费者话语权渐强的过程,也是市场规则不断完善、市场秩序不断成熟的过程。凭票购物看脸色,是改革开放初期在国营商场购物的必修课。从王海打假到“苹果维权”,从“三包”规定到汽车召回,20年来,消费者权益前进的每一步,都饱含着市场发育的艰辛。可以说,消费者分量的提升,标识着市场经济发展的刻度、意味着市场经济体系完善的程度。
今天,中国的市场经济,已经嵌入了全球体系。这个市场中的每一个主体,都需要更好地学习和尊重规则。对于有远见的企业来说,尊重消费者是基本的社会责任和商业伦理。损害消费者权益,最终会以损害市场规则和社会信任为代价。不管是老牌的全球500强,还是新兴的电子产品商,甚至是处于垄断地位的大型企业,抱着“人傻钱多速来”的观念对待这个市场,不独会被消费者抛弃,更会失去与中国一起成长的机会。
1992年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翌年就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说明“消费者”与“市场经济”的伴生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改,意味对消费者尊重的升级,这也让人期待,它能否倒逼出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