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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20 (万元)弥补2004年的亏损126万元:2420-126=2294(万元)⑧应纳企业所得税:2294×24%+8.16=558.72(万元) 2002年仍为先进技术企业,可延长3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1)2003年应纳企业所得税:98×24%× 50%=11.76(万元)(2)2004年因亏损所以本年不缴纳企业所得税。(3)2005年应全额缴纳企业所得税。①支付本单位员工佣金25万元不能在税前扣除。②允许扣除的交际应酬费:9000× 3‰+3+400×10‰=27+3+4=34(万元)支付关联企业的管理费不得税前扣除。新开发费增长超过10%,所以不仅150万元的开发费可全额扣,还可加扣:150× 50%=75(万元)③出租设备收入本年按400万元应计征所得税。④用分得的税后利润购买另一外商投资企业股权不能享受再投资退税的政策。⑤转让股票所得应纳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额:92-88=4(万元)⑥境外分回利润应补缴所得税:(110+42)× 33%-42=8.16(万元)⑦应纳税所得=9000+400-4500-1100-(800-25)-(600-70-30)-34-75+4=2420 (万元)弥补2004年的亏损126万元:2420-126=2294(万元)⑧应纳企业所得税:2294×24%+8.16=558.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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