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州战略,加快优秀人才集聚,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伊犁州党委、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疆内外高校集中开展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符合伊犁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州直重点行业、领域竞争优势的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州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引进人才需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四川大学和西安交通大学等全国知名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的,可直接推荐引进。县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引进人才需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需求专业和引进岗位详见《2019年伊犁州直高层次紧缺人才需求目录》。
二、引进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热爱伊犁,志愿到伊犁锻炼成长。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
3.学历学位证书或职称证书取得时间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
4.应聘人员年龄条件:大学本科生一般为1991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为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为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对个别急需紧缺专业或特别优秀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优惠政策
州本级引进人才根据《伊犁州直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办法》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主要优惠政策如下:
1.引进人才来伊工作,签订5年以上服务协议的,博士、硕士、紧缺专业本科生分别享受120平米、100平米、80平米精装住房一套,协议期满直接赠予;也可选择5年内免费居住公寓房,服务期满,分别一次性给予博士、硕士、紧缺专业本科生50万元、40万元、30万元住房补贴。
2.引进到党政机关工作的人才由事业单位招聘绿色通道进入机关事业编制或所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次年参加疆内公务员招录考试入行政编制;未能考录人员也可通过后期公务员招录或调任的方式进入行政编制。引进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才由事业单位招聘绿色通道进入事业编制。
3.进入机关工作的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任职定级后,表现优秀的,可破格提任副县职务;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任职定级后,表现优秀的,可提任正科职务。进入事业单位管理岗的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转正定级后,表现优秀的,可聘任管理6级岗位;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转正定级后,表现优秀的,可聘任管理7级岗位。进入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取得副高专业技术职称,表现优秀的,可聘任专业技术6级岗位;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表现优秀的,可聘任专业技术9级岗位。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评聘不受岗位数限制。
4.5年内,引进人才每年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为30天;父母或配偶来伊探亲,按在职干部标准报销一次往返交通费。
5.来伊参加供需见面会的应聘人员可按标准报销一次往返交通费。
县市引进的人才享受招聘县市优惠政策,党政机关引进人才入编方式可参照上述方式进行。
详情登陆伊犁党建网(www.yldj.gov.cn)、伊犁人社网(www.xjylrlzy.gov.cn)、伊犁组工微信公众号查询。
四、引进程序
1.自愿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携带报名材料到伊犁州赴内地部分高校招聘专场进行现场报名。
2018年12月、2019年3月,伊犁州将组织招聘团赴北京、湖北、河南、江苏、四川、陕西、甘肃、新疆等省市(区)高校召开引进人才专场招聘会,具体时间、地点在伊犁党建网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7月1日24:00。
2.资格审核、面谈。应聘人员可就近参加招聘专场活动,并携带身份证、学历证等相关原件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谈,具体时间和地点见专场招聘活动安排。
3.择优录用。根据面谈结果,签订意向协议,报请人才引进协调小组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
4.办理相关手续。经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办理相关手续。
五、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仅限填报一个意向岗位,所报岗位专业参考国家教育部《研究生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报名时将所有附件扫描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邮件主题和压缩包需以“姓名+应聘单位+(行政或事业岗位)+应聘专业”命名。
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2019年伊犁州直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3份(附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汇总表电子版);
②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包括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复印件2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报上一阶段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2份;
③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材料1份(应聘人员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出具相关证明);
④应聘人员能力水平及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1份。
引进单位及联系方式:
伊犁州党委人才办
联系人:徐峰
电话:0999-8028870,8031317(传真)
联系邮箱:ylzzbrcb@163.com
伊宁市委人才办
联系人:刘晓红田春红
电话:0999-8359046,8359027(传真)
联系邮箱:yn_talant@163.com
奎屯市委人才办
联系人:蒋齐萱
电话:0992-3256605,3223227(传真)
联系邮箱:1245013954@qq.com
霍尔果斯市委人才办
联系人:何梦云
