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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税法模拟14(十三)
2011-03-11 17:45:40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行车厂委托代销自行车,厂方指定不含税单位售价300元,当月代销1 000辆,乙公司已将销货款全部支付给该厂,同时取得增 值税专用发票和10%的手续费。 (3)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发生的经济业务: ①6月5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其生产的E型电视机500台,不含税单价为4 500元,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保证及时供货,由甲公司负责 送货,每台电视机收取运费11.70元,甲另外开具了普通销货发票。 ②6月15日乙公司向甲公司购买一批空调,不含税总价为1 500 000元,乙公司由于资金周转原因,只支付了855 000元的贷款,并承诺余款 下月付清。甲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款为255 000元,并已开出提货单,有关单据已经经过税务局认证。 ③6月20日甲公司以生产的60台A型电视机与乙公司的300套服装交换,各自作为福利发给职工,双方约定不再进行结算。乙公司每套服装的 不含税销售价格为400元。 7月初甲公司和乙公司计算申报的6月份应纳增值税、营业税情况如下: (1)甲公司 ①增值税 销项税额=(2000×300+2000×90+90000+117 000+4 500×500+85 500)×17% =564 825(元) 进项税额=2 760 000×17%+79 500×7%+8 160 =490 875(元) 应纳税额=564 825-490 875=73 950(元) ②应纳营业税额=11.7×500×3%+170 000×5%=8 675.5(元) (2)乙公司 销项税额=(14040000+330000+245 700)×17%+300×(1+10%)×1 000×17% =2 540 769(元) 进项税额=1 020 000+51 000+4 500×500×17%+255 000+300×1 000×17% =2 218 500(元) 应纳增值税额=2 540 769-2 218 500=322 269(元) 要求: 根据现行增值税和营业税的有关规定,分析甲公司和乙公司计算的应交增值税、营业税是否正确?如有错误,请说明理由,并分别计算甲公 司和乙公司应交增值税额和应交营业税额。__________

参考答案: (1)甲公司①销售A型电视机赠送B型电视机属于实物折扣,应计入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销项税额=[2 000×300+500×(300÷5)]×17%=107 100(元)②采取分期付款结算方式销售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合同约定收款日期的当天,所以无论收到多少货款均应按合同约定的金额作销售处理。销项税额=2000×150×17%=51 000(元)③销售使用过的小汽车,只有售价高于原值的按4%征税,并减半征收。销项税额=[117 000/(1+4%)]×4%/2=2 250(元)④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电视机并负责送货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应一并征收增值税。销项税额=[4 500+11.7÷(1+17%)]×500×17%=383 350(元)⑤开具了全部货款的专用发票,应按发票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255 000元。⑥用本公司生产的电视机与乙公司交换服装应视同销售。销项税额=2 000×60×17%=20400(元)⑦运费中的装卸费和保险费不能计算扣除。进项税额=2 700 000×17%+(60 000+9 000)×7%=461 030(元)⑧购进电焊机属于固定资产,不能抵扣其进项税额,应直接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⑨重新计算甲公司应交增值税为:销项税额=107 100+51 000+2 250+383 350+20400+255 000=819 100(元)应交增值税=819 100-461 030=358 070(元)营业税的计算错误有:①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电视机收取的运费属于混合销售行为,一并征收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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