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乙能否请求丙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为什么?
答:(1)乙无权要求行使抵押权。根据物权法规定,用不动产抵押的,必须要经过登记之后,抵押权才能生效,在本案中,甲以自有房屋抵押,但是未办理抵押登记,乙对加房屋享有的抵押权没有生效,因此乙不能主张行使抵押权。
(2)乙可以