电话:0999-8792209(传真)
联系邮箱:hegsrcb@163.com
伊宁县委人才办
联系人:张涛
电话:13309993259,0999-4022675(传真)
联系邮箱:ynxwzzbrcb@163.com
霍城县委人才办
联系人:袁伟娜
电话:0999-3022420,3022014(传真)
联系邮箱:hcxrcb3022420@163.com
察布查尔县委人才办
联系人:李海峰
电话:0999-3625001,3622103(传真)
联系邮箱:cbcexzzbrcb@126.com
巩留县委人才办
联系人:徐网锁
电话:0999-5626840,5620108(传真)
联系邮箱:glxrcb@126.com
新源县委人才办
联系人:董庆英
电话:0999-5035539,5022604(传真)
联系邮箱:1528105290@qq.com
特克斯县委人才办
联系人:晏海斌
电话:0999-6620622,6628554(传真)
联系邮箱:tksrcb@163.com
昭苏县委人才办
联系人:伏耀龙
电话:0999-6026106(传真)
联系邮箱:zsxwrcj@163.com
尼勒克县委人才办
联系人:王谊荣
电话:0999-4630315,4627091(传真)
联系邮箱:nlkzzbrcb@163.com;
引进人才监督电话:
0999-8031515,8036847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伊犁州直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9年伊犁州直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
点击下载>>>
尼勒克县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办法尼勒克县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大高层次紧缺人才的引进力度,全面推进“人才强县”战略的实施,结合尼勒克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围绕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发展需要为本、急需紧缺为先、业绩能力为要、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突出高、精、尖、缺,不拘一格,面向疆内外广纳贤才,逐步建立政府引导、单位主体、市场运作的精准引才新机制。
第三条 引进重点主要面向教育、卫生、现代畜牧业、特色种养业、特色林果业、先进制造业、生态旅游、环境保护、现代煤化工产业、农副产品深加工、水利水电、矿产资源开发、新能源产业、电子信息产业、铜铁开采冶炼等领域。
第四条 在尼勒克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尼勒克县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负责引进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协调小组由县委组织部、编办、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科技局、教育局、卫计委、发改委、商务经信委、财政局、农业局、畜牧局、林业局、公安局等部门组成,县委组织部牵头承办协调小组交办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尼勒克县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
第二章 引才方式与条件
第六条 引进人才采取招录、招聘、调动、直接聘用、特聘、交流等多种方式进行。
第七条 党政机关引才采取面向“双一流”高校专场招录方式,事业单位引才采取面向“双一流”高校专场招聘、考核入编、直接聘用方式。
第八条 政府购买人才服务、企业引才主要采取直接聘用和特聘方式进行。特聘主要指项目合作、课题研究、科研攻关、技术咨询、兼职等方式。
第九条 引进人才应政治素质优良,遵守法律法规,身体健康,诚实守信,无不良职业道德记录。
第十条 高层次紧缺人才包括:
(一)博士、具有正高级职称专家以及其他相当者;
(二)具备副高级职称专家、学术技术带头人、硕士学位获得者、高级技师以及其他具有特殊技能的人才;
(三)获得学士学位且为尼勒克县紧缺专业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重点引进国家“双一流”高校应届毕业生;
(四)具有一技之长或特殊才能,且为尼勒克县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紧缺、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经济管理人才或高技能人才;
(五)持有科技项目、发明专利、专有技术(具有疆内外领先水平或填补疆内外空白项目)来尼勒克创办、合办、承包、租赁企业,能产生良好经济效益的人员;
(六)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除以上第十条一、二、三、四、五款外,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岁。
第三章 引才程序
第十一条 岗位设置。尼勒克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申报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尼勒克县委组织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根据空编空岗情况和实际需要进行审核,经尼勒克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发布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目录。
第十二条 人选确定。根据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目录,本着“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测试、考察等选聘相关工作,确定拟引进人选。
第十三条 审核批复。尼勒克县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对拟引进人才进行审核,经公示无异议的,向用人单位下达引进人才批复。
第十四条 办理手续。通过工作调动引进的人才,按照干部调动审批程序和相关规定办理手续。通过考核入编的人才,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规定程序进行。通过直接聘用方式引进的人才,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 通过借调、短期聘用、兼职、定期服务、讲学、咨询、科研等方式柔性引进的,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个案处理。
第四章 引才政策和待遇
第十六条 积极探索编制管理与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相适应的运行机制,建立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专项编制,统筹调剂使用。
第十七条 县财政建立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专项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设立人才资金专户,实行专款专用,滚动管理。引才所需经费按照现行财政保障体制予以落实。
第十八条 县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设立人才创业基金。对引进人才的重大科技开发和科研项目;以及高新技术人才自带资金和科研成果,在我县实行产业化的,经认定,由县财政给予一定的扶持,产业效益好的给予奖励。
第十九条 奖励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
(一)获得自治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和自治区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者,县财政给予每人一次性奖励1万元。
(二)获得自治州有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