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3)×15%=358.5×15%=53.775 (万元)----------------------------------------7、 某设在沿海开放区的股份制先进技术外资企业2004年已过减免税优惠期,当年仍然被认定为先进技术企业,生产经营利润120万元,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发现以下情况: (1)2002年改组成股份公司时,接受固定资产500万元,本年提取5%的折旧额(原账 面价值400万元,原外商投资企业未按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2)营业外支出中,向在购销方面有直接控制关系的另一企业支付赞助费5万元; (3)兼营投资业务,发生投资贷款利息支出20万元,已计入财务费用; (4)前年接受捐赠的设备一台,本年提取折旧费10万元,已计入费用。 要求:请计算该外资企业2004年应纳企业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 ____ 参考答案: 应纳所得税额:[120+(500-400)×5%+5+20]×24%× 50%=18(万元) 原外商投资企业已按规定做出税务处理的,新组成的股份制企业可以对原外商投资企业的资产,按重估确认的价值作为投资入账,并据以计算资产的折旧或摊销;原外商投资企业未按规定进行税务处理的,对新组成的股份制企业中原外商投资企业的资产重估价值变动部分,应按规定的方法进行调整。 应纳所得税额:[120+(500-400)×5%+5+20]×24%× 50%=18(万元) 原外商投资企业已按规定做出税务处理的,新组成的股份制企业可以对原外商投资企业的资产,按重估确认的价值作为投资入账,并据以计算资产的折旧或摊销;原外商投资企业未按规定进行税务处理的,对新组成的股份制企业中原外商投资企业的资产重估价值变动部分,应按规定的方法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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