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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遇到特殊问题,如不能受理、补充材料等情况,由市唯才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通知申请人。学历认证完毕,南京认证中心出具认证报告并寄送市唯才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工作人员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申请人领取报告。34. 哪些人可以称为外国专家?
答:外国专家是指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应聘到我市从事技术指导、科技研发、管理、教学等工作的外国籍专业人员,具体分为以下两大类:(1)外国科教文卫专家——文教类专家。指应聘在教育培训、新闻出版、医药卫生、科技研发、文化艺术、体育等部门工作的外国籍专业人员。外国科教文卫专家须具有学士以上学位和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其中语言教师应具有学士以上学位和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2)外国经济、技术和管理专家——经济类专家。指政府机关、经济和社会管理部门、工商企业、金融、政法等领域聘请开展长、短期工作的外籍专业人员。包括:①为执行政府间、国际组织间协议、协定和中外经贸合同,应聘本市工作的外国籍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②应聘在本市的企业中担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或享受同等待遇的外国籍高级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大学学士以上学位,并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③经国家外国专家局批准的境外专家组织和人才中介机构常驻代表机构的外籍代表;④应聘从事经济、技术、工程、贸易、金融、财会、税务、旅游等领域工作,具有特殊专长、紧缺专业的外国籍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
35. 引进国外专家的模式有哪些?
答:引进国外专家的模式可分为三种:一是长期移民型,采取吸收移民的方式引进人才;二是短期聘用型。即根据某一科研项目、工程、企业、教育的需要,从国外聘用合适的人才从事短期咨询指导服务;三是协同引进型,即在引进技术、资金、设备的同时引进人才。现阶段的聘请的外国专家工作主要是第二、三种模式。
36. 拟聘请外国专家来澄工作的用人单位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答:按照江苏省对聘请外国经济技术专家单位进行登记管理的指导意见,用人单位如需聘请外国经济技术专家,首次聘请前须至市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用人单位如需聘请外国科教文卫专家,首次聘请前须至市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申请《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证书》。
37. 拟聘请的外国专家入境前用人单位需要为其办理哪些手续?
答:(1)信息备案。用人单位拟聘请的外国专家入境前,用人单位须将外国专家信息报市引智办备案,符合专家条件的外国专家方可为其办理入境手续;(2)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按照有关规定,用人单位至市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为外国专家申请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3)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函。按照有关规定,聘请经济技术专家的,用人单位至无锡市商务局为外国专家办理“外国人来华《邀请函》”;聘请科教文卫专家的,用人单位至江苏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为外国专家办理“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函”。
38. 拟聘请的外国专家入境时须持什么签证入境?
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拟在中国工作的外国专家须持职业(Z)签证入境。由外国专家本人凭来华工作许可原件、中国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函、有效护照及其它要求提供的材料,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办理职业(Z)签证。
39. 引进国外专家的渠道主要有哪些?
答:主要由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引智办)通过有关渠道,与国外专家组织进行联系,帮助用人单位确定并引进合适的专家人选。用人单位也可以通过自己联系、选好国外专家,由市引智办帮助引进。
40. 引进外国专家的工作方式是什么?
答:可以进行技术指导、现场示范、合作交流、产品开发、技术入股、承包合作、联合攻关,也可以举办短期的专题讲座。聘请时间一般在一个月以内,也可从事一年以内的中长期工作,形式不限,重在实效。
41. 我市引进外国专家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引进国外专家所需费用,原则上由受益单位承担。对各级立项批准的引智项目,除国家和无锡市政府对项目实施资助以外,我市还出台了地方政府资助政策,具体标准为:国家、省、无锡市给予经费资助的普通项目,市人才开发专项资金按1:1的比例匹配,重点项目给予1:2的比例匹配;国家或省未给予经费资助的,市人才开发专项资金将对专家的国际旅费、生活费进行部分资助。
42. 引进外国专家工作的主要流程是什么?
答:需要引进外国专家的单位均须填写《外国专家需求表》(中英文)、《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申请表》各一式六份,经市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审核,上报无锡市、省外专局、国家外专局审批。项目立项以后,由引智办组织有关单位,参加每年10月份左右的“国际人才交流大会”,向有关外国专家组织递交《外国专家需求表》。外国专家组织推荐合适的外国专家来澄执行项目。项目执行完以后,由引智单位撰写项目工作总结和费用决算表报引智办。
43. 引智项目申报注意事项有哪些?
答:(1)亏损严重的企业,以及不具备接待外国专家基本条件的企业和单位所申报的需求,原则上不予受理;(2)请外国专家解决的问题,应符合当前我市经济发展的各项产业政策,要考虑到各有关外国专家组织的特点和能力,凡涉及高新技术、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的项目,不应向外国专家组织提出需求;(3)凡我国已有成熟技术的,不宜再提出需求。凡涉及一般性交流、讲学、赢利性咨询活动的需求一律不予受理;(4)聘用单位要十分清楚地说明到底需要什么样的外国专家,此项包括专业、工作经验、外语要求等;(5)引进的技术、经验等要在国际、国内同行业中具有先进性;要能解决或有助于解决现实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以获取最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为目标;(6)为保证项目的可行性,各单位在组织申报的项目要进行评审论证,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排序,优先安排重点、急需、可行的项目;(7)要把需要解决的技术或管理问题十分准确地表述出来,要做到具体、详细、恰当;说明时间要求及在江阴工作天数;(8)项目单位组织好项目后,应报市引智办汇总,由市引智办初审后上报无锡市、省外国专家局、国家外国专家局审批立项。
44. 外国专家入境后用人单位须为其办理哪些手续?
