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550×10%=55万元; 2003年应纳企业所得税为:500×10%=50万元;2004年应纳企业所得税为:600×10%=60万元。2002~2004年,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为:55+50+60=165万元 (4)2005~2006年,应纳企业所得税 从2005年度起,所有的减免税优惠期满,应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2005年应纳企业所得税为:700×15%=105万元; 2006年应纳企业所得税为:800×15%=120万元;2006年比2005年新增企业所得税为:120-105=15万元,可抵减当年所得税15万元。 2005~2006年,应纳企业所得税为:105+105=210万元 (5)2004年度分得税后利润再投资的退税额 2004年的适用税率为10%,则应退税额为:200÷(1-10%)×10%×40%=8.89万元 (6)2005年度分得税后利润再投资的退税额 2005年的适用税率为15%,则应退税额为:50÷(1-15%)×15%×40%=3.5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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