答:持职业(Z)签证在中国工作的外国专家须在入境后十五天内,到工作许可签发部门申办《外国专家证》,并在入境后三十日内凭职业(Z)签证和《外国专家证》到所在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外国人就业居留许可。
45. 《外国专家证》和就业居留许可每次签发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答:《外国专家证》和就业居留许可的有效期是同步的,通常为一年。如须延续合同,用人单位只要在到期前一个月先后至市引智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为其办理相应延期手续即可。
46. 如何申请引智项目经费资助?
答:国家资助的引智项目经费,主要用于补贴所聘请的外国专家来华的国际旅费、在华食宿费、交通费。对于独联体项目或国家重点项目,国家外专局会给予专项资助。项目完成后,聘请专家单位填写《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执行情况表》、《普通专家项目费用决算表》和相关支出凭证复印件一起报市引智办,经审核后报上级外专局。上级外专局审查通过后,下拨项目经费。地方政府匹配的经费,填写相应的《无锡市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匹配经费申请表》、《来澄外国专家经费申请表》。
47. 什么是因公出国(境)培训项目?
答:因公出国(境)培训项目有两大类:审批类项目和审核类项目。(1)审批类项目。审批类项目即国家外国专家局经费资助项目,支持重点为新农村建设(包括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农业、特色农业、农业新品种引进及繁育、农产品精深加工、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等项目),以及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重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及区域协调发展项目;派往独联体国家培训项目;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及其他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等创新型专业技术类项目。审批类项目各市申报的总人数不超过10人(不包括独联体专项及软件与集成电路专项人数);(2)审核类项目。审核类项目即自筹经费项目。
48. 如有因公出国(境)培训计划,什么时候提出申请?
答:如有培训计划,一般在隔年的10月底进行申报。如2012年出访的团组,应于2011年10月底向市引智办提出申请。
49. 申请因公出国(境)培训对组团单位及参团人员有什么要求?
答:(1)所有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单个项目拟派国家(地区)仅限1个,人数须控制在25人以内,培训天数不少于21天(日、韩、新加坡等亚洲周边国家应不少于14天);(2)参加培训人员的业务和工作应与其培训内容有紧密联系,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参加技术类项目培训,人员年龄控制在50岁以下;(3)境外培训地点必须相对固定,限一个国家的1~3个城市,在国(境)外授课和对口考察交流或业务实践活动应分别超过在外日程的1/3;(4)做好国内预培训工作,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课程设计应与培训主题相符合,力求学习外国先进的管理方式和管理经验;(5)短期培训团组要配备合格的专业翻译(可由外方提供)和生活翻译,中长期(90天及以上)出国培训人员必须通过BFT高级考试。
50. 什么是专业技术资格?
答:专业技术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等级称号,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的一种任职资格。一般分为初级(又分为员级、助理级)、中级和高级(副高级、正高级)三个层次,作为用人单位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专业技术资格不与待遇挂钩,通过评审、考试以及考评结合等方式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实行属地原则,哪里评哪里有效。
51. 有职称外语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系列有哪些?
答:在我省申报评审高校教师、党校教师、中专校教师、技工学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农业科学研究、实验技术、卫生、图书资料、文物博物、档案、公证、律师、新闻、出版、教练员、国际商务(限高级)等系列(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符合免试条件的,职称外语可免试;其他人员需取得相应等级职称外语合格证方能申报。合格证书在同一级别长期有效。
52. 通过考试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有哪些?
答:计算机软件的初、中、高级资格,以及会计、经济、审计、统计、卫生、翻译等专业的中、初级资格可通过国家考试获得。
53. 哪些申报对象可免试职称计算机?
答:计算机专业专科(含)以上学历;参加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人员。
54. 哪些申报对象可免试职称外语?
答:(1)已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在我省申报高级的;已取得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在我市申报中级的;(2)在县(不含县、县级市)以下基层单位(含行政区辖下的乡镇单位)工作的;(3)年龄满50周岁的;(4)取得外语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5)因公出国且出国前已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的;(6)申报临床中医药、民族医药和社区卫生、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的;(7)市(厅)级以上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55.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可以报评哪些专业技术资格?
答:对从事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农业科学研究、工艺美术、文学创作、艺术及会计、审计、统计等专业的机关工作人员,符合相应系列规定的资格条件,可以报评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但不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挂钩。
56. 初定专业技术资格的对象有哪些?
答:初级资格初定(员级、助理级)对象——(1)员级资格初定:中专、大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2)助理级资格初定: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中专毕业取得员级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中级资格初定对象——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或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57.
符合初定年限的专技人员对照初定要求,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需要填写初定呈报表、初定花名册,及携带以下材料:符合国民教育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江苏省信息化素质考核合格证;公共必修课合格证;社保交费凭证;免冠一寸照一张等。
58. 所具有学历的专业与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不一致时怎么办?
答:凡申报人所具有学历的专业与拟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时,一般应视为不具备规定学历。这种情况可通过接受继续教育取得本专业、相近专业的学历教育,或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破格条件进行申报。
59. 非大陆学历、学位,申报职称时是否认可?
答: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